第101章 野鹿和人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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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麽時候要用?”
李全福沒有問羅高華需要拖拉機幹什麽,直接問的時間。
羅高華:“大概十點鍾左右,我要去縣城一趟。”
李全福:“好,我那個時候回家等你。”
他身上一直有一塊懷表,用了很多年了,被他保養得很好,就像對拖拉機一樣,他也經常擦拭懷表。
此時,拿出來,看了一眼。
“現在是五點半,距離十點鍾還有四個半小時,你進山一定要小心。”
“嗯,我會的。”
羅高華點點頭,就扛著獵槍、尖刀和背簍進山去了。
冬季是狩獵的好時機,也是最危險的時候。
說是好時機,是因為這個時候,很多獵物都貓冬了,要麽就是吃得腦滿腸肥準備過冬,一頭頭獵物都很肥壯。
說是最危險的時候,則是因為不少獵物都在儲備食物,為冬天做準備。
另外,這個時候,山裏不少樹都落葉了,而且,那些落葉被曬得又枯又脆,一腳踩上去,立即就會發出哢嚓哢嚓的聲音,隔很遠都能聽見。
向來無比警覺的獵物,聽到這樣的聲音,肯定會提前跑了。
想要獵殺它們,有點困難!
不過,羅高華有自己的辦法,除了在鞋底綁上草葉之外,他還盡量往上風口走。
如此一來,即便是發出了聲音,也會被風吹走,不會傳入獵物的耳中。
當然,這需要獵人對周圍的山勢和山風走向有非常深刻的了解,而這一點,羅高華在上一世就已經具備了。
他背著背簍快速進山。
這一次,跟四月份第一次進山,完全是不一樣的心態了。
當初,他有些忐忑和興奮,而這一次,他隻剩下興奮。
他的槍法足以給他無盡的勇氣和自信!
他直接進入了駝峰山的深處。
若是以前,他會小心翼翼,不會一個人進入駝峰山的深處,因為太危險,而現在他不怕了。
沒多久,他就找到了一串野鹿的腳印。
“哈哈,鹿肉好吃!”
他當即順著腳印,慢慢搜索了下去。
這些腳印都非常的新鮮,說明野鹿剛離開不久,應該就在前方。
果然,大約走了三裏地,就看到前方出現了一片小草地,有三頭野鹿正在啃食著野草。
這似乎是一家三口。
母鹿比公鹿要警覺一些,羅高華才剛剛靠近,母鹿就抬起了頭,向羅高華這邊看來。
這讓羅高華立即停止了腳步,然後緩緩蹲伏下來。
好在母鹿隻是看了幾眼,就又低下頭去吃草了。
公鹿和小鹿則一直悠閑地吃著草。
羅高華等待了片刻,才慢慢往前移動,大約距離三頭野鹿八十多米遠的地方,他又停了下來,然後,開始慢慢舉起了手中的獵槍。
在軍營訓練的時候,他習慣了使用五六式半自動步槍,而此刻,他手裏握著的,是他大伯李全壽借給他的那把獵槍。
他必須先熟悉一下,找一找感覺。
喲喲喲……
或許是吃飽了,又或是發現了不對勁,母鹿突然叫了幾聲,然後,三頭鹿就準備走了。
羅高華知道自己不能再耽誤時間了,當即快步衝出,槍口先瞄準了公鹿。
砰!
一聲槍響,那頭公鹿的腦袋被打穿了,當場倒在了地上。
喲喲喲!
母鹿和小鹿都嚇壞了,發出淒厲的叫聲。
砰!
羅高華毫不猶豫,調轉槍口,射殺了母鹿。
接著,羅高華快速更換子彈。
在林教官的魔鬼式教導下,羅高華對各種槍械都非常的了解,對這種雙管獵槍也一樣,更換子彈的速度,比之前快多了。
如果說之前換子彈,需要兩分鍾的時間,而現在,他隻需要三秒鍾!
換好了子彈,眼見公鹿和母鹿都打死了,而小鹿則到處亂竄亂叫,不知道該去哪兒。
小鹿估計才出生沒有多久,還沒有太多防範的意識。
就在它自己到處亂竄的時候,它居然主動來到了羅高華的身邊。
羅高華本來準備開槍,但後來一想,又把槍丟在了一邊,然後猛地撲過去,直接抱住了小鹿。
小鹿也就二三十斤的樣子,這對於羅高華來說,根本不值一提。
他一隻手就能把小鹿抓起來。
不過,一向謹慎的他,絕不會這麽做,而是直接雙手用力,將小鹿死死按在了地上,直到小鹿恐懼、掙紮、尖叫……然後無力為止。
“運氣太好了!剛進駝峰山就獵殺了三頭野鹿,加起來差不多有兩百斤了!”
羅高華一邊用繩子將三頭野鹿捆起來,一邊思考要不要繼續獵殺其他的獵物。
最終,他決定不獵殺了,主要是獵物太多,他怕獨自一人扛回村裏,引起別人的關注!
要知道,他是大力士的情況,除了他的家人,村裏還沒有幾個人知道。
這要是單獨扛著兩百多斤的獵物回去,絕對會引起轟動!
不過,好不容易來一趟山裏,而且距離十點鍾還早,他完全可以在山裏再玩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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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獵殺獵物,那就采挖藥材或是其他珍貴的山珍。
他記得前世就有人在這邊找到了黃精和天麻,他也想試一試運氣。
他先把三頭野鹿簡單處理了一下,然後,換了一個地方,將三頭野鹿藏了起來,這才背著背簍到處尋找珍貴的藥材。
“咦?那是什麽?”
羅高華突然看到前麵有一株高約60厘米,單莖,長著輪狀複葉,頂端還有好幾顆鮮紅色的扁球形果實。
“這難道是人參?”
在這片山林裏發現人參,羅高華並不驚奇。
驚奇的是自己的運氣竟然這麽好,才準備尋找珍貴藥材,沒想到,這麽快就找到了人參!
而且,看這個樣子像是五匹葉!
當然,人參要最終挖出來,才知道到底屬於什麽品級的。
有時候,你看這是三花,結果卻是罕見的六品葉!
羅高華拿出砍柴刀,把周圍的荊棘和灌木清理幹淨,接著,拿出尖刀,一點點挖掘人參。
在東北地區,挖人參是很講究的事情,但羅高華並不想搞得那麽複雜,當然,該有的細致還是要有,不然,破壞了人參的品相,那絕對是最愚蠢的事情!
他用尖刀一點點撥開周圍的泥土,凡是靠近人參的地方,他就改為手指,慢慢挖。
一個多小時後,他終於把這一株人參挖了出來。
呈紡錘體,且兩根主要分叉涇渭分明,加上參頭,乍一看去,真的很像一個雙腿站立的人!
這樣的品相,應該值不少錢吧?
羅高華欣喜地將人參用苔蘚和樹皮包裹好,謹慎地放在了背簍裏。
接下來,他就準備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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