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拿子彈
字數:4283 加入書籤
“走,我們先去辦公室。”
彭團長看向李全福,“這位是……”
羅高華:“這是我嶽父李全福,以前是桃樹灣大隊的大隊長,現在是桃樹灣村的村支書,也是村裏唯一的拖拉機手。”
彭團長伸手跟李全福握了握手,“李支書,你女婿很有能力啊!這次射擊比賽獲得雙榜第一名,得到了首長的高度認可!”
李全福:“這都是首長們培養得好。”
彭團長擺擺手,“還是他自己夠努力,夠刻苦,就連我們這的魔鬼教官都感歎他太拚命了!可惜啊,他無心部隊,隻想回家……”
李全福驚喜道:“首長,他能夠在部隊裏留下來嗎?”
在我國,當兵,一向都是非常光榮的事情!
一人當兵,全家光榮!
彭團長:“當然,隻要羅高華願意,他隨時都能夠留在部隊!”
李全福當即就要勸說,卻聽羅高華搶先說道:“團長,爸,你們不用再勸我了,要是我真的想要當兵,我早就留下來了,而我之所以不當兵,不僅僅是因為家裏的原因,也有我個人的原因。”
眼見兩人還想問,羅高華急忙再次說道:“至於是什麽原因,請原諒我不能告訴你們,抱歉。”
聽到這話,兩人也不好再說什麽了。
到了彭團長的辦公室,三人落座之後,彭團長拿出了一個信封,“高華,這是賣獵物得到的錢,你數一數,一共是一千二百元。”
“啊?這麽多?”
羅高華一驚。
彭團長:“主要是那張豹皮貴,賣了一千元!當然,主要還是買家有錢,要是其他人,可舍不得花這麽多錢買一張皮,比如我,哈哈哈……”
羅高華心裏一動,問道:“彭團長,這麽有錢的買主,不知道您能不能介紹給我認識?我接下來幾年,都可能會以打獵為生……”
彭團長沒有猶豫,走到桌前,拿起筆,在一張信紙上,刷刷地寫了一行字,遞給了羅高華,“這是他的電話和信息,你要是有需求,可以直接給他打電話,就說是我介紹的。”
“謝謝團長。”
羅高華大喜。
“這都是小事。”彭團長擺擺手,“對了,關於子彈的事情,你可以每個月來我這免費領二百發子彈……”
羅高華:“團長,免費領,不好吧?”
彭團長一笑,“你要是過意不去,那就每個月幫我培訓三天,如何?”
羅高華瞬間明白了彭團長的想法,這是想讓他免費給戰士們培訓槍法,不過,仔細一想,自己好像也沒有什麽損失。
反正自己每天也要練槍法,給戰士們培訓三天,就當是自己練了三天,有益無害。
他當即點頭道:“好,我同意了。”
“哈哈哈,太好了!”
彭團長大喜,當即緊緊握著羅高華的手,“走,我帶你去拿子彈!”
羅高華:“團長,先等一下,我今天去山裏弄了兩頭野鹿,我想送給你們打打牙祭。”
彭團長擺手,“那可不行!”
羅高華:“這隻是我的一點心意,畢竟,我在這邊訓練了三個月,一直都是白吃白住……”
彭團長:“你可不是白吃白住,你幫我們奪回來了一個第一名,這比什麽都重要!野鹿,你拿回去,我們不可能收!”
羅高華連說隻是一點心意,李全福也幫著勸。
好說歹說,彭團長才同意把野鹿留了下來。
拿了子彈,把野鹿抬去食堂,羅高華就跟李全福回青山公社了。
到了公社,羅高華先去大肆采購了一番,然後去訓練場邀約吳永輝等人,接著又去國營飯店邀約侯叔。
聽說又有酒喝,侯叔咧開嘴,笑得很開心。
“高華,前麵幾次都是你請我喝酒,這一次,我請你,如何?”
羅高華:“侯叔,你請我喝酒,當然好啊!不過,我除了邀請了你,還邀請了吳排長等人。”
青山公社很小,侯叔自然知道吳排長是誰。
侯叔問道:“你這是又有什麽好事發生?”
羅高華:“確實是一件大好事,不過,這事不能到處宣揚,所以,請你原諒。”
侯叔怔了一下,隨即想到吳排長是軍人,難道羅高華的事情跟軍隊有關,所以要保密?
他連忙道:“不能宣揚,那就別宣揚。我明天肯定去,不過,下一次,必須由我來請。”
羅高華一笑,“沒問題。”
隨後,他和李全福開著拖拉機回村了。
到了家裏,他把錢給了李桃花。
眼見如此多的錢,李桃花嚇得都不敢接了,“高華,這是哪兒來的這麽多錢?”
羅高華:“我在比賽的時候,獵殺了一頭豹子。那頭豹子的豹皮保存非常完整,所以,人家給了一個高價!”
李桃花:“這也太多了!我雖然沒有賣過動物皮毛,但也知道,很多動物皮毛其實隻有幾十元,了不起一兩百元就到頂了,這裏足足一千二百元……”
羅高華微微一笑,“花兒,你這是沒有見過真正的有錢人。人家可不在乎錢多錢少,隻在乎他喜不喜歡!”
“隻要是他喜歡的,就算是一塊石頭,人家也會給出讓你震驚的高價!”
“而他要是不喜歡的話,那麽,再如何珍貴的東西,在人家眼裏也如同糞土!”
李桃花:“這世上有這樣的人嗎?”
羅高華心疼地看著李桃花。
李桃花雖然長得非常漂亮,家世也還算可以,畢竟是大隊長的女兒,但她從小到大,就生活在這片大山裏,從未出去見過世麵。
不知道這世上還有無比任性的富人,也很正常!
“花兒,等以後有機會了,我一定帶你走遍全國!多去外麵見見世麵!”
李桃花哼道:“你這是嫌棄我沒有見識?”
羅高華:“我哪有。”
李桃花:“不管你有沒有,你今晚上睡外麵吧!”
“啊?”
羅高華傻眼了。
話雖如此,到了晚上,羅高華還是進房裏去睡了,李桃花不但沒有把他趕出去,反而像八爪魚一樣,纏繞在了他的身上。
至於他們的幾個女兒,全都被挪到了角落。
第二天,羅高華一大早又進山去了。
他直奔有野豬出沒的地方,隻花了不到三個小時的時間,他就獵殺了兩頭大約八十斤左右的黃毛野豬。
這樣的野豬,肉質最好吃!
他依舊用枝葉包裹起來,然後,低調地扛回家。
喜歡重回81:我靠趕山養活全家請大家收藏:()重回81:我靠趕山養活全家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