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驚天陰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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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晴回到家,林宇依舊睡得不省人事。顧晴把血袋藏進冰箱冷藏室。隨後,她穿上林宇的衣服,戴上林宇的帽子,偽裝成林宇,拿著林宇的車鑰匙重新來到地下車庫。
    她依然把屍塊連同行李箱分次轉移到林宇車的後備箱。畢竟這個車庫本來探頭就不多,而且之前她已經反複觀察過,知道從自己停車位到林宇停車位怎樣才能有效避開監控探頭,所以完成這一切對她來說很輕鬆。
    她開著林宇的車駛向城西那片荒廢的墳場,一路上,她早已把遮陽板放下來,以防被道路監控拍到麵容。她覺得這麽做不會給警方提供什麽提示,相信警方隻會認為是林宇白天忘了收回遮陽板。
    到達墳場,這裏和她預想的一樣荒無人煙。在把屍塊埋入土坑前,顧晴戴上手套,拿起匕首將心中所有的憤怒都發泄在了妹妹的子宮處。
    為了防止警察發現屍塊後通過指紋確認身份,顧晴又殘忍地剁碎了妹妹的手指。如此一來,警方隻能通過dna來驗證死者身份,而這正是她所期望的,因為她和顧瑤是同卵雙胞胎,有著相同的dna。
    隨後,為了不讓警方懷疑剁碎手指的真正目的,顧晴又對著屍塊瘋狂捅刺,偽裝成因仇恨而毀壞屍體的假象。
    做完這些,她把顧瑤的屍塊扔進土坑,並把除了鏟子外的所有作案工具一同扔進坑中,填上土,偽裝成一座野墳,她可不想讓警察那麽輕易就找到屍體,她想慢慢玩。
    整個過程中,顧晴始終戴著手套,確保所有作案工具上都沒留下任何指紋。她並未刻意將林宇的指紋留在作案工具上,因為在她的精心策劃中,林宇是個心思縝密的罪犯,要是作案工具上留有林宇指紋,反倒顯得過於刻意,容易引起警方的懷疑。
    完成這一係列罪惡行徑後,顧晴開著林宇的車回家,心中暗自得意,想著林宇這車的往來行蹤,肯定都被道路監控拍到了,警方隻要根據她之後的提示,一定會追蹤到9月8日晚,林宇的車去過哪裏以及去做了什麽。
    顧晴心裏清楚,自己這個精心策劃的完美方案,即便林宇零口供,也足以置他於死地殺妻、埋屍、肢解屍體、毀壞屍體,再加上拒不交代犯罪事實,足夠判他死刑了。還有什麽方式的複仇,能比讓林宇身敗名裂,繼而被執行死刑更讓人暢快淋漓呢?顧晴這般想著,不禁發出嘿嘿冷笑。
    回到家中,顧晴躺在床上,想著身邊這個狗男人做夢都想不到,他自己即將麵臨的淒慘下場,顧晴興奮得徹夜難眠。淩晨一點多鍾,她還不忘用林宇的手機,給顧瑤回了一條qq信息,好給警方留下林宇去拋屍剛回來的錯覺。
    第二天早上,林宇對自己頭天晚上早早睡去一事,果然沒起絲毫疑心,吃過早飯便去上班了。與此同時,顧晴為避免節外生枝,壓根沒去參加那場學術會議,一整天都待在家裏。
    顧晴提前把家裏翻得亂七八糟,將幾百元現金和首飾盒裝進一個袋子裏準備離開時帶走。她仔細計算著時間,打開了臥室的窗戶,時間必須要精準,否則窗戶提前打開可能會讓他人注意到,給警方留下更多線索。
    在林宇回家前10分鍾,顧晴把一個小抱枕墊在胸前,將之前自己購買的匕首插了進去。然後,她把血袋裏的血灑在插著匕首的胸前部位。聽到門鎖轉動的聲音,她立刻裝作已死的樣子。
    她太了解林宇了,看到如此血腥的畫麵,林宇肯定不敢靠近查看,隻會嚇得屁滾尿流,趕緊跑到樓下報警。
    於是,待林宇匆忙跑下樓,顧晴迅速脫下沾血的衣物,換上幹淨的衣服。
    雖然顧晴已經很小心地避開了地上的血跡,但在臨走前,她還是拿起拖把擦拭了地上的血跡。這麽做,是怕留下自己的腳印血痕,從而引發警方對死者未死的猜疑,因此必須確保萬無一失。
    顧晴之所以如此從容不迫,是因為她算準了林宇這個膽小鬼,在警方到來前,絕不敢再踏入房門半步。
    之後,顧晴從半開的房門閃出,經由消防樓梯潛入地下車庫,在車庫沒有封鎖前,從一個出口步行離開。整個過程隻花了7、8分鍾。
    她事先觀察過,那個出口所在的道路上並沒有監控探頭。在那裏,她搭乘了一輛黑車,前往顧瑤家的小區,然後同樣通過地下車庫,躲避著攝像頭,悄然潛回顧瑤家中。接下來,她就要以顧瑤的身份開始一場表演。
    案發之後,顧晴心裏清楚,林宇認定她 “已死”,便沒必要再隱瞞與顧瑤的關係,必定會前往花店,而這也正是她所期盼的。顧晴深知林宇這麽做肯定會引起警方懷疑,從而通過調查發現他與顧瑤的私情。
    然而,對顧晴來講,林宇找顧瑤也存在一定風險。盡管她和妹妹長相幾乎毫無差別,但因患有poi,顧晴的臉色相較顧瑤更為蒼白,頸部還生有頸紋。所幸顧瑤向來喜愛化妝且常戴圍巾,恰好能夠掩飾這些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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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如此,顧晴還是擔心與林宇長時間的接觸,會被他看出破綻。所以每次林宇到花店來找 “顧瑤”,她都借口心情不好,想獨自靜一靜,迅速將林宇打發走。
    接下來,顧晴心裏明白,警方遲早也會懷疑到“顧瑤”頭上,繼而發現她在9月9日“案發當天”花店並未開門營業,進而問訊此事。而這正好遂了她的意。趁警方詢問之機,佯裝無意地,將林宇在前一晚20點30分後並不在家,並淩晨一點多才回家的關鍵信息透露給警方,讓警方推斷出“顧晴”在9月8日晚已經遇害並被林宇拋屍。
    顧晴並不擔心警方會將“她”懷孕一事告知林宇。一來,她從未向林宇透露過自己患有poi,林宇不知道她不太可能懷孕;二來,兩個多月前,她和林宇行過一次房事。如此,警方找到“屍體”後,顯示她懷有近3個月身孕也合乎常理,林宇自然不會有所懷疑。
    剩下知道這件事的就隻有孫姐,但顧晴患poi已是好幾年前的事了,她覺得孫姐或許早就不記得了。況且,她的“死”和她得的病沒有絲毫關係,孫姐不可能把這事主動透露給警方。
    林宇落網後,顧晴打算立刻把花店盤出去,接著逃往其他城市,隨後去整容。她這麽做,不僅是為了隱瞞身份,也是因為她著實痛恨這張與妹妹極為相似的臉。顧晴準備換一副麵容,換一個身份,從此隱姓埋名,開始新生活。
    顧晴自認為這個方案堪稱天衣無縫,警方理應不會識破這偷梁換柱的驚天陰謀。“我覺得我這個計劃很完美,能告訴我,你們是怎麽發現顧瑤是我假冒的麽?我實在想不通。”顧晴供述完,滿臉不甘地抬頭問道。
    陳峰沒有直接回答她的問題,隻是平靜地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麽完美犯罪,這類理想化的犯罪僅存於小說情節裏。”
    蘇悅緊接著問道:“顧瑤是你的親妹妹,你殺了她,後悔嗎?”
    “當她和林宇鬼混在一起的時候,她有想過我這個親姐姐嗎?如果重來一萬次,我還是會選擇殺死他們。”顧晴咬牙切齒,恨意十足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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