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靈獸,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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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段義的記憶中,出現了一個非常深刻的畫麵,仿佛就發生在原主的昨天。
那是一本泛黃的古籍,就藏在原主房間的床下,在古籍的夾層中有一張紙,在紙上用毛筆寫著一段話。
【段義你隻是一個替死鬼,不要相信人任何人,裝作什麽都不知道,想活下去隻能靠你自己】
段義有點懵了,這段文字中雖然沒有說具體的內容,但卻透漏著一股無奈和擔憂。
看字麵意思,好像是他發現了一個巨大的秘密,有可能危及他的生死,卻隻能裝作什麽都不知道。
這麽重要的事情,段義卻什麽都想不起來。
他現在的記憶就像是一台舊電腦,正在緩慢地加載圖像,當他想深入思考的時候,腦袋的疼痛忽然加劇,讓他的腦海一片空白,緩了好一會才恢複過來。
“我去,差點死機,看來我這大腦cpu還不夠強大啊,隻能等記憶慢慢加載了,不能太著急。”
秘密什麽的,暫時也管不了這麽多了,反正已經知道自己是個受人唾棄的紈絝子弟,那就夠了。
既然已經無法改變,那就先享受一下這萬惡的舊社會,這可是他從來沒涉獵過的領域。
紙上不也說了嗎,要裝作什麽都不知道,其實不用裝,他確實是什麽都不知道,堪稱演技天花板。
“義哥,前麵就到了,知傲說這次一定能給你一個大驚喜。”
段義正想打探一下,現在要去什麽地方風流快活,就聽到前邊傳來了駕車少年說話的聲音。
記憶中,這名少年叫做吳榆,雖是他的朋友,身份卻是一名刑餘。
在南夏,因為犯下謀反、謀殺、叛國等重罪被判處流放的,流放前會在他們的臉上刺字,以示懲戒和羞辱,這些人被稱為刑餘,屬於是身份低下的賤民。
以南夏的律法,賤民根本就沒有地位,甚至殺死賤民也不需要償命,隻需要賠償一些銀兩,貴不過牛馬。
在段涯成為高岩城之主後,因為刑餘們建城有功,所以取消了刑餘的賤民身份,將他們全部劃歸為流民。
雖然在南夏流民的地位也很低,但對於刑餘來說卻是很大的提高,至少是把他們當人看了。
記憶中,原主雖然經常敲詐商賈,但卻從不欺負窮人,經常有吃不上飯的窮苦流民攔住他當街討錢。
他也是有求必應,每次都會給些錢,甚至有時候隨手就是一錠十幾兩的銀子,這讓周圍看熱鬧的人眼紅不已,忍不住會罵一句“人傻錢多的敗家子。”
也正是因為如此,讓段義在高岩城的窮苦流民之中,留下了一個少城主慷慨俠義的名聲。
這也是很多流民的孩子,喜歡跟他做朋友,甚至以他馬首是瞻的原因。
段義稍稍有些欣慰,作為一個萬人唾棄的敗家子,有幾個朋友總比一個人都不待見要好得多。
在他的刑餘朋友中,吳榆心思最細膩,做事最穩重,所以一有事情,到城主府找他商量的都是他。
狗子是一名武癡,除了練武外,對其他的事情都不太關心。
知傲喜歡研究一些雜門小道之術,最近半年,這小子一直在研究馴獸術。
吳榆來找他的時候,並沒有說清楚去外城做什麽,此時說知傲有驚喜,估計就和這馴獸有關係。
這個世界和段義生活的世界完全不一樣,經常有妖魔鬼怪襲擾人間,再加上各國之間連年的戰爭,導致土匪猖獗,民不聊生。
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世間之人從小就開始鍛煉身體,努力提升自己的實力,時間一長天地之間就孕育出了武道、仙道、氣道、靈道、佛道等十幾種修煉法門,每一種都各有玄妙。
當然了,對於南夏的普通人,能接觸到的修煉法門就是武道,其他功法絕大多數都屬於傳說,可能一輩子都見不到一次。
而馴獸術,屬於是靈道功法中最簡單的一種,經過多年演化,基本上脫離了靈道功法,成了一項單獨的技能。
在大狼國,幾乎人人都會修煉馴獸術,主要馴服的對象是擁有靈性的烈馬、獵犬或者雄鷹。
雖然是小道之術,但作用卻不容小覷,軍隊的士兵馴服戰馬,能做到人和馬的心意相通,戰鬥起來更加得心應手,這也是大狼國的士兵馬術縱橫天下的原因。
高岩城和大狼國接壤,這種並不算高深的小技能,自然傳到了高岩城,先是被知傲學會,然後又教會了段義等人。
原則上隻要是帶有靈性的野獸,馴獸術都有機會馴服,但野獸的靈性也有高低之分,當靈性達到一定高度就成為了靈獸,靈性越強能力就越是強大。
不過,知傲他們這一群流民孩子,即便學會了馴獸術,也就是一人馴服了一隻土狗而已。
因為高岩城屬於是戈壁地帶,沒有高山和森林,野獸極少,實力強大的靈獸就更沒有了。
當然也可以花錢跟外地的商隊購買,但靈獸從外地,甚至是從其他國家運來,每一隻皆是價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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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流民活命尚且不容易,更沒什麽錢去買野獸,也就是不花錢又隨處可見的土狗,最合適他們馴服,土狗的能力很一般,但卻很聽話,權當是種消遣和陪伴。
不過,段義和他們不一樣,以他的身份和地位,馴服一條土狗,丟不起這人。
他從大狼國高價買了一隻草原鷹,並且成功馴服,整天帶著它在高岩城招搖過市。
這種級別的野獸,在高岩城也算是頂尖的存在了,恐嚇商賈的時候也派上過不少用處。
但他這隻這草原鷹隻是長得比較唬人,打起架來跑得比誰都快,要是沒翅膀估計連土狗都能將它按在地上摩擦,這讓段義丟了幾次麵子,最後幹脆關在了府中不帶出來丟人了。
段義知道是自己這隻草原鷹的靈性較低,所以就想換一隻靈性更強的寵物,但想要更高等級的靈獸,隻能依靠商人從外地販賣而來的。
對靈獸最感興趣的知傲,主動將這件事攬了下來,唯一的條件是,如果幫段義找到更好的靈獸,那隻草原鷹就要送給他。
段義正愁著那隻草原鷹沒地方丟呢,竟然還有人當成寶貝,自然是一口就答應下來了。
時間過去了許久,段義都快把這件事給忘了,這時候知傲說有驚喜,想必是和這件事有關。
“知傲幫我找到靈獸了?”段義說出了自己的猜測。
吳榆回頭看著他,一臉得意:“靈獸,可不止呢,他說找到的是神獸,還是神獸的幼崽。”
“神......獸幼崽!”
段義感覺自己的腦子又不夠用了,知道這個世界妖魔鬼怪都有,各種珍奇異獸也不新鮮,可這“神獸幼崽”的出現,著實出乎他的意料。
以他們的實力自然沒有辦法馴服神獸,但神獸幼崽卻不同,不但容易馴服,而且從小陪著主人長大,忠誠度更高,屬於是馴獸術中的頂尖靈獸。
關於神獸,段義腦海中首先想到的就是青龍、白虎、朱雀、玄武這四大神獸。如果真能馴服其中一隻做自己的寵物,那走在高岩城的街上,回頭率絕對杠杠的。
雖然現在這具身體的靈魂已經換成了他,但是聽到這消息之後,內心同樣非常激動。
誰還沒個好奇心呢,去看看,必須去看看,如果是神獸就一定要買下來。
不過他有點懷疑,自己這一千兩銀子能買得著神獸?
但轉念一想,管他呢,要是買不起那就搶,反正對於這身體來說,搶東西又不是第一次了,閑著也是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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