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玄奘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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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隊當先的馬車上,一個身穿僧袍的中老年光頭,滿臉掩飾不住的疲憊和滄桑,眼神卻閃著別樣的光。
    他那飽經風霜,看上去黃黑色的臉,麵朝城門的方向,看著遠處的城門,雙手合十喃喃道:“阿彌陀佛,大唐,貧僧回來了!”
    這位不是別人,而是在曆史上,真正去往天竺取經的玄奘法師,在西遊記中被神話的金蟬子唐僧本尊。
    想當年,李淵牽強赴會認道家李耳為祖宗,因此道教興盛。
    為了跟大唐初期確立的‘道為國教’對抗,佛門多宗聯合商議,決定要搞一波大的,以此來確立佛門在大唐的地位。
    那怎麽搞這一波大的呢?
    佛門的宗旨,從來都不是殺殺殺,而是蠱惑人心。
    一番商議之後,當年才二十歲出頭的玄奘,就被推舉為了捅向道教的一杆槍。
    當然,玄奘自身並沒有被隱瞞,因為此次行為需要大毅力大智慧。
    一切準備就緒之後,佛們就在長安搞了一次盛大的水陸法會,然後玄奘登台講經。
    並且宣揚佛的發源地,天竺有大乘佛法,可度一切苦厄,他不日就會前往天竺求經。
    這相當於是沒先打招呼,就直接說自己要去。
    完了之後,才上報李世民申請出境。
    畢竟他這一波搞得挺大,總不能偷偷摸摸就走了,那和佛門的利益衝突了。
    可那是貞觀初年,大唐正麵臨東突厥的嚴重軍事威脅。
    此時大唐實行嚴格的邊防政策,嚴禁百姓私自出境,以防人員被敵方捕獲、泄露軍事信息或戰略物資外泄,同樣也是防止百姓出逃。
    因為那個時候隋末亂世的陰影還沒過去,玄武門的陰影近在眼前。
    可以這樣說,當時佛門不打招呼搞的這一出,跟李世民的軍事部署衝突了。
    一麵是區區佛門,一麵是大唐國境安危,怎麽選根本就不需要考慮。
    李世民很生氣,以當時的情況他又不能屠殺殺佛門,否則他的名聲會臭不可聞,甚至剛剛到手的江山內部就會不穩,因此隻能婉言拒絕。
    被李世民屢次拒絕之後,眼看著百姓都快忘了佛門要求經了,玄奘開始鋌而走險。
    離境的時候被發現,未嚐沒有故意為之的意思。
    如此一來,佛門再宣揚一波,就能夠裹挾民意,讓李世民免於對佛門的追究。
    真要說起來,李世民沒有同意,你卻非要出去,這是違抗君命。
    上綱上線一點,甚至趕得上欺君之罪。
    後來,李世民得知之後,確實也沒有追究。
    他是怎麽考慮,已經無足輕重。
    總之,經過十七八年的折騰,玄奘回來了。
    玄奘想起自己這些年的經曆,哪怕心智再怎麽堅定,在靠近長安之後,也感覺陣陣後怕。
    當初他決定去,就篩選過路線。
    由於當時與天竺來往不多,都不知道有沒有去那邊的船,萬一被查到了的話,一切都會功敗垂成。
    因此他最終決定,從陸地上過去。
    本以為沒有太遠,可那是看直線地圖。
    真正走出去之後才發現,好多地方都是無路可走的。
    要麽沼澤,要麽沙漠,要麽高山。
    各個地方的國家,哪怕人家是小國,也不是他能隨便招惹的。
    折騰來折騰去,光是走到天竺,他就花了兩年多時間,期間多次陷入各種生命危險,也確實得到了多方幫助。
    隻因為,那可是大唐。
    各國的商隊,必然會去的地方,名聲流傳不是一般遠。
    真正走到別的地方後,玄奘才發現,原來大唐是那麽的好。
    比他佛教宣揚的西天佛國,可能都還要好。
    別的那些國家,才是真正的地獄。
    可他背負著佛門賦予的任務,也背負著佛門的振興,無論如何他不能退。
    他不能一事無成的回去,要不然的話,佛門不會放過他,李世民也不會放過他。
    他必須要去到天竺,求到他口中的大乘佛經,這表明他確實去了。
    同時,他想要回來之後完整落地,讓佛門得到重視,還得給李世民準備一份‘厚禮’。
    其一,可以稱之為——西域諸國圖!
    隻有準備好這份禮物,他才可能被李世民接見,才能真正送上記在腦子裏的厚禮。
    經書是為了佛門的底蘊,西域圖是為了名正言順見皇帝,給大唐皇帝的籌碼。
    除了這份圖,他還需要著書立說,寫明西域諸國的風土人情,甚至軍事力量等。
    隻有如此,他才能保證自己百分百的平安落地,甚至讓李世民給佛門造勢。
    在天竺快二十年,玄奘基本都是在學習和查抄經書中度過。
    直到感覺自己收集得差不多了,這才坐上到大唐來的商船歸來。
    為了避免意外,或者被某個勢力暗殺 。
    在沒有到達長安之前,玄奘都非常低調。
    眼看著長安城門近在眼前,他才正大光明的出現。
    一想到自己即將揚眉吐氣,佛門即將興盛,自己也即將成為佛門的領頭人,玄奘一陣心潮澎湃。
    這個時候,他才有心情好好的打量周圍。
    仔細一看,玄奘的眉頭就漸漸皺起。
    他記得,自己離開長安的時候,雖然長安日漸恢複繁華,但是百姓來說,基本還是衣衫襤褸的情況。
    雖然對比某些西域國家,已經算是很好了,但也不能說是好得特別多。
    可現在放眼望去,衣衫襤褸的百姓一個都不見,甚至還能看到數量眾多,顏色比較鮮豔的新衣服。
    如果不是他們臉上手上,能明顯看出來是屬於百姓的痕跡,他都以為他們是貴族。
    因為百姓的衣服,哪怕是買上一件新衣,故意用草木灰等染色,以此來更加防髒。
    但總體而言,三兩下就會洗得灰撲撲的,陳舊無比。
    想要有真正的顏色,基本是不可能的。
    而且,麻布雖然看起來厚實,其實並不怎麽耐磨。
    如果長期被汗濕或者長期捶打洗滌,是很容易變破的。
    因此,老百姓身上往往打著大大小小的補丁。
    甚至有些老百姓沒得補,穿起來基本蓋著要害就好,手上加個破碗就是乞丐。
    可現在放眼望去,打補丁的都極其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