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林亦風與羅美曦的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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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葡萄架下的陽光像碎金般灑落,林亦風第一次見到羅美曦時,她正踮腳去夠最高處那串紫葡萄。白色連衣裙隨動作揚起一角,發梢沾著晶瑩的晨露。
    “小風子,這是我的!”
    八歲的羅美曦瞪圓眼睛,像護食的奶貓。
    她不知道這個稱呼會讓林家小少爺在傭人麵前丟盡臉麵,就像不知道後來二十年裏,這聲“小風子”會成為紮在他心口的倒刺。
    十七歲生日那晚,月光把露台鍍成銀色。羅美曦睫毛上沾著偷喝的葡萄酒液,在他俯身時突然睜眼:“敢親下來,我就告發你偷喝林叔叔82年的拉菲。”
    他親了。
    第一次。
    情竇初開的朦朧羞澀,像嚐了世間最美的葡萄酒。
    她反手甩他一巴掌。
    那一巴掌火辣辣地烙在臉上,第二天她卻帶著消腫藥膏出現,瓷白的手指抹開薄荷味的膏體,說十八歲就當他的女朋友。
    錄取通知書寄到林家那天,水晶吊燈在燙金信封上投下冰冷的光斑。
    林亦風看著父親用拆信刀劃開信封時,銀質刀尖在“金融管理”四個字上折射出刺目的反光。
    “九月去沃頓商學院報到。”父親的聲音像在宣讀判決書,“下周一先到集團投資部實習。”
    餐刀在牛排上劃出刺耳聲響。林亦風突然想起上周在羅家看到的場景:
    美曦蹲在花園裏給流浪貓包紮傷口,陽光把她的睫毛照得近乎透明。那隻瘸腿貓最後叼走了她盤子裏的三文魚,而她笑著戳小貓濕漉漉的鼻尖。
    “我要報中央音樂學院。”他把錄取通知書撕成兩半,“已經通過專業考試了。”
    紅酒杯重重砸在餐桌上。
    父親的金絲眼鏡滑到鼻尖,露出後麵爬滿血絲的眼睛:“你當林家產業是什麽?過家家的玩具?”
    “那是你的事。”林亦風把碎紙片撒向空中,看著它們像雪片般落在地上,“我有我的理想!”
    耳光來得猝不及防。
    他舔著嘴角的血腥味笑起來,左耳新打的耳釘撞在顴骨上,鑽石棱角劃出一道血痕。
    父親從小就希望他能像他和祖父那樣。可他從小就不喜歡他們做的事,說的話。
    三個月後,林亦風站在大學城地下酒吧的舞台上,聚光燈將他銀灰色的挑染發絲照得如同流動的汞液。台下尖叫的女生裏沒有羅美曦,但他知道她一定躲在某個角落——就像高中時每次校慶演出,她總假裝路過禮堂後門。
    “這首《鏽釘》,獻給所有戴著麵具的偽君子。”他對著麥克風說,指尖劃過脖子上新紋的荊棘玫瑰圖案。
    第一句歌詞出口時,他看見消防通道的門縫裏閃過一抹白色裙角。
    演出結束已是淩晨。羅美曦蹲在後台消防梯上吃冰淇淋,融化的奶油滴在她新買的小羊皮靴上。
    “你爸給我家打了三個電話。”她頭也不抬地說,“讓我勸勸你。”
    林亦風搶過她手裏的甜筒,舌尖卷走將化未化的尖端:“那你勸嗎?”
    “不許搶我的。”羅美曦跳起來搶甜筒,發梢掃過他鼻尖,帶著梔子花的香氣,“我祖母也整天希望我像她一樣當一個商界女強人!你說我勸不勸?”
    他們扭打著跌進堆放音響設備的角落。
    林亦風後腦勺磕到調音台時,羅美曦突然撐在他耳側,垂落的發絲像簾幕般隔開外界喧囂。
    黑暗中他聽見自己劇烈的心跳,混著她急促的呼吸聲。
    “小風子。”她突然這麽叫他,久違的稱呼讓林亦風脊椎發麻,“你耳釘太閃了。”
    “像夜總會門口攬客的。”
    她繼續吐槽,指尖卻輕輕碰了碰那枚鑽石耳釘,“我同學們都說你是行走的ed燈,天天纏著我要簽名。”
    林亦風抓住那隻作亂的手。
    後台霓虹燈透過門縫在地麵投下彩色光斑,他看清了她腕間戴著的鏈子——去年生日他送的,細銀鏈子上掛著顆小小的藍鑽,在黑暗裏閃著微光。
    “嫌丟人就別戴我送的東西。”他故意說,手指勾住銀鏈輕輕一拽。
    羅美曦跌在他胸口,冰淇淋全蹭在了他新買的皮衣上。她氣得用課本拍他腦袋,英文詞典厚重的書脊砸得他眼前發黑,卻掩不住嘴角上揚的弧度。
    “送你當定情信物。”他趁機摘下耳釘別在她襯衫領口,冰涼的金屬貼著她鎖骨跳動的位置,“反正你戴著比我好看。”
    “神經病!”羅美曦翻著白眼要摘,被他按住手腕。掙紮間耳釘尖刺破她指尖,血珠滲出來,被他低頭吮去。
    鹹腥味在舌尖漫開時,他聽見自己說:“不反對就是同意了。”
    後來這枚耳釘真的成了定情信物。羅美曦戴著它參加了大學生音樂節,坐在第一排看他樂隊演出;戴著它出現在財經周刊封麵上,標題是《羅氏集團最年輕的女掌門》;最後戴著它躺進icu時,鑽石表麵沾了血,在無影燈下折射出妖異的光。
    而現在,林亦風站在空蕩蕩的舞台上,摸著左耳僅剩的三枚耳釘。它們排列成北鬥七星形狀,是羅美曦車禍後他特意去打的——她說最喜歡看他戴耳釘的樣子,像夜空墜落的星子。
    台下沒有白色裙角閃動,消防通道再不會有人蹲著吃冰淇淋。調音台上放著他剛寫的新歌deo,歌詞本扉頁還粘著半融化的甜筒包裝紙。
    暴雨砸在瑪莎拉蒂車頂的聲音像某種倒計時。
    林亦風盯著腕表分針走過最後一格,三小時零七分。
    那是羅美曦去了馬天啟公寓裏的時長。
    雨刮器在擋風玻璃上劃出扇形軌跡的間隙,他終於看見單元門裏走出兩個身影。
    馬天啟站在門邊撐起一把大傘,而羅美曦——他的羅美曦——正踮腳替對方整理歪斜的領帶。
    這個動作她做過無數次,在畢業典禮後台,在慈善晚宴洗手間,在他每次演出前的化妝間。
    指節在方向盤上收緊,鑽石戒指硌得掌心生疼。這是上周演唱會上歌迷扔來的禮物,內側刻著“致最愛的美人”,當時羅美曦坐在vip席,他故意對著她摘下戒指拋向觀眾區。
    現在那枚戒指在他指間扭曲變形,就像馬天啟的手搭在羅美曦腰間的畫麵。
    三個小時。
    足夠做完所有事的時間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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