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群書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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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沈硯秋·美人計惑夫心
暮春的櫻花漫過竹籬時,沈硯秋正在給丈夫顧承煜整理衣櫃。衣櫃深處掉出條絲綢圍巾——是她婚前織的定情物,邊角繡著“承煜”二字,針腳間還夾著片幹枯的櫻花,像極了他最近總以“商務應酬”為由的疏離。可現在,這雙手剛從他西裝口袋摸出張“高端酒會邀請函”——舉辦方標注“攜女伴出席”,而邀請卡上的“女伴”欄,竟寫著“待定”。
“媽媽,爸爸今天會陪我給櫻花樹‘戴圍巾’嗎?”八歲的小煜抱著粉色絲帶站在門口,發梢沾著未掃的櫻瓣。硯秋望著梳妝鏡前的身影——顧承煜正對著領帶皺眉,指尖在邀請函上反複摩挲,鏡中倒影裏,他眼底閃過一絲猶豫。自接手家族企業,他便常把“社交形象”掛在嘴邊,連小煜喊“爸爸陪我拚櫻花拚圖”,都會被他用“爸爸要談合作”打發。
第一美:以子之俏·顯妻之柔
深夜十一點,硯秋在書房發現了顧承煜藏在抽屜裏的舊相冊——夾著他們蜜月時的櫻花照,背麵寫著“秋秋笑時,櫻花失色”,照片裏她戴著那條定情圍巾,靠在他肩上,身後是漫天櫻花。她忽然想起結婚時他說的:“你的溫柔,是我一生的‘商務勳章’。”此刻相冊在掌心發燙,混著他身上未散的古龍水味,像根線,輕輕牽住了“職場”與“情場”的平衡。
“承煜,小煜說‘櫻花樹缺個媽媽的圍巾’,”次日清晨,硯秋把絲巾放在他的邀請函旁,“她翻出我婚前織的圍巾,說‘媽媽的圍巾上有櫻花香,給樹戴上,花就不會落了’。”顧承煜的手指頓在領帶夾上,忽然想起小煜三歲那年,他抱著孩子在櫻花樹下拍照,小家夥把櫻瓣別在他領口喊“爸爸是櫻花王子”,而硯秋戴著那條圍巾站在旁邊笑,手機裏存滿了一家三口櫻花比心的照片。
第二美:以舊之甜·惑夫之眸
周末的櫻花樹下,小煜舉著絲帶跑向顧承煜:“爸爸幫我係圍巾!老師說,絲帶要繞兩圈,像給樹穿裙子!”顧承煜蹲下來接過絲帶,指尖觸到絲綢的柔軟——像極了他記憶裏,硯秋第一次用這條圍巾幫他擦汗時,布料劃過臉頰的觸感。“結要打在花簇下,才好看,”他忽然開口,聲音帶著久未的柔和,“就像你媽媽織圍巾時,總說‘針腳要密,才藏得住心意’。”
硯秋望著樹下的父女,忽然想起《三十六計》裏的“美人計”——不是以色相迷惑,是用“妻子的溫柔”“孩子的天真”織成情網,讓沉迷“職場博弈”的丈夫,在親子互動中重見“家庭之美”。她摸出隨身攜帶的手機,相冊裏存著顧承煜五年前陪小煜過櫻花節的視頻:他戴著小煜做的櫻花冠,在院子裏追著孩子跑,硯秋穿著那條定情圍巾跟在身後笑,櫻花瓣落在圍巾上,像撒了把碎鑽。
第三美:以情之實·破夫之執
當晚,硯秋把顧承煜的邀請函夾進了小煜的“櫻花手賬”,手賬裏貼著孩子用櫻花瓣拓印的“家庭樹”——樹上掛著爸爸媽媽的圍巾,樹下站著舉著櫻花冠的小煜,旁邊寫著“爸爸的領帶,要和媽媽的圍巾一起曬太陽”。她在邀請函背麵寫下:“承煜,酒會的香檳再貴,映不出櫻花樹下的笑;女伴的禮服再美,美不過你曾說‘我妻勝花’的真心——你要的‘社交形象’,從來不該缺了‘家人’這個最佳‘配飾’。”
次日清晨,顧承煜在玄關發現了小煜的“櫻花勳章”——用櫻花枝編成的皇冠形狀勳章上,畫著穿西裝的爸爸和戴圍巾的媽媽,中間是小煜的笑臉,旁邊寫著:“爸爸係領帶,媽媽織圍巾,我當‘櫻花小管家’!”勳章下方壓著硯秋的便簽:“今晚的櫻花樹下,有小煜做的‘櫻花燈’,和你愛喝的櫻花酒。”
終章:美在本心·情歸花下
深夜,顧承煜坐在櫻花樹下,看著小煜把櫻花燈掛在圍巾旁,硯秋握著櫻花酒站在旁邊,暖光透過櫻花瓣的縫隙,在地上投下細碎的光斑。“爸爸你看,”小煜忽然指著圍巾,“媽媽的圍巾上有你的名字!”他忽然想起邀請函上的“待定女伴”——此刻它躺在手賬裏,而眼前的空氣裏,飄著真實的櫻花香,混著小煜的笑聲、硯秋的溫柔,像一場關於“初心”的回溯,讓他看清:比起酒會上的光鮮,眼前女兒皇冠上的櫻花、妻子圍巾裏的牽掛,才是“男人魅力”的終極注腳。
“硯秋,其實我……”他望著妻子腕間的櫻花手鏈——那是用他們定情圍巾的碎線編的,鏈墜刻著“小煜”,忽然說不下去了。硯秋沒說話,隻是把溫熱的櫻花酒推給他,酒液裏漂著幾片新鮮的櫻花瓣,“小煜今天說,爸爸的西裝像櫻花樹幹,但是樹幹上沒有‘小煜的畫’——她偷偷在你西裝內襯畫了朵小櫻花,說‘這樣爸爸開會時,就像帶著我們一起去了’。”
當暮春的最後一場櫻花雨落下時,顧承煜的手機收到條新信息,是硯秋發來的視頻:小煜穿著親子款小禮服,在櫻花樹下舉著“家庭勳章”牌子,牌子上畫著“爸爸摘星”的漫畫——爸爸的領帶勾著一顆櫻花星,星星上寫著“顧沈小築”,旁邊是硯秋戴著定情圍巾擺好的櫻花茶席,雨珠打在花瓣上,卻映出一家三口的剪影——他抱著小煜,硯秋遞上圍巾,像極了他們蜜月時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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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承煜忽然在邀請函的“女伴”欄寫下“沈硯秋”,轉身走向庭院——小煜正舉著櫻花冠往他頭上戴,硯秋笑著幫孩子調整圍巾,父子倆的影子映在櫻花雨裏,像極了他記憶裏的“櫻花佳偶”。他忽然懂了:所謂“美人計”,從來不是權謀,是讓他在“職場的假麵”裏,看見“家人的真心”才是最動人的“美”——就像硯秋的圍巾,曆經歲月依然柔軟,就像小煜的櫻花冠,笨拙卻滿是愛意,這些“不完美”的溫暖,才是他生命裏最該珍視的“絕色”。
沈硯秋望著雨中的櫻花笑了——所謂“惑夫心”,從來不是迷惑,是讓他知道,最好的“形象管理”,是讓家人站在身邊時,眼裏有光,臉上有笑:就像櫻花雖美,終會飄落,而家人的愛,卻能釀成永恒的甜。讓他明白,職場的應酬再多,不如陪孩子係一次絲帶;社交的圈子再廣,不如和妻子共飲一杯櫻花酒——這些“無用”的時光,才是生命裏最“有用”的溫柔。
而她掌心的圍巾,終將化作歲月的書簽,讓顧承煜明白:最好的“美人”,從來不是酒會上的過客,是為他織圍巾的妻子,是喊他“爸爸”的女兒,是那個名為“家”的港灣——就像小煜說的“櫻花燈”,看似微弱的光,卻能照亮他回家的路,讓他在任何時候轉身,都能看見,最美的“風景”,從來都在身邊,從未遠離。
櫻花雨漸歇時,顧承煜握著小煜的手,在櫻花樹幹上刻下“顧沈小築·櫻花紀年”——旁邊是硯秋用圍巾角拓印的櫻花印,像極了他們結婚時的誓言。小煜忽然指著天上的雲朵:“爸爸看,雲朵是櫻花變的!”此刻的陽光下,三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長,像幅流動的櫻花圖,在暮春的風裏,舒展著關於“家”的、永不褪色的美麗——原來最好的“美人計”,從來不是計謀,是用“愛”作筆,在歲月裏畫下的、屬於一家人的“盛世美顏”,讓心知道,這裏永遠有最動人的“風景”,值得他停下腳步,用心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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