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劉民調和四方,袁紹被訴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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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王禮自隨王越習武以來,武藝精進,已非吳下阿蒙。但見他身形一晃,如驚鴻掠影,轉瞬已至袁紹跟前。其速之疾,竟使顏良、文醜二將瞠目結舌,不及反應。
袁紹但見眼前寒芒吞吐,劍光森然,不覺雙膝發軟,撲通跪地。此聖旨原不過例行公事,令劉民總領幽州事務,調和諸方。胡亮此時取出,無非是要試袁紹等人忠心,挫其銳氣耳。
劉民遂宣調和之策:“劉伯安乃聖上欽點幽州牧,自當總理幽州一應事務......”
話音未落,劉虞已伏地高呼:“吾皇聖明,萬歲萬歲萬萬歲!”其聲朗朗,回蕩廳堂。
袁紹雖麵如止水,心下卻暗忖:“豎子安知鴻鵠之誌?某據幽州要地,豈是爾等空言可動?”那公孫瓚更是麵露輕蔑,腹誹道:“某都督四州,權柄在握,爾曹能奈我何?”
劉民複道:“即日起,鮮卑扶羅韓、索利、索奴三部,及匈奴呼廚泉部,皆需退出幽州境地。”
柯比能前車之鑒猶在眼前,鮮卑諸部早領教過劉民手段。況扶羅韓等人既得實惠,又蒙劉虞懷柔之策,當即叩首如搗蒜,連聲稱諾。那呼廚泉兩番敗於劉民、呂布之手,心中驚懼未消,此刻更是戰戰兢兢,伏地應命,甘願遵大漢天子詔令。
當下穩住劉虞、鮮卑、匈奴諸部後,劉民便欲向袁紹發難,遂正色道:“自即日起,袁本初部須盡數退出幽州,以十日為限。”
袁紹端坐如鍾,紋絲不動,麵上毫無懼色。帳中氣氛驟然緊張,恍若冰封。劉虞與鮮卑、匈奴諸首領皆麵露憂色,竊竊私語,皆欲觀劉民如何收場。
趙雲、劉晟、太史慈等十餘虎將目光如電,直刺袁紹。袁紹終覺如坐針氈,強作鎮定問道:“伯圭何以不退出幽州?”
“公孫伯圭亦當退出幽州。”劉民此言一出,滿座嘩然,各方勢力議論紛紛。
公孫瓚聞言大怒,冷笑道:“朝廷早已封吾為前將軍、易侯,假節督幽、並、青、冀四州,今令吾退出幽州,豈非笑話!”
“公孫將軍可知中平六年,朝廷便已拜伯安為大司馬,封襄賁侯,督統六州,位在汝之上?”劉民戟指怒斥,“汝竟舉兵相攻,若非本王及時馳援,伯安幾遭汝毒手!伯圭犯上作亂,依大漢律法,當斬!”
劉民字字鏗鏘,擲地有聲。公孫瓚頓覺頸項生寒,不自覺地摸了摸脖子,複又強撐道:“瓚一生為皇上東征西討,戰功赫赫,乃假節重臣,王爺恐無權處置!”
劉民神色凜然,振袖喝道:“本王乃奉旨欽差,尚方寶劍在此,爾等大小官員,皆可先斬後奏!伯康,速將公孫瓚拿下,立斬轅門!”
公孫瓚見劉民動了真怒,又見那王禮身形如鬼魅般迅捷,登時氣焰全消,慌忙拱手道:“且慢!容某分說......”
劉民按劍而立,目光如電:“快講!若有半句虛言,定叫你人頭落地!”
劉虞與鮮卑、匈奴首領見劉民如此雷厲風行,皆暗自咋舌,噤若寒蟬。
公孫瓚整衣正冠,深施一禮:“禦史明鑒,某之所以進犯劉伯安,實乃袁本初暗中挑唆。若非如此,縱有百膽亦不敢造次。若本初肯退出幽州,某當即刻撤兵。”
眾人聞言,目光齊刷刷射向袁紹。
此時袁紹已緩過神來,在顏良、文醜兩員虎將護衛下,冷笑道:“幽州十八縣乃我將士浴血所得,豈是你說退便退的?”複又譏諷道:“黃口孺子,也敢在此大放厥詞!”
麹義聞言大怒,拍馬而出:“袁本初!爾這忘恩負義之徒,安敢辱及朝廷命官!”說罷張弓搭箭,但聽得“嗖”的一聲,狼牙箭破空而去。
文醜眼明手快,揮動宿鐵三叉矛格擋。隻聽“錚”的一聲,箭矢偏轉方向,竟擦過袁紹大腿。雖隻劃破油皮,已疼得他齜牙咧嘴,冷汗涔涔。
顏良大喝一聲,躍將出來,直奔劉民而去,意欲擒拿麹義問罪。誰知呂布忽地擎起酒盅,啜飲一口,又幹咳兩聲。顏良素知呂布勇冠三軍,天下莫敢與之爭鋒,隻得悻悻退回原處。
麹義遂戟指袁紹,厲聲數落道:“某自歸附本初以來,每戰必身先士卒,屢破公孫伯圭所恃之白馬義從,為爾立下汗馬功勞。豈料爾竟縱子行凶,強奪吾愛妾韓黛。此猶不足,複假仁假義,許以"待破公孫伯圭後,當以二郡主相配"之諾。然爾食言而肥,前日竟誣吾驕橫,欲斬吾於郊野。幸得王爺仗義相救,不然吾早作刀下冤魂矣!”
袁紹端坐如泥塑木雕,麵如死灰,始終不發一語。蓋因在其眼中,殺一將如碾螻蟻,何須與麹義這等人物多費唇舌?
此時,素與麹義為敵的公孫瓚竟霍然起身,曆數袁紹十大罪狀:“袁本初不能舉賢任能,專務阿諛逢迎,招引奸邪,貽誤國事,致使丁原火焚孟津,董卓乘亂而起。此其罪一也。”
“董卓入京劫持天子,袁紹既不能運籌帷幄,匡扶社稷,反棄印綬而逃。上負君恩,下辱官箴,此其罪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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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本初為渤海太守時,陰蓄甲兵,將襲董賊,然匿而不告父兄,遂使太傅袁隗闔門、太仆袁基母子,頃刻殄瘁。不仁不孝,豺狼其行,此其罪三也。”
“紹既舉兵,二載之間,坐視社稷傾危,專務掊克。廣積倉廩,營不急之務;剝掠豪右,拷索贖鍰。黎庶嗟怨,道路以目,此其罪四也。”
“脅逼韓馥,僭奪冀土,矯製稱詔,私鑄金璽。每發檄文,輒以皂囊緘封,題曰"詔書一封,邟鄉侯印"。梟獍之心,昭然若揭,此其罪五也。”
“使崔巨業仰觀乾象,卜擇吉凶,厚遺金帛,共飲醇醪。擇期攻掠州郡,此豈人臣所當為?覬覦非望,包藏禍心,此其罪六也。”
“昔與虎牙都尉劉勳同舉義兵,勳降張楊,屢建殊勳。紹以睚眥之怨,構陷勳身。進用奸回,戕害忠良,此其罪七也。”
“故上穀太守高焉、甘陵相姚貢,紹嚐貪饕無厭,苛索貨賄。資用未充,二人並命。噬臍之悔,其何及哉!此其罪八也。”
“夫《春秋》之義,子以母貴。袁本初之母,實乃賤婢,微若螻蟻,於禮不可為人嗣子。而紹竟踞高位,坐享厚祿,汙玷王爵,辱沒先靈。此其罪九也。”
“長沙太守孫文台,昔領豫州,奮武鷹揚,驅董賊於雒邑,掃陵廟於灰燼,忠勤王室,勳勞赫赫。而紹陰遣裨將,僭竊其位,絕其糧道,使文台不得進討,董卓遂得苟延。此其罪十也。”
袁紹聞言,麵如鐵色,渾身戰栗,然猶強項厲聲曰:“縱使如此,汝乃敗軍之將,能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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