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一樁奇案
字數:3120 加入書籤
開封城的繁華依舊,人來人往,商賈雲集。包拯處理完諸多案件後,本想稍作休息,可這平靜的日子卻再次被打破。
這日午後,包拯正與公孫策在書房探討律法之事,展昭匆匆走進來,神色凝重地說道:“大人,城東的悅來客棧發生了一樁命案,死者身份不明,客棧老板已將消息報至官府,還請大人前去查看。”
包拯聞言,立刻起身,帶著公孫策和展昭前往悅來客棧。一路上,包拯眉頭緊鎖,心中暗自思忖,不知這又是怎樣的一樁奇案。
到了客棧,隻見客棧門口圍滿了人,百姓們議論紛紛,臉上滿是好奇與恐懼。包拯等人穿過人群,走進客棧。客棧老板早已在大堂等候,見到包拯,急忙迎上前去,恭敬地說道:“大人,死者住在二樓的天字二號房,小的發現時,他已經斷氣了,現場也沒敢亂動,還望大人明察。”
包拯點了點頭,帶著眾人上了二樓。推開天字二號房的門,一股濃烈的血腥味撲麵而來。房間內一片狼藉,桌椅翻倒在地,床上的被褥也淩亂不堪。死者趴在地上,背後插著一把匕首,鮮血已經染紅了他身下的地板。
公孫策蹲下身子,仔細檢查死者的傷口和周圍的痕跡。展昭則在房間裏四處查看,試圖尋找一些線索。包拯站在一旁,目光掃視著整個房間,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
公孫策檢查完後,起身說道:“大人,死者是被人從背後一刀致命,凶器應該就是這把匕首。從傷口的深度和角度來看,凶手應該是個身強力壯之人。而且,房間內有打鬥的痕跡,說明死者在臨死前曾與凶手有過一番搏鬥。”
展昭這時也有了發現,他在房間的角落裏找到一塊碎布,上麵似乎有一些奇怪的圖案。展昭將碎布遞給包拯,說道:“大人,這塊碎布可能是凶手留下的,上麵的圖案有些特別,或許能成為破案的關鍵線索。”
包拯接過碎布,仔細端詳著上麵的圖案,陷入了沉思。這時,客棧老板在一旁說道:“大人,這死者是昨日傍晚入住的,小的記得他登記的名字是張生,說是從外地來開封做生意的。可小的看他的樣子,倒不像是個商人,而且他也沒帶什麽行李,隻拎了一個包袱。”
包拯問道:“那他入住後,可有什麽異常舉動?有沒有人來找過他?”
客棧老板想了想,說道:“小的記得,昨晚有一個穿著黑衣的男子來找過他,兩人在房間裏交談了一會兒,那黑衣男子就匆匆離開了。當時小的也沒覺得有什麽異常,現在想來,或許這個黑衣男子與死者的死有關。”
包拯聽後,覺得這黑衣男子十分可疑,便讓展昭去調查客棧周圍的居民,看是否有人見過這個黑衣男子,同時派人去查找死者的身份背景。
展昭領命而去,公孫策則繼續在房間裏尋找其他線索。他在死者的包袱裏發現了一封信,信上的內容模糊不清,但能看出是一封威脅信,似乎是有人在威脅死者交出某樣東西。
公孫策將信遞給包拯,說道:“大人,看來這死者是因為某樣東西而招來殺身之禍。這封信或許能為我們找到凶手提供一些線索。”
包拯接過信,仔細看了看,說道:“看來這死者的身份和他所擁有的東西都很重要。我們必須盡快查出真相,不能讓凶手逍遙法外。”
這時,展昭回來匯報調查結果。他說:“大人,據客棧周圍的居民反映,昨晚確實看到一個穿著黑衣的男子從客棧裏出來,行色匆匆。有人還看到他往城西的方向去了。另外,我們也查到了死者的身份,他並不是什麽張生,而是一個名叫劉三的小偷,平日裏專幹偷雞摸狗的勾當。”
包拯聽後,心中更加篤定這起案件與死者的身份和他所擁有的東西有關。他說道:“既然死者是個小偷,那他身上的東西很可能是偷來的。或許那封威脅信就是失主寫的,凶手很可能就是失主或者與失主有關的人。我們先去城西找找那個黑衣男子,看看能否找到新的線索。”
一行人來到城西,四處打聽黑衣男子的下落。終於,在一個小巷子裏,他們發現了一個與居民描述相符的黑衣男子。展昭眼疾手快,立刻上前將他製服。
黑衣男子被帶到包拯麵前,他一開始還試圖反抗,但在展昭的威懾下,漸漸安靜下來。包拯問道:“你為何要殺害劉三?如實招來,否則嚴懲不貸。”
黑衣男子臉色蒼白,支支吾吾地說道:“大人,小的冤枉啊。小的隻是受雇於一個人,讓我去威脅劉三,讓他交出偷來的東西。小的隻是說了幾句話,並沒有殺他啊。”
包拯問道:“受雇於何人?快說!”
黑衣男子猶豫了一下,說道:“小的也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隻知道他自稱是李公子,給了小的一筆錢,讓小的按照他的吩咐去做。小的真的沒有殺人啊。”
包拯聽後,覺得這李公子十分可疑,便讓展昭去調查這個李公子的身份。經過一番調查,展昭發現這個李公子是城中一個富商家的公子,名叫李軒,平日裏吃喝玩樂,不務正業。
包拯立刻派人將李軒帶到開封府審訊。在公堂之上,李軒一開始還百般抵賴,不肯承認自己與劉三的死有關。但當包拯拿出那封威脅信和黑衣男子的供詞時,李軒的臉色變得蒼白起來。
包拯嚴肅地說道:“李軒,證據確鑿,你還想抵賴嗎?如實招來,或許本官還能從輕發落。”
李軒見無法抵賴,隻好交代了事情的經過。原來,他家中有一件祖傳的寶物,被劉三偷走了。他發現後,便雇傭了黑衣男子去威脅劉三,讓他交出寶物。可劉三不肯交出,兩人發生了爭執,李軒一時氣憤,便用匕首刺死了劉三。
包拯聽了李軒的交代,義憤填膺,說道:“李軒,你身為富家公子,不思進取,為了一件寶物竟不擇手段,犯下殺人之罪。如今證據確鑿,本官定要依法懲處你,以正國法。”
最終,李軒被依法判處死刑,黑衣男子也因參與威脅他人而受到了相應的懲罰。
包拯站在開封府的大堂上,看著堂下的眾人,心中感慨萬千。他深知,無論身份貴賤,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隻要有人觸犯了法律,他就一定會秉公處理,還受害者一個公道,維護開封城的安寧與公正。而這起客棧奇案的破獲,也讓他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念,繼續為守護這一方土地而努力。(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