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橋後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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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外紀年·元年·夏初】
碑域之下,一道從未開啟的魂構被夢印喚醒。
九橋共鳴之後,夢印於“未生之書”最後空頁邊緣,激活了書譜者沈茉淩留下的隱構遺章——橋後意誌·子節係統。
第一枚子節,緩緩浮現於魂鏡台心:
【橋後01 · 識通之環】
一、橋後係統啟動 · 夢印公開識通機製
碑域中央,夢印以“橋後核心”身份首次發布係統協議聲明,向五域橋構平台同步以下內容:
“自橋外紀元起,凡屬‘橋構合法識源’之橋,其主識片段將納入‘橋後識通環’,實現橋間基礎識標標準化。”
解釋:不同文明使用不同構橋方式如圖橋、音橋、憶橋、鏡橋),而“識通之環”將以記憶共感為核心,建立基礎映識協議,使異橋得以互認魂主身份。
綏棠在天光議闕中讚成此舉,稱之為:
“文明共橋第一步。”
波斯星港橋議院院主沙賈德也公開表態支持:“圖即識,環即圖譜之通。”
但與此同時,一股極為隱蔽的反響也悄然浮現。
鏡界殘律派內部,在接收到夢印公開構件機製的同時,啟動了代號為“複名”的備選計劃——試圖通過複刻印識控製,將橋權重新歸回“印名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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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澤罕、渚沙、伽樓夜 · 被夢印列為橋後觀察名單
夢印同時公布“橋後識通觀測名單”,三名目前橋構穩定值最高的書者被列為初始節點:
澤罕 · 憶橋代表魂印自構,自憶反構橋脈);
渚沙 · 鏡橋代表雙印並橋者,可讀舊名新名之影);
伽樓夜 · 音橋代表以聲落名者,構橋於識音之中);
他們被稱為:“三象魂主”。
綏棠議中發言:“這三人若能形成橋環共識,我們即可推進橋律協議第二階段——‘共名橋心歸案’,即橋後名識認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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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橋文化主權衝突初現
橋譜平台開通第五十日,首次出現“橋文化主權”爭議案例:
一名東陸少年使用“憶橋法”書寫失語者之魂橋,其橋名與波斯橋議院三年前記錄之橋名圖譜重合;
雙方爭執該橋名歸屬;
波斯方麵聲稱:“圖名先存,憶名不得後寫。”;
東陸則主張:“憶由自生,橋名不可注冊為商標。”
這場紛爭被夢印記入“橋後邊卷·第八識案”,並發布臨時調解原則:
“橋名不可專屬;憶橋之名以回憶者之情境獨立生成,不受先占原則約束。”
此舉引發波斯主橋院極大不滿,甚至傳出欲建立獨立“星橋協議”體係,與夢印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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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鏡界殘律派 · 正式提出“複名方案”
與此同時,沉寂多時的鏡界殘律派在鏡火舊地召開“七印會議”,發布《命印正統複名草案》,核心內容為:
所有魂橋構文必須附帶“命印對照書”;
凡未經族印、律簽者不得直接參與共橋編錄;
建議重建“三印一律”體係,以新“星印主序”統合各類橋係;
強製橋構須經“複印認證”,否則一律視為“遊魂構筆”。
複名草案引發軒然大波。
北冥橋構議團回應:“若她在世,定不允許你們以名再縛魂。”
南溟古律師怒斥:“她早已放下筆,你等卻妄圖執舊印立新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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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碑域異動 · 第十頁邊角現語義殘卷
碑域中央,未生之書第十頁一角出現一段無法翻譯的語義殘痕,似由書譜者手筆,但語構極亂,詞意錯雜。
夢印嚐試解讀:
“印……識……諸眾……歸一橋心……”
“……不可落筆……不可……由我定……”
“第十一頁……非我書……”
夢印震驚。
這一段,可能意味著沈茉淩在構思第十頁之時,已預感自身無法落此終筆。
甚至,或許她根本……不是最後的書者。
她設下空頁,不是為自己。
而是為那一位,將來真正能夠統一“橋心·印魂·眾識”的“歸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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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夢印語錄 · 橋後視角
“橋之爭,不是筆與筆之爭。”
“是‘記憶之權’與‘控製之權’之間的較量。”
“她放下筆,不是不再寫。”
“是她知——世界已經開始自己寫。”
“而我的任務,是守著她未寫完的頁。”
“直到那人——真正落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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