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你說的話,我都會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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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北京初春,天氣回暖。
    沈適開著車,帶宋凝去郊遊。沈適帶她去戒台寺拜佛,石板小路上,宋凝是他鏡頭下的唯一女主角。
    “就站那兒,別動。”
    “哢嚓——”
    鏡頭定格。
    那是宋凝人生中最快意的一段時光。那時她十八歲,鮮活又青澀。
    “沈適,我走不動了。”
    沈適笑了下,蹲下去,“上來。”
    宋凝趴在沈適的背上,臉蛋兒紅紅的,“背一會兒就行了,我很重的。”
    “嗯~”沈適掂了掂重量,“兩筐地瓜的份量。”
    “兩筐地瓜是多重?”
    “一筐一百斤。”
    宋凝反應過來後揪沈適的耳朵“你胡說,我哪有那麽胖。”
    沈適笑她,“小丫頭,你傻不傻,聽不出來我在逗你?”
    “哦。”宋凝扁扁嘴,“那你別逗我了,沈適,你知道的,你說的話,我都會當真。”
    沈適腳步頓了,站在原地問她“凝凝,你喜歡我多久了?”
    宋凝認真回憶,語氣很輕快“很久了,我小時候就喜歡你了,大概是從你說娶我的時候開始。”
    “嗬~”沈適哭笑不得,“那時候你多大啊,有十歲嗎?”
    “有了!”宋凝耍小脾氣,嬌嗔道“沈適!你才二十一歲就這麽健忘嗎?”
    沈適輕笑,“嗯~記性不好,你以後要常提醒我。”
    那天,宋凝在沈適的背上,走完了二點五公裏的山路。他們在落日的餘暉下接吻,沈適的吻不像從前那樣霸道,他開始很溫柔地對宋凝。他說“凝凝,對不起,我以後會好好對你。”
    第二次,是在酒店。
    沈適做足了準備,補給宋凝一個溫柔的初次。
    “還疼嗎?”
    “有一點。”宋凝皺著眉回答,其實還是很疼。
    “凝凝,不要再那樣傻。我是個壞男人,不值得你這樣。”
    “我說了,我願意。”宋凝的手指劃過沈適的眉眼,嬌媚的語氣說“沈適,就算是玩玩也沒關係,我玩得起。”
    沈適捉住宋凝的手置於唇邊,“小丫頭,還是那麽驕傲。但我怎麽敢玩你呢?宋叔兒會把我皮扒了。”
    “你怕我爸爸?”
    沈適笑了下,“我怕過誰?”
    “嘻嘻~”宋凝吻他嘴巴,“你誰都不怕,沈適,你是我見過的,最勇敢的人。”
    “嗬~”沈適轉頭看了眼天花板,語氣幽幽的“是最荒唐的人吧。”
    沈適雖然不太在乎別人怎麽評價他,但也不喜歡聽那些難聽的話。他叛逆又偏執,身上藏著桀驁的鋒芒。他身上的有一種大無畏的天賦,想要做什麽事就去做了。這樣的人,在那樣的圈子裏,是個絕對的異類。沈適像橫空出世的一道驚雷,劈亂所有人心中既定的軌跡。
    “不~”宋凝扳正沈適的臉,認真地看著他“你隻是做了你想做的事,跟荒唐沒有關係。那些人在背後詆毀你,是因為他們不如你勇敢。他們詆毀你,又給你的勇敢扣上荒唐的罪名,他們才是最荒唐最虛偽的人。”
    沈適的心動了一下,他從沒想過,這個跟在自己屁股後麵叫哥哥的小丫頭,竟然是最理解他的人。
    這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喜歡,愛你的人,總會在你身上發現閃光點。沈適在宋凝這裏得到了滿足與被認可,他對宋凝的喜歡又多了一點。
    沈適翻了個身,將宋凝壓在身下。少女的身體像是半熟的果子,有點甜又有點澀。
    他說“凝凝,謝謝你。”
    “那你親親我。”
    沈適低頭吻她,“小丫頭,我喜歡你。”
    宋凝很開心,吻得投入。
    接吻的間隙,宋凝問“你可不可以不要走那麽久,常回來看看我?”
    沈適的視線落在她起伏的胸脯上,笑著說“凝凝,我暫時不走了。”
    “嗯?”宋凝的眼神亮了,雀躍而驚喜的語氣問“真不走了?”
    “不走了,我舍不得你。”
    宋凝有點感動。
    下一秒,沈適解開她的內衣,不正經地調侃“小丫頭,看不出啊,你才十八歲,就發育得這麽好,以後可還得了?”
    別看她清瘦,但該有料的地方一點沒少,細腰盈盈一握,又凸又翹。沈適對她的身體著迷,眼底有欲望的火燒起來。
    宋凝的臉瞬時紅溫,“你……你正經一點。”
    “嗬~”沈適低頭吻她雪白的肩膀,“現在提正經,會不會太晚了一點?”
    頓了頓,又問“那天很匆忙,我忘了問,你吃藥了嗎?”
    宋凝臉上閃過一絲迷茫,“吃什麽藥?”
    沈適扶額,“凝凝,你真的……你十八歲了,不知道跟男人發生關係會懷孕嗎?”
    “我知道啊!”宋凝扯沈適的臉,“可我是第一次,也要吃嗎?”
    “……”
    沈適算了一下,現在吃已經來不及了,回憶了一下那天的情形,確實是很危險。
    “凝凝,過一周,我陪你去醫院檢查一下。”
    “查什麽?”宋凝還沒反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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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適苦笑,“凝凝,那天我們沒做措施,你也沒吃藥,你說查什麽?”
    宋凝終於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她有點慌,但又不是很慌。宋凝故作淡定地問沈適“要是有了,你打算怎麽處理?”
    沈適神色複雜。
    宋凝一直瞪著眼睛看他。
    沈適腦子很亂,說實話他也不知道該怎麽辦。
    結婚嗎?可宋家能同意把女兒嫁給他嗎?
    他不學無術,而宋寧是外交學院的高材生,前途光明。宋家條件不比沈家差,甚至更好。
    而且,他真的做好結婚的準備了嗎?他是個自由散漫的人,注定成為不了宋家的乘龍快婿。
    沈適很糾結,猶豫了幾秒,沈適說“有了,我就去你家提親。”這是他的責任,他必須這麽做。
    宋凝笑了下,“有你這句話就夠了。”
    三天後,宋凝來例假了。命運之神眷顧,沒讓這對兒初嚐禁果的男女中獎。
    在那之後,沈適開始頻繁地跟宋凝約會。沈適幾乎每天都會去宋凝的學校接送她。宋凝喜歡涮羊肉,兩人常去南門兒附近的涮肉店約會。
    宋凝的學校管得嚴,每晚都會查寢。她沒法在外留宿。除了假期,隻能趁著午休的時間跟他出去開房。
    到了假期,宋凝借口跟同學出去旅遊,出去同沈適私會。
    兩人一起飛到了雲南。
    宋凝穿著當地的民族服飾,沈適給她拍照。她是他鏡頭下的唯一內容。哭的,笑的、委屈的、興奮的,失落的。
    他鏡頭下的宋凝,鮮活、肆意,是藝術家的靈感繆斯。
    這組片子一直被沈適珍藏在記憶最深處。很多年後的攝影展,也不曾展出。他是唯一的觀眾。
    “凝凝,下巴抬高一點,把光擋住。”
    “凝凝,要不要試試炸蠍子,很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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