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十一:靈猴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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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的午後,陽光熾熱地烘烤著大地。我像往常一樣在村子附近的小路上玩耍,突然,一抹小小的身影闖入了我的視線。那是一隻小猴子,它蜷縮在路邊的草叢裏,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下,皮毛淩亂,眼神中滿是恐懼與無助。
    我的心瞬間揪了起來,來不及多想,撒腿就往家裏跑。家裏的蘋果是留著過年才舍得吃的寶貝,但此刻,我毫不猶豫地拿起一個最大最紅的蘋果,又急忙返回小猴子的身邊。我小心翼翼地靠近它,輕輕地把蘋果遞到它麵前。小猴子起初還有些害怕,可大概是太餓了,很快就伸出顫抖的小手,抓過蘋果,狼吞虎咽地吃了起來。
    從那以後,小猴子就成了我們家的一員。我給它取名叫“靈靈”,每天一放學,我就迫不及待地回家找它玩耍。我們一起在院子裏捉迷藏,一起在草地上打滾,靈靈還會調皮地跳到我的肩膀上,用毛茸茸的爪子撓我的耳朵。我們的感情越來越好,靈靈也越來越依賴我,隻要我一叫它的名字,它就會立刻蹦到我的身邊。
    然而,一天晚上,我起夜時,無意間聽到爺爺在和爸爸小聲地說話。“王老板出的價錢可不低,那隻猴子留著也沒什麽用,不如賣了。”爺爺的聲音低沉而堅定。我的心猛地一沉,睡意瞬間全無,滿心都是對靈靈的擔憂。
    第二天一早,我就看到爺爺在院子裏和一個陌生的男人說話,那人應該就是王老板了。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快步跑過去,將靈靈緊緊護在身後,聲音顫抖卻無比堅定地說:“不行!我不讓賣!”爺爺皺著眉頭,伸出手,大聲說道:“快給我!”我死死地抱著靈靈,眼淚在眼眶裏打轉。可爺爺的力氣太大了,最終,靈靈還是被他搶了過去,遞給了王老板。
    王老板抱著靈靈上了車,我絕望地站在原地,看著車子緩緩啟動。就在這時,我驚訝地發現,車內堆滿了各種水果。爺爺走到我身邊,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說道:“孩子,你通過了考驗。王老板是動物保護局的局長,這隻猴子是野生動物,我們不能私自飼養。”
    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是一場考驗。雖然知道靈靈是野生動物,應該回歸大自然,但想到要和它分開,我還是忍不住難過地哭了起來。
    三天後,我正失落地在院子裏發呆,突然聽到一陣熟悉的叫聲。我抬起頭,驚喜地發現王老板又帶著靈靈回來了。靈靈、爺爺和王局長一同圍在我身邊,靈靈一下蹦到我懷裏,王老板笑著說:“小家夥體檢一切正常,不過它一直惦記著你,整天在籠子裏鬧,我們就把它送回來了。但以後,你可得好好照顧它,等它長大了,我們還是要送它回大自然的家哦。”
    我開心地跳了起來,緊緊摟住靈靈,感受著它的體溫。從那以後,我更加珍惜和靈靈在一起的每一刻,也明白了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性。這份跨越考驗的奇妙緣分,如同溫暖的紐帶,將我與靈靈緊緊相連,而我也知道,在未來的日子裏,我會一直守護著它,和它一起續寫這段美好的約定。
    直到有一天,我在村裏的宴席間,偶然聽到大人們的竊竊私語。“老張家前些日子把撿來的猴子賣了,聽說做成猴腦,賺了不少錢呢。”這句話如同一記重錘,將我拉回了現實。我才驚覺,原來那些與靈靈相處的歡樂時光,那些分別又重逢的情節,不過是我為了逃避殘酷真相,在腦海中編織的美好幻想。
    現實裏,我沒能救下那隻奄奄一息的小猴子,它早已成為人類口腹之欲下的犧牲品。每一個午夜夢回,我仿佛還能看到它那雙充滿恐懼與無助的眼睛,而這份愧疚與悔恨,如同附骨之疽,永遠刻在了我的生命裏。
    多年過去,我已離開故鄉,成為一名動物保護誌願者。在一次前往深山救助野生動物的行動中,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霧讓我與隊伍失散。當我跌跌撞撞穿過霧氣,眼前竟出現一片從未見過的桃林。粉色花瓣簌簌飄落,恍惚間,一道熟悉的身影從樹後走出——是靈猴!它的毛發泛著柔和的光,沒有了當年的狼狽,卻依舊是記憶裏的模樣。
    “你終於來了。”靈猴張口說話,聲音帶著歲月的回響,平靜而溫柔,“我在這裏等了你好久。”我呆立原地,淚水奪眶而出。它緩緩靠近,用毛茸茸的手輕輕擦去我的眼淚,“別難過,我現在很好。這片林子,是屬於我們的世外桃源。”
    我望著靈猴,喉嚨哽咽得說不出話。它帶著我漫步在桃林裏,講述著這裏的故事。原來,那些被人類傷害的生靈,會在這裏獲得新生。這裏沒有殺戮,沒有恐懼,隻有寧靜與自由。
    當我提出想帶它離開時,靈猴欣然點頭。我們並肩往桃林外走去,迷霧漸漸散去,桃林盡頭,爺爺和王老板正含笑而立。他們身著綠色衣服,上麵印著黃色圓圈圖案,圓圈中間,一棵大樹枝繁葉茂,一隻猴子正倒掛在枝頭嬉戲。陽光穿透枝葉灑在他們身上,也照亮了靈猴明亮的眼睛。這一刻,過去與現在重疊,愧疚與救贖交織,我知道,新的守護故事,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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