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8章 虎臣三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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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章:虎臣三員至元二十六年?忽裏台大會堂)
忽裏台大會堂的鑄鐵穹頂垂下十三盞油燈,照亮蕭虎手中的羊皮名單。他的狼毫筆在 “耶律鑄” 名下畫了道朱線 —— 此人是耶律楚材之子,曾主修《遼史》,案頭的《著述錄》記著 “通曉蒙漢律例”,與宗正府的文書檔案嚴合。“掌文書者需過目不忘,” 蕭虎的聲音在穹頂回蕩,羊皮紙的蒙古文 “文書” 旁注著八思巴文讀音,“耶律鑄曾在至元十年校訂《大元通製》,錯漏不逾三字。”
脫裏台的皮靴重重碾過地麵的草屑:“漢臣掌文書,必泄蒙古機密!” 他的狼首符在油燈下泛著冷光,符麵的磨損痕跡顯示常年佩用。蕭虎忽然展開耶律鑄的考績冊,冊尾有蒙古千戶孛羅的畫押:“至元十七年西域平叛,” 墨跡的深淺與軍務檔案一致,“正是此人用蒙漢雙語傳訊,” 他的手指劃過 “無一字差池” 的評語,“方得速勝。”
孛羅的七石弓斜靠在案邊,弓梢的狼首紋經千次拉弦已泛白,與他甲胄內側的 “西征百次” 刻記形成呼應。“孛羅千戶在襄樊之戰中,” 蕭虎的骨簽點過軍功簿,簿上的蒙文記載 “破宋軍十三寨”,附漢地樞密院的驗記 “斬首三千級”,“其祖父曾隨成吉思汗西征,” 案上的世襲符牌刻著 “四世怯薛”,與和林宗正府的檔案完全吻合。
塔塔兒部的長老忽禿忽突然站起,腰間的銅鈴撞擊出雜亂聲響:“孛羅是劄剌亦兒部,與我塔塔兒部有世仇!” 他的手指戳向軍功簿,“此等人物掌軍務,必公報私仇!” 孛羅猛地摘下頭盔,盔內的箭傷疤痕呈十字形 —— 那是至元十二年救忽必烈時留下的,疤痕邊緣的結痂與軍醫記錄的 “箭簇三寸深” 嚴合。
撒馬爾罕法官馬赫穆德的星盤擺在案上,盤沿的波斯文刻度與《伊爾汗天文表》完全一致,盤底的鑄鐵信標含硫量二分二厘,與和林刑獄司的驗器同標。“此人在西域斷案七百起,” 蕭虎展開譯官李衡的譯本,“蒙漢波斯文卷宗各存一份,” 其中 “商隊盜馬案” 的判決與《至元新格》“盜馬者杖七十” 條款嚴合,“去年還協助審結塔塔兒部的草場糾紛。”
乃馬真後的親信帖木兒冷笑:“波斯人懂什麽蒙古《紮撒》?” 他的狼首刀拍在案上,刀鞘的綠鬆石崩出細紋。馬赫穆德突然用蒙語背誦《大紮撒》“刑獄篇”,發音雖生澀卻一字不差,隨後取出西域刑具圖譜,圖中 “烙鐵溫度” 標注與和林刑獄司的 “百度校準” 完全吻合:“律法不分族屬,隻論是非。”
宗正府的吏員將三人卷宗鋪展在驗檔台上,耶律鑄的文書案宗蓋著 “中書省校書郎” 印,印泥的朱砂含量與至元元年的標準一致;孛羅的軍功冊騎縫處有 “樞密院軍印”,與襄樊之戰的存檔拓片嚴絲合縫;馬赫穆德的法官委任狀附伊爾汗的金印,印文的波斯文 “公正” 二字與和林譯官的譯本完全相同。
“耶律鑄之父耶律楚材曾篡改《大紮撒》,” 脫裏台突然搶過卷宗,指著頁邊的批注,“其子必遺傳此心!” 蕭虎展開至元元年的《中書省檔案》,其中記載耶律楚材 “增補漢地條規” 獲成吉思汗金印批準,與《元史?耶律楚材傳》的 “凡所建明,悉合太祖意” 完全吻合:“增刪需經忽裏台同意,何來篡改?”
驗票官將蒙古千戶的狼首木牌與漢人路府官的朱筆選票分置兩箱,木牌的含硫量二分一厘,與怯薛符同標;朱筆的朱砂取自辰州,與中書省的文書用墨同源。“蒙古千戶共三十票,漢人路府官二十票,” 蕭虎的骨簽點過箱側刻度,“需各自過半方為有效,” 他的手指劃過《忽裏台則例》,其中 “多族共治需各族認可” 條款有成吉思汗的金印,“缺一不可。”
塔塔兒部的忽禿忽突然將木牌摔在地上,牌麵的狼首鼻紋應聲斷裂:“漢人憑什麽有二十票?” 他的皮靴碾過碎木片,“當年成吉思汗定的規矩,隻有蒙古千戶能投票!” 老怯薛突然舉起腰間的世襲符,符麵刻著 “漢人路府官參政始於窩闊台汗”,與《元史?百官誌》的記載嚴合:“此製已行四十年,豈是你能改的?”
蒙古千戶的投票在西側氈帳進行,孛羅的劄剌亦兒部盟友率先投下狼首木牌,木牌的凹槽與驗票台嚴合,發出清脆的哢嗒聲。“孛羅在西征時救過我部三名百戶,” 千戶阿剌帶的皮帽上插著鷹羽,“此人掌軍務,我部放心。” 塔塔兒部的五戶卻將木牌反扣 —— 牌背的 “反對” 二字用燒紅的烙鐵燙出,與他們帳內的 “反漢臣” 標語形成呼應。
忽禿忽在帳內來回踱步,他的銅鈴每響一聲,就有一名千戶猶豫著放下木牌。“蕭虎承諾,” 他壓低聲音對親信道,“若否決此名單,乃馬真後許我塔塔兒部獨占克魯倫河草場。” 帳外突然傳來耶律鑄的文書聲,蒙漢雙語的 “軍務協同令” 被風吹進帳內,令尾的孛羅畫押與西征時的軍令完全一致。
漢人路府官的朱筆在選票上懸停,真定路總管王惲的目光掃過耶律鑄的《農桑策》—— 策中 “北方植棉” 的建議已使和林棉產量三年增五成,與他轄區的稅冊記錄嚴合。“耶律鑄掌文書,” 他對身邊的河間路同知道,朱筆在 “同意” 二字上落下第一筆,“可確保農耕條規不被篡改。” 唯有濟南路的漢人官遲疑著,他的案頭擺著乃馬真後密信:“否決名單,許你升任行省參政。”
蕭虎突然走進漢人議事處,手中的《雙紋大紮撒》翻至 “漢人官權” 篇,其中 “路府官可參與軍政議事” 條款有忽必烈幼年的朱批 “可”。“至元二十年,” 他的聲音,“正是耶律鑄據理力爭,” 案上的《免稅錄》記著 “漢人災民獲免賦稅三成”,“你們的家鄉才躲過饑荒。” 濟南路官的朱筆突然轉向 “同意”,墨跡在紙上暈開,與眾人的筆畫連成一片。
驗票官將木牌與選票倒入鑄鐵計數器,蒙古票箱的 “同意” 木牌堆至 “十七” 刻度,超過三十票的半數;漢人票箱的朱筆選票疊到 “十二”,越過二十票的半數。計數器的銅鈴突然響起 —— 這是與和林鍾鼓樓的報時鍾共振,宣告投票有效。“耶律鑄、孛羅、馬赫穆德,” 蕭虎的聲音在大堂回蕩,三人的卷宗被裝訂成冊,騎縫處蓋蒙漢波斯三文合印,“即日起為虎臣,各掌其職。”
脫裏台突然掀翻驗票台,台角的鑄鐵碎塊上顯形 “至元二十六年造” 的暗記:“漢人票不算數!” 他的狼首刀直指蕭虎,卻被孛羅的七石弓擋住,弓弦的震顫頻率與和林兵器庫的驗弓標準完全一致。“忽裏台則例刻在宗正府的石碑上,” 孛羅的箭簇距脫裏台咽喉不足三寸,“你敢毀碑嗎?”
蕭虎將三枚虎符擺在案上,耶律鑄的符麵刻 “文書”,符側的凹槽隻能嵌入中書省的文書匣;孛羅的符刻 “軍務”,需與樞密院的兵籍冊勘合;馬赫穆德的符刻 “刑獄”,與刑具庫的鑄鐵信標共振。“三符需同時勘合,” 他的手指劃過符麵的合縫處,那裏的八思巴文 “協” 字需三符拚合才完整,“方可調動中樞庫銀與兵馬,” 與《元史?兵誌》“多官共掌兵權” 的記載嚴合。
耶律鑄接過符時,發現符底刻著 “漢臣不得幹預軍務” 的小字;孛羅的符底有 “蒙古官需經漢臣核驗稅冊” 的注記;馬赫穆德的符底則標 “西域事務需蒙漢官共批”。三人對視一眼,忽然明白這符不是權力的象征,而是相互鉗製的枷鎖 —— 正如蕭虎常說的 “權在製衡,不在獨掌”。
忽裏台大會散場時,夕陽透過穹頂的窗欞,在地麵投下蒙古、漢、波斯三色光斑,恰好落在三枚虎符上。耶律鑄的文書案與孛羅的軍務台、馬赫穆德的刑獄冊形成等邊三角形,三角形的中心是蕭虎的虎頭刀,刀鞘的紅寶石在餘暉中泛著光,與三人符麵的赤銅形成共振。
乃馬真後的親信帖木兒躲在柱後,看著耶律鑄用蒙文簽署文書,孛羅用漢文批注軍務,馬赫穆德用波斯文記錄刑獄,三人的筆跡在卷宗上重疊成 “公” 字。他忽然想起乃馬真後的密令 “伺機除掉三人”,卻在轉身時撞翻了案上的《虎臣守則》—— 守則的最後一頁寫著 “凡害虎臣者,各族共誅之”,蓋著蒙漢波斯三文合印,與和林宗正府的大印完全一致。
暮色中的忽裏台大會堂,三枚虎符被鎖入鑄鐵櫃,櫃鎖的狼首與虎紋嚴絲合縫,含硫量二分二厘,與二十年前成吉思汗定的符製一脈相承。守櫃的怯薛知道,這櫃裏鎖的不僅是三枚符節,更是大元賴以存續的製衡之道 —— 讓弓馬與筆墨、刀鞘與法典,在同一盞油燈下,守護著年幼的君主與未卜的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