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 不比他們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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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戰士,可以用兩條腿,跑贏他們的汽車輪子。
    我們的狙擊手,可以用一杆老舊的莫辛納甘,打掉他們裝備精良的炮兵觀察員。
    但是,我們拿什麽,去對抗他們背後那個恐怖的,
    能夠一天生產上千架飛機、上百輛坦克的工業機器?”
    會議室裏,死一般的寂靜。
    勝利的喜悅,在這一刻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沉甸甸的,讓人喘不過氣的壓力。
    他們打贏了戰役,卻看到了戰爭背後,那更深層次的,令人絕望的差距。
    “總司令,那……那我們現在該怎麽辦?”洪濤的聲音有些發幹。
    “打!”林楚生的回答隻有一個字,斬釘截鐵。
    “我們沒有工業優勢,但我們有製度優勢,有信仰優勢,有人的優勢!
    既然炸一次不夠,那就炸第二次!工兵連能上去,步兵連也能上去!
    隻要我們的人還在,就不準他們把橋架起來!”
    他的目光,最終落在了死鷹嶺那個已經被鮮血染紅的小山包上。
    “派人,去死鷹嶺。我要知道,三連,還有沒有活口。”
    他頓了頓,聲音裏多了一絲不易察脫的顫抖,
    “另外,給一七二團三連,追記集體特等功。所有犧牲的同誌,追授特級戰鬥英雄。”
    當增援部隊的一個搜救排,踩著沒過膝蓋的積雪,
    抵達死鷹嶺時,他們被眼前的景象徹底震撼了。
    整個山頂,已經看不出原來的樣子。
    焦黑的彈坑一個挨著一個,戰壕被夷為平地,到處都是殘缺的武器零件和凝固的黑色血塊。
    他們在一處被炸塌的掩體下,找到了連長周海平的遺體。
    他的腹部有一個巨大的創口,腸子都流了出來,但他依然保持著射擊的姿勢,
    手裏緊緊地握著一杆步槍,槍口還對著山下的方向。
    搜救排的戰士們,默默地脫下軍帽,對著這位英雄的遺體,行了一個莊嚴的軍禮。
    “排長,這裏……這裏還有個活的!”一個戰士突然驚叫起來。
    眾人循聲望去,隻見在陣地中央那個巨大的爆炸坑邊緣,
    一堆燒焦的泥土下,伸出了一隻血肉模糊的手。那隻手,還在微微地顫動。
    戰士們衝了過去,手忙腳亂地刨開泥土和碎石。
    他們刨出了王鐵柱。
    或者說,是王鐵柱的殘骸。
    他的左腿,從膝蓋以下,已經不見了蹤影。
    他的右臂,被炸得隻剩下半截。
    他的身上,布滿了彈片和燒傷的痕跡,幾乎沒有一塊完整的皮膚。
    他的臉,被硝煙和鮮血覆蓋,已經看不出原來的模樣。
    唯一能夠證明他還活著的,是他那微弱的,
    幾乎隨時都會停止的呼吸,和他那雙在昏迷中,依然死死睜著的眼睛。
    他的懷裏,還緊緊地抱著什麽東西。
    一名衛生員小心翼翼地,從他懷裏掏出了那個東西。
    那是一麵被鮮血浸透,被戰火燒得殘缺不全的,小小的紅旗。
    在場的所有人,都沉默了。
    他們看著這個已經不能稱之為人的人,看著他懷裏那麵破爛的紅旗,眼淚,再也控製不住地流了下來。
    他們無法想象,是怎樣強大的意誌,才能支撐著這樣一具殘破的身體,在零下四十度的嚴寒中,活下來。
    王鐵柱的故事,連同那麵浴血的紅旗,被以最快的速度,傳遍了整個援朝軍。
    時間,稍稍倒退回兩天前。
    西線,雲山地區。
    三十九軍的潛伏陣地,像一張被白霜覆蓋的巨大蛛網,安靜地鋪陳在起伏的山巒與丘陵之間。
    楊大眼,一二〇師三六〇團一營二連三排的排長,正趴在一處精心偽裝過的散兵坑裏,
    嘴裏叼著一根枯黃的草稈,百無聊賴地用望遠鏡觀察著山下那條蜿蜒的公路。
    他叫楊大眼,不是因為他眼睛真的有多大,而是因為他眼神太毒,
    能一眼看出敵人機槍陣地的偽裝,能一眼挑出新兵蛋子挖的戰壕哪裏不合格。
    久而久之,弟兄們就都這麽叫他了,連他自己本名叫什麽,都快忘了。
    “排長,你說這美國佬到底來不來啊?咱們都在這兒趴了兩天了,屁股都快凍成八瓣了。”
    他旁邊,一個臉蛋還帶著點嬰兒肥的新兵,叫李狗蛋,
    <1加蘭德步槍,小聲地嘟囔著。
    “急什麽?”楊大眼吐掉嘴裏的草稈,頭也不回地罵道,
    “讓你趴著你就趴著,總比讓你衝上去拿胸口堵槍眼強。
    <43野戰夾克是擺設?
    你要是覺得冷,就跟前年冬天在遼西的我換換,我那時候身上就一件破棉襖,
    風一吹,前後透亮,那才叫冷。”
    李狗蛋被噎得不吭聲了,他縮了縮脖子,緊了緊身上那件“繳獲”來的美式軍大衣。
    說實話,這身行頭,舒服得讓他覺得不像是來打仗的,倒像是來冬遊的。
    <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人手一支,子彈管夠,
    每個人腰上都掛著一圈八發裝的彈夾,沉甸甸的。
    每個班都配了一挺bar,也就是勃朗寧自動步槍,
    那玩意兒一開火,噠噠噠的聲音,比正經機槍還好聽。
    除此之外,排裏還有兩具“巴祖卡”火箭筒,專門伺候美國佬的鐵王八。
    更別提人手四顆的菠蘿手榴彈,還有藏在排部,準備給敵人開席用的兩門60毫米迫擊炮。
    這裝備,別說打仗了,就是放在解放戰爭那會兒,哪個軍長見了不得當場流哈喇子,哭著喊著要認他們當親爹。
    “排長,你說……這美國佬真有那麽厲害?”
    另一個老兵,叫王麻子,一邊小心翼翼地擦拭著他的bar,一邊問道。
    他參加過塔山阻擊戰,是全排資曆最老,膽子也最大的兵。
    可一提到要跟美國人幹仗,他臉上也多了幾分凝重。
    “厲害?”楊大眼從鼻子裏哼了一聲,他放下望遠鏡,從口袋裏摸出一包“駱駝”牌香煙,
    抽出一根叼在嘴裏,卻沒點著,就那麽幹嚼著煙屁股,
    “厲害個屁。你記住,這天底下,就沒有三槍四彈撂不倒的敵人。
    美國佬也是人,腦袋挨一槍,照樣得去見上帝。
    他們無非就是鐵家夥多點,天上有飛機,地上有坦克。可咱們現在,家夥也不比他們差。”
    他拍了拍李狗蛋的鋼盔,發出“當”的一聲脆響。
    <1鋼盔,正兒八經的美國貨,據說能擋住手槍子彈。
    腳上是牛皮軍靴,幹爽保暖。吃的……狗蛋,把你兜裏的巧克力拿出來給大夥兒開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