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永不打烊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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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秋的工作室越來越熱鬧,常有老街坊來借本書,或是閑聊幾句。她在巷口種了一排忘歸草,春天開花時,紅色的花串垂下來,像給巷子係了條圍巾。
    這天,一個戴草帽的老人敲門進來,手裏抱著個褪色的木箱。“林姑娘,這是老伴留下的,說是幾十年前從山坳裏撿的,扔了可惜,你看看能不能當個念想。”
    木箱鎖著,鑰匙孔裏塞著半片紅繩結。林秋認出那繩結的樣式,和望歸旅館的鑰匙鏈一模一樣。她輕輕撬開鎖,裏麵鋪著泛黃的棉布,放著幾件舊物一個掉漆的搪瓷缸,印著“勞動最光榮”;一本磨破的筆記本;還有一遝用紅繩捆著的信。
    信是1985年到1987年的,收信人是“望歸旅館 阿秀”,寄信人地址是“青溪鎮供銷社”,署名是“明”。
    林秋拆開第一封信,字跡工整,帶著點羞澀“阿秀,今日進山送貨,見你在旅館門口曬被子,陽光落在你發上,像撒了把金粉。”
    原來,望歸旅館的女主人叫阿秀,而這個寄信的“明”,是經常來送貨的供銷社員工。信裏寫著柴米油鹽,寫著山裏的花開了,寫著鎮上的新鮮事,字裏行間藏著小心翼翼的喜歡。
    最後一封信是1987年7月14日的,隻有一句話“旅館著火了,我在山下等你,等一輩子。”
    沒有回信。
    筆記本裏夾著張黑白照片。穿碎花圍裙的阿秀站在旅館門口,旁邊站著個穿藍色工裝的年輕男人,手裏提著個布包,正是信裏的“明”。兩人的肩膀挨得很近,臉上帶著拘謹的笑。
    筆記本裏是阿秀的日記,斷斷續續的,大多是關於旅館的日常,直到1987年7月13日——
    “明說要帶我們離開這裏,帶念念去鎮上看病。可他爹不肯,說念念要留在這裏,才能‘歸位’。”
    “夜裏聽見他爹在磨斧頭,地窖裏的缸又空了。”
    “明來了,他說消防車在路上了,讓我帶著念念從後山走。可念念的腳被鐵鏈鎖著……”
    後麵的字跡被淚水暈開,再也看不清。
    林秋突然想起溶洞裏的石偶,想起那個穿碎花圍裙的女人——原來阿秀不是自願留下的,她是被丈夫的執念困住的受害者。而那個叫“明”的男人,在旅館燒毀後,真的等了一輩子。
    送木箱來的老人,正是當年的“明”。他站在巷口的忘歸草前,背駝得像座橋“她總說喜歡紅色的花,我找了一輩子,才知道這花叫忘歸。”
    林秋把信和日記遞給他“阿秀在最後一篇日記裏寫,‘明是好人,別等了’。”
    老人接過東西,手顫巍巍的,淚水落在紅繩捆著的信上,暈開一小片濕痕。“等了四十年,總算能給她個回信了。”
    老人把木箱留在了工作室,說要讓阿秀的東西,曬曬太陽。林秋把搪瓷缸擺在窗台上,裏麵插著幾支忘歸草,紅色的花瓣映著“勞動最光榮”的字樣,竟有種奇異的溫暖。
    陳念歸放暑假時回來了,長高了不少,脖子上的長命鎖擦得鋥亮。他蹲在忘歸草前,聽林秋講阿秀和明的故事,突然說“老師,我想給阿秀奶奶寫封信。”
    他趴在桌上,用鉛筆歪歪扭扭地寫“阿秀奶奶,明爺爺一直在等你,他說你喜歡的花開了,很漂亮。”
    林秋看著他,突然想起溶洞裏那個舉著長命鎖的小男孩。或許,有些等待會被遺忘,但總會有人記得,替他們把故事講下去。
    老人後來又來了一次,帶來一小袋花種。“這是我在山坳裏采的,比巷口的開得更豔。”他指著陳念歸,“這孩子的眼睛,像極了阿秀。”
    他們一起把花種撒在巷口,老人說“等花開了,就叫‘望歸’吧,別叫‘忘歸’了。有些念想,記著挺好。”
    林秋的工作室多了個新規矩來借書記得帶個故事。有人講年輕時的荒唐事,有人講老伴的嘮叨,有人講孩子的調皮,林秋都記在本子上,配上忘歸草的插畫。
    那本記滿故事的本子,放在最顯眼的書架上,成了老街坊們最喜歡翻的書。
    有天夜裏下暴雨,林秋聽見敲門聲,以為是哪個鄰居忘帶鑰匙。開門時,卻看見個穿藍色工裝的年輕男人,手裏提著布包,笑著問“姑娘,能借個屋簷躲躲雨嗎?”
    他的眉眼,像極了照片裏的“明”。
    林秋往屋裏讓了讓,看見他身後跟著個穿碎花圍裙的女人,懷裏抱著個熟睡的小男孩,左腳露在外麵,有顆小小的紅痣。
    女人的圍裙上沾著雨珠,笑起來眼睛彎彎的“聽說這裏的花,開得比山坳裏還好看?”
    巷口的忘歸草在雨裏搖晃,紅色的花瓣上掛著水珠,像無數雙亮閃閃的眼睛。林秋轉身倒了兩杯熱茶,水汽氤氳裏,仿佛看見無數身影坐在燈下,有的在翻書,有的在聊天,有的在給花澆水。
    望歸旅館的燈,或許早就滅了。但人間的望歸,永遠亮著。
    因為總有人記得,總有人等待,總有人把那些未說完的故事,種進春天的花裏,讓它們在時光裏,慢慢長成溫暖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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