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深夜失蹤的出租車女司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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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州市公安局訊問室內,黎相雙手交握,低頭坐在冷硬的金屬椅上。陽光從高窗灑落進來,斜斜切割出一道明亮線條,劃過他低垂的側臉。
    對麵的程望翻閱著案卷,語氣平穩,目光卻如探照燈般緊緊鎖住他。
    “黎相,34歲,三年前調來江州,婚姻狀態:未婚,情感狀態:無穩定伴侶。朋友圈幾乎無女性,日常軌跡除上班以外,多為一人獨居生活。”他緩緩念道,“宋芸,29歲,出租車司機,與你初識時間應在三個月前。”
    黎相抿了抿嘴唇,“她是我夜裏打車的司機,有幾次碰巧是她。”
    “碰巧?”王佳插話,“你每次打車都主動選深夜,在同一個區域下單。技術部比對你三個微信賬戶和四個支付工具,發現你共下單67次,其中42次均與宋芸有關。你設定特定上車地點——她負責的片區,這不是巧合。”
    黎相沉默。
    程望不緊不慢繼續說:“你們中間發生了什麽,宋芸在筆記本上記得很清楚。你對她的好感從最初的寒暄,逐步升級為過度關注,再到控製欲表現。你要求她等你、送你、甚至深夜開到郊區接送——她明明不願意,卻因你以介紹工作、合作機會等理由反複暗示。”
    “我沒威脅她。”黎相終於開口,“我說過,隻要她不願意,隨時可以拒絕。”
    “你從來沒給她真正拒絕的空間。”程望說,“你用朋友的名義打感情牌,時不時用‘投資項目’誘導,又跟蹤她社交賬號、翻看她朋友圈……你不覺得你已經越界了嗎?”
    黎相輕輕歎了口氣,眼底浮現一絲不易察覺的疲憊。
    “她忽然對我冷淡了。”他喃喃,“我能感覺到。以前她至少笑笑……後來連聲音都變了。那晚……那晚我隻是想讓她聽我解釋。”
    “於是你讓她接你去郊區?”
    “我說的是想談一談。”
    “她見麵後拒絕了你,然後你動了手。”程望把宋芸的照片推到黎相麵前,“你強行留她在車裏,在她想離開的時候,你用安全帶勒住她,甚至沒給她呼吸的時間。”
    黎相的手指輕輕顫動,像是在回憶,又像是逃避。
    “她說我有病。”他突然開口,聲音低而破碎,“她說我這不是喜歡,是控製,是騷擾。我隻是……我隻是想跟她說清楚。我真的沒有想殺她。”
    “可她死了。”王佳目光鋒利,“在一個鍋爐房的地板上,滿臉驚恐,眼睛睜著,死前甚至沒能掙脫你給她綁的膠帶。”
    黎相的肩膀微微下垂,像是被錘子敲擊。
    他低聲說:“她掙紮得太厲害了……我隻是想讓她安靜下來,我按住她,她老是喊……我怕有人聽到,我才……”
    “你怕別人聽到你犯罪的聲音。”程望冷冷道,“於是你加重了力道,直到她徹底安靜。”
    空氣沉默了十幾秒。
    隨後,黎相用指節敲了敲桌麵,說:“我知道我完了。”
    他抬起頭,眼圈發紅,像個遲鈍的溺水者,“我本來是想讓她留下來的。就算她恨我,我也覺得隻要她在我身邊,什麽都能重新開始。”
    “你把人當物品,不是情感。”程望站起身,語氣冷硬,“你不是愛她,你隻是需要一個讓你自我存在感完整的‘目標’。你控製她的路線,安排她的時間,盯著她和誰說話、加誰好友。你不是不懂,而是你根本不想停。”
    “對她來說,這不是感情,而是一場噩夢。”
    訊問室外,宋芸的父親正靠著走廊的牆,眼圈通紅,雙手死死攥著一張女兒生前的工作照片。他的嘴唇微動,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結語說明
    此案為典型的“熟人控製型案件”,具備以下要素:
    ? 作案人目標單一:鎖定女性特定軌跡,通過製造“偶遇”建立熟悉感;
    ? 犯罪動機偽裝成“感情”:實際上是以感情為名行控製之實;
    ? 殺人非蓄意但有蓄謀行為:雖非預謀殺人,但持續壓迫致悲劇發生;
    ? 現場偽裝體現反偵查意識:拔掉行車記錄儀,轉移遺體,規避電子支付痕跡;
    ? 技術破局關鍵節點:多重微信號、加油站錄像、草叢內手機殼與車內指紋形成閉環;
    ? 主角程望)推理路徑清晰:從現場邏輯、心理畫像、物理證據到動機剖析層層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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