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幽宅無聲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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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江城天微亮,灰藍色的天空下,警局內仍燈火通明。
程望坐在辦公室內,一頁頁翻著筆錄——劉思涵的供述、齊剛的交待、周進的逃逸證據。所有片段終於拚接成一張無比沉重的拚圖。
半小時前,劉思涵簽字畫押,承認毒害林梅的事實。供詞中,她始終強調“隻是想讓她住院、出醜”,卻沒料到藥劑成分遠超自己理解範圍。
“她並沒有完全撒謊。”王佳坐在對麵,語氣凝重,“根據技術科報告,那瓶‘安神劑’中含有氯氰膠磷,確實是一種農業劇毒成分,一旦攝入就會造成中樞抑製與多器官衰竭,林梅服下劑量已接近致死線。”
“也就是說,真正往裏投毒的是——周進。”程望眉頭緊鎖,“劉思涵以為是鎮靜類藥物,實際是致命毒劑。”
“她是幫凶,但非主謀。”
“齊剛也不是,他隻是局中人,被推向前台。”
“唯一逃脫且藏身的——就是周進。”
此刻,情報科傳來消息:周進在案發當天早上乘坐高鐵離開江城,目的地是雲南。警方已布控各路口與火車站,申請對其發布a級通緝。
“這人很聰明。”王佳低聲說,“用感情驅使劉思涵,用金錢驅使齊剛,自己在背後操縱局勢。”
程望看著窗外泛白的天色,歎了口氣:“可惜啊——聰明人,也總以為自己能逃出天網。”
……
五日後,周進在昆明一間日租房內落網。
警員破門時,他正躺在床上看劇本,桌上散著兩張機票、一疊現金和一隻丟棄的手機。
押解回江城途中,他沉默不語,僅在看到程望時,淡淡說了一句:“我隻是想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
審訊中,周進供認全部罪行。他承認自己曾與林國棟合夥私吞工程資金,後因林轉投他人懷疑泄密,便起了殺意。
“我不甘心。”周進說,“他踩著我上位,還要害我鋃鐺入獄?我想讓他明白什麽叫‘滿盤皆輸’。”
“於是你設計一局——用劉思涵遞藥,用齊剛破門,自己幹淨脫身?”
周進點頭:“我本來不想死人的,隻是讓林梅出事,林國棟一崩潰,家破人亡就足夠。但她喝得太多,齊剛又闖進去踩亂現場,才變成現在這樣。”
“你後悔嗎?”程望問。
“沒有。”周進搖頭,“每個人都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包括林國棟。”
……
案發第三十日,江城市中院開庭審理。
主犯周進,因故意殺人罪、教唆投毒罪、操縱他人非法侵入住宅,證據確鑿,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劉思涵,以故意傷害罪、從犯身份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齊剛,非法入侵住宅、包庇罪成立,獲刑三年六個月。
庭審現場,小女孩林可欣由姑媽帶到,靜靜坐在聽眾席末端。她麵無表情,但眼神卻異常空洞。
當庭宣判結束,她忽然站起,走向法庭最前排。
“警察叔叔。”她輕聲說,“那個姐姐……她以前是我媽媽的朋友。”
程望看著她,點點頭:“我們知道了。”
“她是不是……真的害死了我媽媽?”
程望蹲下身來,眼睛與她平齊:“她做了一件非常錯誤的事。但更可怕的,是那個教她去做的人。”
“那她會後悔嗎?”
“她正在後悔。”
小女孩點了點頭,忽然伸手,從口袋裏掏出一個泛黃的小本子,封皮寫著:林可欣日記。
“這是我媽媽教我寫的。她說,如果遇到不開心的事,就寫下來。這樣它們就不會住在心裏。”
程望接過日記本,翻開,第一頁寫著:
“2024年10月15日,今天媽媽說我長大了,可以一個人睡覺了。”
他輕輕合上,起身。
“謝謝你,可欣。以後不管發生什麽,這個城市會保護你。”
小女孩點頭,眼神堅定。
……
案件收束後,林國棟一家三口被遷葬於江北和平陵園。程望帶領隊員前去悼念,墓前三塊石碑靜靜並列。
無數白菊沉默開放,像悔意沉沉的證詞,在山穀間飄散。
這場“家庭滅門案”,最終以一紙貪念、一場誤信、一次被操控的執行,埋葬了三個生命、毀掉了三個靈魂,也拉開了江城刑警隊麵臨的又一輪更複雜深層的案件序幕。
本案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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