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玻璃櫥窗裏的屍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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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五點半,江城刑警支隊會議室。
    程望一邊聽著技術科匯報,一邊在白板上寫下兩位死者的資料。
    許媛媛,28歲,商場服裝店店員,性格外向,社交廣泛;
    林歆,30歲,律師助理,未婚,獨居,生活節奏規律,朋友圈照片寥寥。
    兩人之間,看似毫無聯係。一個售貨員,一個助理,生活圈毫不重疊,家庭背景也無交集。
    “但是——”王佳指著死者照片,“有兩個共同點:”
    “其一,都身形瘦小,五官精致,外貌類似。”
    “其二,兩人在生前一周內,都曾使用某款約會軟件,並與匿名對象見麵。”
    程望點頭,看向情報科同事:“軟件定位查到了嗎?”
    “查到了,叫‘catch’,是去年上線的匿名配對平台,用戶注冊不需要實名,隻提供昵稱與城市定位。但通過兩位死者的手機登錄信息,發現她們都曾與一個id為‘canvas_01’的人聊天並約出見麵。”
    “canvas……”王佳念出,“畫布。”
    “與‘c.t.’簽名聯係高度一致。”程望站起,“立刻申請該平台在江城運營的用戶數據。”
    ……
    上午十點,技術部門調出‘catch’服務器片段,發現該id活躍範圍多集中在江城三環內某片老舊居民區。
    “這一帶以前是藝術區,後來廢棄。”技術人員說,“但仍有十幾間私畫室保留備案,部分登記人無固定工作,屬於散居創作者。”
    “立刻拉清單,我們按圖索驥排查。”
    王佳也拿出一份文件:“這是死者林歆的聊天記錄截圖。”
    其中一條對話讓所有人神色一變:
    canvas_01:“你願意成為‘畫布’嗎?你的身體有美感,適合靜止不動地表達。”
    林歆回複:“哈哈,你這是畫家的搭訕方式嗎?”
    而這條信息發送時間,正是案發前36小時。
    ……
    下午三點,刑警小隊前往三環老藝術區,封鎖七棟老樓,逐一排查租戶身份與是否存在非法居留人員。
    五點四十二分,三號樓302室,一名戴著圓框眼鏡的男子拒不配合出示證件,且在警方準備開門時,從窗戶跳下,翻牆逃跑。
    三分鍾後,抓捕小組在居民樓後巷將其製服。
    男子名為譚致恒,35歲,自稱自由插畫師,無正式單位,租住該畫室半年無房東備案記錄。
    屋內查獲多張畫稿,內容與案件櫥窗布景高度吻合,其中一張未完成的素描下方,寫著“scene 3:電梯盡頭的凝視”。
    “你認識她們嗎?”程望將死者照片攤在他眼前。
    譚致恒閉著眼,長時間不說話,直至開口:“你們看不懂的——她們都很完美。我的作品——不該被汙蔑。”
    “你稱她們為作品?”
    “她們本來就在世界的櫥窗裏。我要做的,隻是讓別人看見。”
    “所以你殺了她們?”
    譚致恒盯著天花板,忽然低聲笑出:“我隻是展示——完成者不是我。”
    程望眉頭驟緊:“什麽意思?”
    “還有一件作品,不是我做的。”譚致恒抬頭,“但我……知道它在哪。”
    ……
    刑警隊立刻展開搜索。
    根據譚致恒交待的“第三幕線索”,警方趕赴江城地鐵博覽線終點站——“城南會展中心”。
    晚上七點,地鐵工作人員協助打開b2通風通道,在電梯盡頭的綠化帶後側一塊空置廣告板內,發現一名女性屍體。
    死者背靠廣告板,雙手舉起貼牆,麵部扭向一側,身穿便裝,雙眼睜大,嘴角微笑,仿佛在與某人“對話”。
    腳邊一張卡片寫著:
    “scene 3:in case of sience.”
    下麵,沒有了“c.t.”字樣。
    ……
    屍體身份確認:楊芸芸,26歲,地鐵誌願者,最近一次打卡時間為三天前,失聯後未報警。
    她的身體排列方式,非譚致恒常用的“對稱式舞台布景”,而且她的外貌特征,與前兩位死者並不相似。
    “這不是他的風格。”王佳蹲在屍體前,“這……像是模仿。”
    “對。”程望聲音低沉:“模仿犯出現了。”
    三起死亡,兩名女性屍體極具儀式感,布局來源一致,但第三起明顯開始“走形”。
    “譚致恒,是個病態藝術偏執狂。但他,隻完成了前兩起。”王佳說,“而真正的連環殺人者——或者模仿者,也許在更後麵。”
    “我們抓住了導演,卻沒抓住觀眾。”
    “或者說——我們隻看到了一場預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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