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被遺忘的繼承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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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遺囑草案,由林遠山本人撰寫,保存在其私人電腦中,時間最後修改為淩晨0047。電腦未設密碼,表明他生前並未擔心他人篡改。
    打開文檔的第一眼,便是一句突兀的起始語:
    “我做了一個艱難但清醒的決定——財富,不能交到錯誤的人手裏。”
    全文條款共五項,其中最關鍵變動在於第三條與第四條:
    3. 原定資產繼承人由長子林澤宇變更為外孫女林靜靜,並設立信托基金至其成年,由第三方律師事務所監管。
    4. 對林澤宇“在公司管理期間的財務問題”提出警告,並將其“從集團持股董事中除名”,同時凍結其原配股權。
    “他在斬斷兒子的一切。”王佳讀完文件後,喃喃道。
    “他怕兒子敗光家業。”程望補了一句,“更怕……兒子背後的人。”
    ……
    上午12點10分,警方找到了林遠山生前私人律師——江城明道律師事務所主任沈至誠。
    沈至誠神情沉重,一句話揭開風暴:
    “林老先生在前日中午正式簽署了遺囑變更意向書,擬於本周五完成見證手續……這份草案我已經看過,他是認真的。”
    “你知不知道他和林澤宇之間有什麽衝突?”
    “太多了。”沈律師輕歎一聲,“林澤宇近兩年在公司內部揮霍成性,投資失敗,盲目擴張。林老幾次三番想收回權限,但礙於家庭,遲遲未動手。”
    “直到這次他決心改遺囑,是不是因為某件導火索?”
    “有個傳聞——林澤宇為了填補虧空,把林家部分海外資產抵押給了高利貸機構,還動用了母親名下的資產。林老知道後徹底失望。”
    “換句話說,這份遺囑對林澤宇是死刑。”
    “換句話說,”沈至誠看向程望,“林澤宇活著的價值,全在那份舊遺囑裏。”
    ……
    14點05分,法醫在林澤宇屍檢報告中發現一個新異常:
    死者左手指甲縫裏,有一撮微卷長發,肉眼難以分辨,屬於女性,長度超過30。
    “趙妍妍?”王佳第一時間想到。
    “頭發顏色不對,dna比對結果是——林思瑤。”
    空氣頓時沉默了兩秒。
    “林澤宇死前,曾與姐姐搏鬥?”
    “不像是單純爭吵。”程望皺眉,“結合廚房現場的打鬥痕跡,極可能是林澤宇試圖殺掉姐姐,被反抗掙紮時扯下一撮頭發。”
    “可他明明死了——是誰殺了他?”
    “也許,是‘另一個目擊者’。”
    ……
    16點40分,警方對林家保姆進行第二次審訊。
    該保姆是一名48歲女性張彩雲,在林家工作近八年,案發當晚請假返鄉參加家族聚會。手機定位與證人可證實。
    但在她離開前,她曾向林思瑤透露了一句關鍵情報:
    “老爺早上發火,說二少爺最近在外麵惹了麻煩,逼得老太太拿房產證去借錢。”
    林思瑤聽完後,沉默許久,隨後撥通了一個電話——通話對象為她的前夫,林靜靜的親生父親韓嶽。
    ……
    當晚警方調取韓嶽通話記錄。
    林思瑤在2210與其通話共8分27秒,通話內容經技術還原,核心內容如下:
    林思瑤:“……爸要把財產給靜靜。”
    韓嶽:“你確定?那可是一大筆錢。”
    林思瑤:“他終於清醒了。”
    韓嶽:“那林澤宇不會善罷甘休的。”
    林思瑤:“他今晚如果鬧,我不會再忍。”
    “我不會再忍。”這句話像是預告,也像是……決定。
    程望站在林宅客廳,看著斷電後的吊燈與燒焦的牆麵,喃喃一句:
    “這個家,沒有人真的幹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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