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金店大劫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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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六點,江嶽市刑偵審訊室的燈從未熄滅。
    四名嫌疑人被分開關押,分別進入不同的審訊室。程望親自負責帶隊訊問主犯之一——許震東。
    審訊室內冷氣開得極低,程望坐在桌前,翻著厚厚的卷宗,一頁頁,緩慢而有壓迫感。他沒有急於發問,隻是讓紙張摩擦聲充滿整個房間。
    對麵,許震東穿著拘留服,雙手銬在桌下。他是個四十歲左右的男人,身材魁梧,麵部線條硬朗,眼神卻充滿戒備。
    “坐牢那幾年,感覺如何?”程望語氣平靜,開口仿佛寒鐵撞擊。
    許震東冷笑一聲:“你們這些人,總是喜歡在沒用的地方繞圈子。”
    程望翻到一頁,停住,低聲道:“三年前南橋案,四名退役軍人,三名消失,一人服刑。你出獄之後再犯同樣手法,是想挑戰我們,還是……還有人沒被查出來?”
    許震東眼中閃過一絲不安,但隨即遮掩。
    “你知道你這次逃不掉了,對吧?”程望遞過一張照片,是在貨車底部發現的一份贓物清單。上麵用密碼表標記著各類金器、克數與對應買家。
    “你不說也沒關係,我們會慢慢查。”程望繼續,“但如果你現在坦白,至少可以把主動權握在手裏。否則——從你進入西郊廠區那一刻起,你的一切都已留下痕跡,包括指紋、鞋印、dna。”
    他頓了頓,冷冷地拋下一句:“不合作,就是加重刑罰。”
    許震東沉默了很久。
    忽然,他冷笑一聲,低聲道:“你們永遠不明白。”
    “明白什麽?”
    “我們這些人,訓練十年,流血流汗,結果退伍後什麽都不是。做個保安?開個公司?最後還不是照樣被人踩在腳下。”
    程望盯著他,不說話。
    “我第一次動手,是那年退伍後的第三個月。幹活搬磚,老板欠薪。我兄弟從樓上摔下來沒人管。我們去要錢,被打。那一刻我就明白——這個世界不是給我們預備生路的。”
    “所以你就決定搶劫?”
    “我們隻是拿回屬於我們應得的。”許震東咬牙,“這些金店老板,富得流油,後台硬得很,你知道他們怎麽避稅、怎麽偷金嗎?”
    程望低聲說:“他們犯法,你可以舉報。”
    “舉報?有什麽用?!”許震東拍桌,“我們是工具人,報完案,過兩天警察勸說撤案,說‘社會影響太大’,然後把我們告了一通非法聚眾。”
    “於是你決定自己動手。”
    “我們沒殺人。”許震東忽然抬頭,“我發誓,那兩次,我們隻打算爆破搶劫,不傷人。是那個姓陸的,他下的手。”
    “陸桓?”
    許震東點頭:“他變了……三年前南橋案,本來也沒人死,是他拿槍失控打死了保安。他後來天天練槍,說要‘斬草除根’。”
    “所以這次你們做計劃時,知道陸桓會殺人?”
    “我不想參與殺人。”許震東低聲說,“我本來隻是負責爆破和後勤,但他……他自己藏著槍,從來不讓我們碰。就算這次,他也獨自執行收尾。”
    程望盯著他,心裏判斷這個人確實心理上處於邊界地帶——認同犯罪,但有底線。他點了點頭:“你願意配合調查嗎?”
    許震東長長歎了一口氣,終於說:“我配合。”
    與此同時,另一間審訊室中,陸桓被邵征審問。他比許震東沉默得多,幾乎不說一句話,隻是靜靜坐著,偶爾抬頭。
    邵征問:“你殺了兩個保安,藏了兩把槍,一支在冷櫃,一支在你身上。還有第三支在哪?”
    陸桓冷冷一笑:“你猜。”
    “你有過正規訓練。你不會犯錯誤。但我們已經拿到你指紋了。冰櫃、麵罩、槍支、車門……你以為你包得住?”
    陸桓無動於衷。
    “你是個兵。”邵征看著他,“你有軍人的驕傲。你打的第一槍,是自衛還是殺人?”
    這句話像是一把鋒利的刀,剖開了陸桓麵無表情的外殼。他的喉結動了一下。
    “我弟,去年病死了。”他忽然說,“他死前跟我說,‘哥,我想吃一次麥當勞’。我連個套餐都請不起。”
    “我不後悔搶,但我後悔殺人。”陸桓終於說,“那一槍是誤殺。他嚇得跑,我慌了。你們不會信,但我真沒想殺他。”
    晚八點,程望和邵征在辦公室整理完供述。
    “所有環節都查明了。”程望把案卷推到桌邊,“四人團夥,明確分工:許震東負責爆破、路線設計,陸桓執行破壞與清除,另外兩人則為司機和轉移贓物者。整個團夥依賴軍隊殘餘技能,靠極高紀律與配合行事。”
    “但他們也犯了錯誤。”邵征冷笑,“江湖不是戰場。”
    程望沒有笑。他望著城市夜景,眼神卻穿透玻璃,仿佛看向了更遠的地方。
    “他們錯的不是選擇暴力,而是誤以為這個社會永遠不會給他們機會。”
    “但他們錯得不冤。”
    案件定性完成。檢察機關立案,程望作為一線偵查主筆,提交完整卷宗。
    這一次,他沒有留情。
    因為他知道,社會的傷痕,不該靠更深的傷去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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