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運鈔車劫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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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第一縷光線從審訊室的小窗投射進來,照亮了桌麵上那份尚未簽署的起訴書。程望坐在桌前,燈光映在他的臉上,深邃而堅定。今天,他將與檢察官一道,推動案件進入最後的審判階段。
案發後第九日,專案組終於在孤山水庫西側一處廢棄廠房找到張一帆的藏身處。那天夜裏,程望親自帶隊,特勤隊員配合步步逼近。張一帆第一次見到程望時,眼中是驚恐卻又混雜著一絲如釋重負的複雜情緒。曾幾何時,他以為自己可以永遠逃脫,但人性的底線與警方的決心,讓他終於選擇俯首。
審訊室內,張一帆麵色枯白,手銬在腰間發出微響。程望與檢察官王敏對坐正麵,林旭、李思怡分別在一旁記錄。
程望冷靜開口:“張一帆,你製定並實施了這起運鈔車劫案,導致五名同事失聯或死亡。你一直說被生活逼到了絕路,可有沒有想過,你的妻子與孩子,也因為你的所作所為承受了怎樣的痛苦?”
張一帆聲音嘶啞,卻仍固執:“我……我當時真覺得隻有這樣,才能保住自己家人的安全!”
檢察官王敏接上:“你所說的‘隻有這樣’——是製造了七千五百萬的血案,還是藏屍火化的滅口計劃?你的家人從沒要你把別人陷入深淵。”
麵對質問,張一帆雙目含淚,卻再次低聲辯解:“可我沒路了……我以為錢能解決一切,我錯了。”
在隨後的審問中,張一帆交代了整個犯罪鏈條:內部情報提供→假身份招募→路線踩點→信息改寫→異地倉儲→戰術換車→滅口掩飾→贓款轉運→分贓係統。他甚至當場演示了劫匪入侵監控室的手法,如何在18分鍾內重置錄像文件,刪除指紋證據。
程望在審訊中不斷追問:“你一個人能弄這麽多?幕後還有誰?”
張一帆顫聲說出一個名字:“他……叫‘f號’,沒有人見過真麵目,隻在暗號裏出現。他通過‘匿名授權代理’控製過調度係統。”
檢察官迅速命令技術組凍結f號在銀行係統的所有操作權限,調取f號授權日誌。通過比對時間、ip、賬務流水,發現f號賬號背後,竟是某支行高級副行長趙雲輝。他利用職位便利,為張一帆提供方案審批“綠色通道”,規避分行紀委稽查。
這一線索猶如炸雷,將案件推向更高層的腐敗格局。
經市紀委與檢察機關聯合調查,趙雲輝被帶上黨紀審查和刑事拘留。他是案發當年調度係統的主要審批人,曾多次以“市政要聞”“押運演習”為名,通過授權平台變更路線。
在審訊中,趙雲輝麵對鐵證,無法辯駁,隻能承認:“我隻是……想幫我那個老同學,他說他家人有難。誰知道會鬧到這種地步?”
檢察官冷冷反問:“你用公權為一人謀私,卻置國家財產與人民生命安全於不顧,你可知罪?”
趙雲輝低頭道:“我……愧對組織,也愧對死者家屬。”
案卷被不斷增厚,運鈔車劫案被定性為“組織策劃、多人實施的特大搶劫、故意殺人、職務侵占”檢察院最終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職務侵占罪”“貪汙受賄罪”等多項罪名,對張一帆、邢誌飛、周立功、蔣可峰、趙雲輝及其共犯共8人提起公訴。
法庭上,程望作為重要證人出庭宣讀公訴意見。他每一段陳述,都如同將鐵錘重擊在被告心上:
“你們以生存為借口,將他人生命置於死地,屠刀不著血,卻仍名為殺人;你們以權力為盾,掩蓋證據,破壞監控,脫離法律製裁;你們以金錢為餌,將人民財產視若敝屣。你們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更觸犯了人性。”
一審宣判當天,家屬旁聽席上,馬正楠的母親抱著哥哥的遺像,泣不成聲;劉德林妻子與兩子靜立一旁,麵容憔悴。李思怡與林旭擔任法警護送,程望目光在他們身上掠過,心中默念:“還他們一個公道。”
當法官宣讀判決結果:
? 張一帆等6名主犯被判處無期徒刑;
? 邢誌飛、周立功、蔣可峰分別獲刑25年、22年、18年;
? 趙雲輝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贓款全部追繳上繳國庫。
法庭內爆發出一陣寂靜,隨即是受害家屬壓抑的哭泣和旁聽群眾的低聲抽泣。
出庭完畢後,程望站在法庭外,望著刑警護送被告進入囚車。他的背影顯得格外堅實,卻也難免被夜色拉長,投在光滑的地麵上,常常讓人誤以為還有暗影潛伏。
林旭走上前,遞給他一杯礦泉水:“終於結束了。”
程望輕輕接過,抿了一口,深深吐氣:“案子結束了,但對所有人來說,生活還要繼續。受害者家屬可以拿到法律的公正,但他們失去的,永遠無法找回。”
他抬頭看向廣場對麵的群眾散場,夜色中,市政大樓的燈光依舊明亮。
“這是一次對係統、對人性的審判,”程望低聲說,“我們抓了主犯,卻也要反思,這條利益鏈、這套運鈔流程,哪裏出現了缺口?如何讓更多的程序更加透明與安全?這是刑警的職責,更是我們這個社會永無止境的課題。”
本案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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