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綁架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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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市公安局的燈亮了一夜。
案件已破,嫌疑人已歸案,社會嘩然。可程望知道,一切並沒有結束。
他坐在辦公室窗前,身上的警服掛著一層難以分辨的疲憊。審訊記錄、調取筆錄、報告原件摞成厚厚一疊,像是一堵牆,堵住了他的眼,也堵住了他的思緒。
窗外風聲凜冽,樓下傳來記者三三兩兩聚集的動靜。他已經連續幾天謝絕所有采訪,但媒體的嗅覺一如既往敏銳。
案件已歸檔,但真相的後座力才剛剛展開。
唐令的案子,在係統內引發了極大的動蕩。
市局組織內部通報會,由政法委書記與市檢法機關共同參與。會上,部分人提出對程望“行動方式過於越線”的質疑,但更多的,是對案件背後牽扯司法資源配置、社會情緒治理的深層反思。
有領導語氣沉重地說:“這不是一樁普通刑案,而是一場係統信任的危機。”
程望沒有辯解。他知道,從唐令的行動開始,這就不隻是一場綁架。
更是一場警察與體製、正義與秩序之間的博弈。
受害人小譚獲救後進入療養程序,由市公安心理幹預中心負責,她的家人也得到必要的補償與隱私保護。她父親的案底被徹底推翻,相關責任人接受內部調查。
但創傷不是幾個手續能解決的。
在一次跟進回訪中,負責心理幹預的李醫生告訴程望,小譚仍拒絕獨自乘電梯,對“腳步聲”和“鐵門鎖扣聲”反應強烈,每晚需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眠。
“她不是不堅強。”李醫生說,“隻是一些回聲,太深了,可能一輩子都在耳邊。”
程望沉默。他記起審訊時唐令低聲說的那句:“我要讓他們明白,恐懼和痛苦不是別人的專屬。”
那時他沒接話,現在,他明白,那些恐懼,是蔓延的。
唐令目前羈押於江州第一看守所,等待庭審。他的律師在庭前會議上遞交了一份長達36頁的辯護意見書,陳述他因“司法不公”“母親冤案”“長期遭受打壓”而產生極端報複動機,情緒不可控、行為雖違法但心理邏輯自洽。
程望看過那份材料,沒有表態。
他隻在複盤會議上,淡淡說了句:“他是個聰明人,也是真的憤怒。但聰明和憤怒,都不能成為綁架別人的借口。”
有人點頭,有人沉默,還有人悄悄合上卷宗,仿佛害怕那頁紙會燃燒出火。
案發一周後,江州法治頻道播出一檔名為《正義回聲》的專題節目,邀請專家學者、心理學者、法律人士對案件展開討論。
主持人問:“程警官,您認為在當前環境中,公正是否隻能靠個體的憤怒喚醒?”
程望答:“公正不能靠憤怒,憤怒隻能製造新的裂痕。製度要能自淨,正義才能可信。”
他在節目裏第一次對公眾表達了立場,卻沒有透露案件更多細節。他知道,真正的警察不是講故事的人,而是把故事結束的人。
案子落幕,輿論散去。
但他開始頻繁失眠。半夜會夢見樓梯間有人急促逃跑的腳步聲,或者小女孩在倉庫牆角捂著嘴哭。他夢見唐令在審訊室裏盯著他,嘴唇動著,卻發不出聲音。
他在深夜筆錄中寫下一句:
“我們試圖還原真相,卻不知道自己也成了別人恐懼的組成部分。”
雷涵是第一個注意到他狀態不對的人。
“你太久沒有休息了。”她遞給他一杯熱咖啡。
“案件結束了,不是嗎?”程望接過,卻沒喝。
“案子結束不等於你結束。”
雷涵說得平靜,卻像敲門一樣砸進他耳裏。
程望點點頭,沒說話。幾秒後,他開口問:“你相信正義是幹淨的嗎?”
雷涵盯著他,緩緩答:“不幹淨,但值得。”
一個月後,檢察院公示了關於“唐令案”的立案說明與審查意見。
? 綁架罪成立,情節嚴重;
? 利用非法手段獲取監控與信息,涉嫌侵犯隱私;
? 因存在情感動機與非盈利行為,建議從寬;
? 涉案背景材料將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另案處理。
同時,三年前的“車禍案”被重啟調查,兩名時任交通支隊負責人、一名地方法院法官被“雙規”。
那天,程望回到母親的老屋,一直沒進過的雜物間落滿塵埃。他推開門,看見小時候的警察製服模型掛在角落,那是他十二歲生日時母親送的。
那天,他說:“我以後要當警察。”
母親說:“記住一句話,不是你抓了壞人就是好人,抓之前你得比他幹淨。”
他靠在門框上,像是回到了那個炎熱的夏天。
結案報告簽發的那一刻,雷涵站在他身後。
“你還要接下一個案子嗎?”
程望點了點頭,眼神裏沒有波瀾。
“你呢?”
“我也一樣。”
兩人對視,窗外是沉沉夜色,像未燃盡的灰。
但總得有人,走進那灰裏。
本案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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