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殺人拋屍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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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時,程望與副隊長方寧再次將周璿帶入審訊室。燈光依舊冷白,她神色憔悴,卻透著一種決絕。
程望低聲):“昨晚你交代過分屍、拋屍全過程,今天我想再確認一個細節——你為什麽在送合同給陳凱後,還願意配合拋屍?”
周璿抬眼,聲音微顫:“因為……我不想一個人麵對後果。他們說,隻要幫忙,就可以換回我的‘一切’——工作、聲譽、未來。我當時害怕失去一切,所以跟著他們做了可怕的事情。”
方寧:“你知道那份合同意味著什麽嗎?是陳凱全部家財的合法憑證。”
周璿:“我知道,但那晚我情緒失控,以為毀掉合同就能毀掉他給我的傷害——可鮮血遠比紙張更沉重。”
程望審視她:“你的行為,已經超出‘情緒失控’。你與沈磊、趙駿共同分擔、決策每一步,這就是共謀。”
她低頭,一滴淚滑落。
中午時分,程望抽調兩名偵查員對趙駿進行隔離審訊。氣氛緊張,審訊室裏隻有他與兩位刑警。
程望:“趙駿,你是醫生,現場處理屍體的經驗來自醫學院學習還是你自己經驗?”
趙駿麵無表情):“這是醫學院課程之外的事情。我學會的,是如何讓一個人無聲離開。”
偵查員:“你在拋屍後,還回家檢查監控錄像,連一絲擦痕都不放過。這說明你對整個過程樂在其中。”
趙駿:“我隻是想確認,我的‘作品’沒有漏洞。”
程望沉聲道:“你的確有天賦,但你用它殺人。你可知道,醫術本應救命,你卻拿它毀命。”
傍晚,技術科再次送來綜合報告:
1. 纖維比對:拋屍現場乳膠粉與趙駿醫院使用的手套粉末一致,說明他是拋屍時唯一帶粉者。
2. 車胎印比對:磚窯遺址與暗湧帶皆為同一輛黑色suv,車主為沈磊,進一步鎖定其主導運輸。
3. 碎膝蓋骨分析:陳凱左膝蓋未移位斷裂,顯示受害人在被推下河堤前,曾試圖挽回平衡並被重擊。
程望翻閱報告,語氣凝重:“他在失足前還在抵抗,這絕不是‘一時衝動’導致的‘意外入水’。這是蓄意謀殺。”
深夜,程望與方寧在白板前徹夜複盤,將三節共謀人供述與技術報告精準對應:
? 婚前合同糾紛:周璿因感情和利益雙重受挫,成為破局者。
? 醫者傷人:趙駿用專業偽裝“救人”實為“毀人”,穩定分屍流程。
? 合夥拋屍:沈磊主導項目資金麵貌,負責運輸與現場操作。
每一個證據點都牢牢推閉,再無漏洞。
次日黎明,三人被檢方批準逮捕。法院庭審前,程望在警局長廊獨自凝視手中案件總結報告:
“三人分工:情緒引爆、醫技偽裝、交通執行。動機交織:情感絕望、職業利益、權力失衡。工具與手段:煙灰缸、醫用箱、黑色suv、乳膠粉。罪行:故意殺人、毀滅屍體、妨害司法。結論:無可辯駁。”
他緊抿雙唇,最後在報告上簽字——
【結案匯報人:程望】
緩緩放下筆,他深吸一口氣,抬頭望向晨曦:
“正義,有時來得遲緩,卻從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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