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不能活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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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晚,港島黑幫盡知此事。
    有人對陳誌文深惡痛絕,出價四千萬美元收購其全家性命。
    頓時全城轟動。
    這可是四千萬美元啊。
    不僅是小混混,連港島的大佬們都心動不已。
    不過是除掉個叛徒罷了,無足掛齒。
    能得四千萬美元。
    又不是要去對付外國人。
    某酒吧內,陳誌文之子正悠然自得,身旁還有美女相伴。
    小混混上前問道:"你是陳誌文的兒子?那個臭名昭著的官僚?"
    陳佳明傲慢答道:"沒錯,我父親正是陳誌文,那位赫赫有名的官僚。”
    他尚未察覺事態嚴峻。
    周圍的小混混彼此交換眼神,目光中滿是渴望。
    "還不快滾開..."
    陳佳明剛要嗬斥。
    刀家閃過,陳佳明倒下,直至最後一刻,他仍不明白為何會遭此毒手。
    “一千萬美金,這是筆巨大的財富。”
    “我們成功了。”
    小混混們陷入瘋狂。
    站在最前的那人忽然感到腹部劇痛,低頭便見鮮血湧出,竟已被自己的手下刺中。
    “你……”
    緊接著,其他小混混更加失控:“這一千萬美金歸我了!”
    金錢果真能令人瘋狂。
    原以為混跡江湖講究的是義氣,但如今看來,區區一千萬美金便足以打破一切。
    陳誌文對此尚不知情,他正與友人暢飲。
    “陳先生,您得當心,我聽說很多人對您不滿。”
    “沒錯,還是低調為妙,說不定會惹來殺身之禍。”
    幾位友人善意提醒,但內心實則擔憂陳誌文的安全。
    近期形勢緊張,他們擔心陳誌文遭遇不測。
    然而,陳誌文滿不在乎:“怕什麽?我背後有洋人撐腰,沒證據他們拿我沒辦法。
    我是官員。”
    友人們搖頭,不再言語,已盡到責任。
    酒宴結束,陳誌文剛準備出門,手機響起。
    “陳先生,大事不好!有人出高價買您的性命,您妻兒已遇害。”
    雷鳴般震撼。
    陳誌文如遭雷擊,目光呆滯。
    他未料敵人如此決絕,竟一舉滅門。
    在場的其他法官及同事亦聽見消息,彼此對視,方才的玩笑話竟成真。
    下手太過殘忍。
    如今港島的人如此可怕嗎?
    他們還要不要繼續依附洋人。
    害怕某天自己也會成為目標。
    “老婆,孩子。”
    陳誌文淚流滿麵衝出。
    他悔恨不已。
    早知如此,絕不會為了袒護霍德華而冒險。
    如今家破人亡。
    “去看看嗎?”
    “算了,萬一我們也遭殃呢。”
    幾人各自心懷憂慮,生怕自身難保。
    最終無人出手,隻能眼睜睜看著陳誌文離去。
    陳誌文剛步出餐廳,一輛車驟然出現,從車內跳出數人,不由分說將他強行帶走。
    周圍雖有不少旁觀者,但皆為普通人,誰也不敢介入此事。
    “放開我!我願意出錢,很多錢!隻要放了我!”
    陳誌文驚恐地哀求。
    他知道這些人  他,或許與白天的事情有關。
    他真的不想死。
    綁匪冷笑一聲,“抱歉,我們也是愛國人士,今天非殺不可,你這個  賊必須死。”
    不要誤解,這些人並不真正愛國,他們隻愛金錢。
    這一切不過是因李家耀開出了天價——一千萬美元換一條人命。
    陳誌文拿得出這筆巨款嗎?若能,恐怕早就為自己爭取更好的待遇了。
    夜深時分,李家耀正在休息,卻接到了琴酒的來電。
    “事情如何?”
    “老板,一切都已辦妥,照片也拍到了,陳誌文一家確實已被殺害。”
    李家耀聽後甚感滿意,這便是背叛國家的下場。
    “記住,錢必須照付。
    我不是那種食言之人,這麽做也是為了震懾那些潛在的叛徒,讓他們明白背叛國家的代價。”
    李家耀滿心殺機,區區五千萬美元對他而言不過是兩三天的收益,甚至隻是他玩樂的小遊戲所得,於他而言輕而易舉。
    轉眼間次日到來,仍是休庭之日。
    然而有一則震驚全城的消息傳出:某重要官員陳誌文一家遭受重大打擊,全員遇害。
    外界猜測這是某些激進愛國分子所為。
    “這家夥該死,竟敢包庇洋人。”
    “他全家想必也好不到哪去,誰知道收了洋人多少錢。”
    “死得好,罪有應得。”
    港島上下對陳誌文充滿厭惡,恨不得親手處決他。
    背叛國家與人民終將付出沉重代價。
    外界對陳誌文遇害一事議論紛紛,有人猜測幕後主使可能是李家耀。
    暗流湧動中,各方勢力都在揣測,究竟是何人以何種方式終結了陳誌文一家。
    消息傳至李家耀耳中,他坐在電視機前,嘴角難掩笑意。
    熒屏上正播報陳誌文慘遭殺害的消息,各大媒體爭相報道。
    這樣的結果雖在意料之中,卻也令他心情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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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輕聲低語:“記住教訓,再世為人切莫重蹈覆轍。”
    與此同時,殖民地總督對此事勃然大怒。
    他拍案而起,痛斥李家耀的跋扈行徑。”
    這分明是   的威脅!必是他雇傭  所為。”
    總督深感無力,本欲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爭端,無奈對方手段過於強硬,不僅取人性命,連家屬亦未能幸免。
    此等惡劣行徑,無疑將震懾所有潛在反對者。
    他沉思片刻,轉而詢問幕僚:“有何確鑿證據可指證此事係李家耀所為?”
    總督內心篤定,除卻此人,無人能具備如此實力與膽識。
    然而,要找到直接證據談何容易。
    秘書無奈地搖搖頭:“這事我們管不了,也沒有證據。
    即便有人秘密調查,警方恐怕也不會理會,法律對他無能為力。”
    總督深感失望。
    秘書說得沒錯,法律真的無法製裁李家耀。
    現在誰敢判定李家耀?
    港島不論警察還是市民,甚至大陸方麵,都支持他。
    這件事完全搞不定。
    總督最終歎氣搖頭:“罷了,這件事就此作罷,霍德華的事也該放下了。
    一個普通士兵不值得如此費勁。”
    國際輿論早已不站在他們這邊,連他們的盟友都在內鬥。
    不如放棄。
    “順便提醒一句,”
    總督特別囑咐,“一定要讓李家耀找到凶手。”
    他希望給李家耀製造麻煩。
    不論凶手是否李家耀指使,先找到凶手再說。
    次日開庭,結果很快出爐。
    不到十分鍾,新法官宣布:“霍德華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因缺乏有力證據,即便眾人厭惡霍德華,也隻能判無期。
    但李家耀毫不在意。
    沒有證據?他可以創造。
    無論如何,霍德華不能活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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