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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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年36歲,現在在一個鄉下小鎮生活,職業保密。
    我現在的名字,和簡曆全都是假的。
    用行內人的話,那就是全都經過科學處理。
    我在一年前離開大城市,選擇了這個十八線小鄉鎮生活。
    正值壯年,離開大城市,不是厭世就是避世。
    因為我需要一個全新的身份。
    我想與過去的十年道別。
    我想重新開始。
    我想要有一個全新的人生。
    人真的是很矛盾的動物。
    我想和過去完全告別,想要新的開始。
    但我又害怕忘掉過去。
    我知道我的記憶會因為“它”的緣故漸漸消失。
    所以我需要在我的記憶還清晰的時候全部記錄下來。
    如果你有興趣看下去,請不要深究,也不要刨根問底。
    就當是個純屬虛構的故事。
    這個故事要從什麽時候說起呢?
    哦,想起來了,一切的起源,是一場婚禮。
    起源,我厭惡起源這個詞。
    2014年夏。
    外婆的葬禮剛結束。
    一個我從未見過的中年女人突然出現。
    隻是一眼,我便認出她是外婆生前經常坐在床邊,邊看邊抹眼淚的那張照片裏的人。
    從輩分來說,我應該稱呼這個女人為姨媽。
    是的,她是那個為了讓我來到這個世界,而付出了自己生命的女人的親姐姐。
    一小時後,我的行李被她當著所有親朋的麵扔到了門口。
    她站在台階上,手叉腰,指著我破口大罵,讓我滾出她的房子。
    她罵得很難聽,都是些她認為能戳到我最痛處的詞語。
    天煞克星,災星,雜種。
    從法律上來講,這棟我住了二十多年的老房子的所有權是她。
    我沒有跟她爭家產的意思。
    絲毫沒有。
    沒有了外婆的地方已經不能稱之為家。
    隻是一個冰冷的水泥盒子。
    我並不恨霸占了那套老房子的姨媽,因為那本來就不是我的東西。
    外婆家對我已經仁至義盡了。
    我在意的,是她口中天煞孤星這個稱號。
    可我並沒有發作。
    因為她說的也沒什麽不對,口齒還算伶俐的我實在是組織不出語言反駁。
    半個月後。
    鹹陽機場出口,剛走出機場的我叼了根煙,想點煙的時候才想起打火機在上飛機的時候被收走了。
    問路人借了個打火機,抬頭看了看灰蒙蒙的天,長長吐出一口煙霧,拿出手機撥通了陳言的電話。
    陳言是鹹陽人,我以前的同事,我和他同一天進公司,又同一天辭職。
    我們都是一畢業就進了那家公司,在那裏呆了一年半。
    同期進公司,又同是應屆畢業生,年齡相仿,所以我們剛認識就比較有共同語言。
    幾乎所有下班時間我們兩條光棍都呆在一起,在公司呆了一年半以後我和陳言先後辭職。
    陳言辭職的原因很是無趣:他老爸希望他回老家發展。
    我辭職的原因則浪漫許多:我覺得這份工作太過平淡枯燥。
    每天早上九點坐在辦公桌前對著電腦忙碌,晚上六點準時下班。
    回到宿舍打電腦遊戲或者躺在床上看無聊的肥皂劇。
    我從小就是個不安分的人。
    我覺得二十幾歲的人生不應該是這樣的。
    當陳言問我二十幾歲的人生應該是怎麽樣的時候,我卻不知道怎麽回答。
    辭職以後的一年時間裏我換了三份工作,最長的那一份也隻幹了半年。
    在辭去第三份工作以後,我沒來由的感覺有點累。
    我知道我並不是真的累,而是覺得這個世界太缺乏激情,而我又太過迷茫。
    說得文藝點就是我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在哪裏。
    哦對了,說到這我都忘記介紹我自己了。
    我叫韓守一,韓是我爸的姓,名字是我舅取的。
    我爸在我出生前就不知所蹤,我媽在生我的時候難產死了。
    關於我媽的一切都是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大的外婆告訴我的。
    而至於我爸,我外婆也所知甚少,隻知道他是外地人,名叫韓笑,其他的一概不知道,就連他老家在哪都不清楚。
    我對我爸的認知隻有一張因為受了潮幾乎看不清臉的照片,和從我出生的時候便一直掛在我身上的,據說是他留給我的一塊玉質吊墜。
    我出生以後,舅舅舅媽收養了我。
    他們倆因為身體原因無法生育,把我領回家以後兩人都開心得合不攏嘴,可這份喜悅並沒有持續太久。
    我三歲那年,舅舅舅媽在去上班的路上出了車禍。
    泥頭車刹車失靈撞上了他倆的摩托車,拖著卷進車底的摩托車行駛了好幾十米才從公路上栽到了水田裏。
    屍體找到的時候身體已經被粗糙的柏油路硬生生磨去了一小半。
    不過幸運的是後來處理事故的警察說他們跟泥頭車相撞的那一瞬間就已經死了,沒有太大的痛苦。
    這些都是我外婆告訴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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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沒告訴我的是我天煞孤星的外號就是在那次事故以後出現的。
    舅舅舅媽死了以後,外婆靠著賠償款一個人把我拉扯大。
    我的成長經曆跟所有普通人一樣,沒經曆過什麽大風大浪,全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做過最出格的事就是初三那年中秋,因為天煞孤星這個綽號把班裏四個同學揍進了醫院。
    我從小就沒少因為這些綽號跟其他小孩幹架,但那一次最為激烈。
    憑借著幹架神器陳年老板磚,我一個人把對麵四個全幹進了醫院。
    現實不是小說,我也不是身懷絕技的武林高手。
    把他們四個人幹翻的同時,我自己也在醫院的病床上躺了半個月,還差點因此被學校開除。
    之所以還能留在學校的原因並不是我外婆在那個尖酸刻薄的教導主任的辦公室足足跪了三個多小時。
    而是因為我一個鄰居家的小舅從我舅舅舅媽的賠償款裏拿了一萬塊,裝在信封中夾在月餅盒裏送給了教導主任。
    不過有失必有得,也正因為那件事從此以後周圍的人不再敢惹我,我可以把所有心思都放在讀書上。
    雖然我天資不行,可勤能補拙,高考的時候還是考上了省城的一所2本學校,學的是國際貿易。
    雖然也不是啥好學校,但好歹也混上了大學。
    本想著等畢業以後賺到錢了好好孝順外婆,讓她過上好日子。
    可天有不測風雲,還沒等我賺到錢,她便駕鶴西去。
    手機傳來的通話中的提示音把我的思緒拉回了現實。
    我掛掉電話,等著陳言的回電。
    我是陳言踏入社會的第一個朋友。
    陳言是我踏入社會以後唯一的一個朋友。
    自從他辭職回老家以後我們的聯係也漸漸少了起來。
    其實我不是沒想過去他老家跟他一起繼續混日子。
    但我怕。
    怕害死他。
    雖然我不喜歡,甚至痛恨天煞孤星這個稱號。
    但有些東西,不得不信,也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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