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神明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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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念電轉:“天神的軀體並不完美,祂和那支古越族一樣,無法繁衍後代,祂所做的一切,可能都是為了繁衍!!”
    我快速的捋了捋思路,這所謂的神和我們認知裏全知全能的神並不一樣,這個神,極有可能隻是掌握了某種遠超時代認知的能力的‘人’。
    如果雕像和畫像裏的蛇身人形象是這神明的真實形象,那這所謂的神,可能是畸形人。
    又或者,是另一種不在我們認知範圍裏的高智慧類人生物,是未知物種。
    這種生物掌握了遠超時代認知的能力這種能力,是運用天星珠這種天外能量。
    可千萬不要小看了這種掌握運用某種超越時代的能量的能力,人類曆史上每一次重大變革和飛躍發展,可都是和能量的運用有關。
    第一次工業革命的標誌,是蒸汽機的廣泛使用,這直接推動了生產力的飛躍式發展,推動了城市化與工業國家的形成,改變了社會結構與人類的生活方式,而蒸汽機運用的是蒸汽的能量
    第二次工業革命的標誌,則是電力的廣泛應用。
    電力取代了蒸汽,讓生產力得到了巨大的提升,推動了工業化的發展,促進了通訊和信息技術的快速進步,徹底改變了整個人類的生活方式,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整個人類文明的進步。
    兩次改變世界、推動了全人類發展進程的工業革命,都和某種能量有關,由此便能知道掌握一種超越時代的能量會是多麽逆天。
    在那個幾千年前,可以說比刀耕火種發達不了多少,絕大部分全靠人力、畜力,少部分以風力、水力作為動力的時代,能掌握一種來自天外的能量的種族,毫不誇張的說,必定會站在世界之巔,在整個世界翻起滔天巨浪,淹沒掉其他的所有種族。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如果這個種族不是人類,那必將對人類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但現實卻是如今的世界,人類這個種族站在最頂層。
    在我所熟知的曆史裏,沒有絲毫關於那個可以運用天星珠能量的種族的曆史記載。
    這樣一個種族,居然未能在曆史長河裏泛起哪怕丁點水花,隻是在虛無縹緲的神話傳說裏留下了難辨真假的隻言片語。
    我隻想到了兩種可能。
    第一種:這個種族存在於世間的時間極短,短到根本來不及站在世界之巔,便被淹沒在時代的洪流之中,以至於甚至沒留下多少他們曾經存在過的痕跡。
    但“天賜”的存在,說明那個種族不存在時間的問題,他們已經掌握了長生的能力,隻要不出意外,便能與天地同壽,所以這個可能不存在。
    那便隻剩下第二種可能:這個種族,種群數量極少,即便是在以千年甚至萬年為單位的漫長歲月裏,整個種群也沒有壯大多少,甚至可能已經滅絕。
    如果給一對夫妻一個足夠長的時間,比如說一千年,假設25年為一代,一千年為40代,每對夫妻每代生育兩個孩子,不考慮資源枯竭、遺傳疾病、意外死亡等問題,那40代以後,人口數量會是2乘以2的40次方,這是一個極為恐怖的數字。
    即便考慮到資源、意外死亡的問題,刻意控製人口來適應這個世界實際情況,除以一萬倍,那也還有2億人,這可是一個國家的人口數量。
    但現實卻是至今都沒有關於這個人首蛇身的種族的身影,他們隻存在於神話傳說中,甚至連他們是否曾經真實存在都無法考證。
    在如此漫長的歲月裏,生殖能力再弱,種群數量也一定達到了極為可觀的地步。
    在資訊、科技如此發達的時代,卻沒有關於這個種群的一丁點信息,那就隻有一個可能:他們已經滅絕,在這個世界上徹底湮滅。
    能讓一個與人類在某個時代有交集,並且與天地同壽的種族徹底滅絕,隻有一個理由說得通:這個種族,初始數量極為稀少,而且無法繁衍。
    他們沒有繁殖後代的能力,種群數量隻減不增,在漫長的歲月裏,終於徹底湮滅。
    而導致他們滅絕的原因,也極有可能是人類。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掌握了遠超時代的能力,但種群數量卻極為稀少,這樣的種族,在人類眼中,那就是肥羊。
    再加上他們人首蛇身的外形,極有可能會被當成妖怪而誅殺。
    還有一種可能,因為它們掌握了遠超時代的能力,而且外形奇特,所以便被當成了神明來供奉和信仰。
    而這第二種可能,便是我認知裏,關於這種生物的實際情況。
    盡管這種生物掌握的能力讓他們被當成神很明來跪拜,但他們的身體卻因為有著致命的缺陷導致無法繁衍後代,所以他們才會用盡各種方法來修複這個缺陷。
    碑文上提到的,現在就在我們眼前的兩塊“諦”,便是為了修複這個缺陷所做的努力。
    我把自己的分析說了一遍,北魚連番讚同,陳先生雖然沒有表態,但以我對他的了解,他沒反對,那就是同意的意思。
    就連一開始持懷疑態度的莫非,此時也動搖了起來,我又扔下了一顆具有巨大殺傷力的炸彈:“非哥,你還記得咱們剛開始遇到的那些肉屍麽?”
    “用數字標號,兩兩成對的棺材;棺材裏,一模一樣,甚至就連痣和疤痕的形狀位置都一模一樣,就像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兩具屍體。”
    我看著莫非鄭重道:“碑文上所提到的,能複製人的軀體的‘諦’,是真實存在的,那些兩兩成對的屍體,便是最為有力的證據。”
    “那些屍體,一個是正主,一個,是複製體。”
    如果是平常,遇到兩個長相非常相似的人,幾乎所有人的第一反應都是雙胞胎,而不會想到有一個是複製人。
    但有了碑文的存在,那就不一樣了。
    為什麽就連疤痕和痣的形狀位置都完全一樣,因為他們不是雙胞胎,他們是同一個人的本體和複製體,所以才會完全一樣。
    雖然莫非平常大大咧咧,偶爾還神經大條,但他是個聰明人,之所以一直不相信碑文所說,一是因為碑文的內容太過匪夷所思,二是因為理工男的思維讓他鑽了牛角尖。
    也正是因為事事講究證據,講究眼見為實的理工男思維,在有力的證據麵前,他很快便轉變了想法,對碑文上提到的“諦”的能耐已經有了八九分的相信。
    但相信歸相信,一時之間還是難以完全接受,莫非眉頭緊蹙:“我破解過很多機關,我知道古代人遠比我們想象的聰明,但這種複製人的手段,這…這古代的技術—不,應該叫科技,真這麽牛逼麽?”
    “古代人的智慧,遠超我們的想象。”
    北魚若有所指:“更何況,掌握這種科技的,是不是人還兩說。。”
    莫非喃喃道:“如果…如果他們不是人,那他們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