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回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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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木和初魚已經整理出了地圖,第一站前往南嶽縣,第一大站是南上省,期間要經過4個縣城和一個市。
    除了目的地是南下省下轄各縣市之外,大部分玩家在經過權衡之後,都選擇了拚車模式。不過拚車模式非常考驗團隊信任,也不知道每個人的旅途是否開心。
    吃完免費的午餐,廣場玩家們開始集結,各自出發。
    初魚把隊伍命名為魚魚隊,她購買了手電筒等基本物品和大量的壓縮餅幹,隻要不是吃的太狠,足夠五個人啃上七天。水這東西就不好搞了,一來是重量,二來消耗量大,初魚隻買了一件礦泉水。水喝完瓶子不能扔,用於儲水。
    公路分成四類,第一類是高速公路,總路程3500公裏左右,每天隻要跑500公裏即可。每公裏0.3元,顯然是玩家們遙不可及的消費品。
    第二類是國道,全程免費,總路程在4200公裏左右,每天隻要跑600公裏。5個人輪流開車,欣賞路上美景,在車內交友聊天,單純從這點上看,休閑副本還是很休閑的。
    第三類是縣道和鄉道。
    第四類是無名路,隻知道有這麽一條路,但道路沒有編號。
    顯然國道是為首選,木木計算了一下,不開空調,百公裏5個油,42×5,需要210升的汽油。按照油箱容量,需要加5次油,為了增加容錯率,每天會加一次油。油價4元,840元。
    通過聰明的木木計算後,大家對回家的信心大增。由於有現實標簽,不太可能出現神魔鬼怪。加上有威猛無敵的捕快保駕護航,隻要係統不使壞的,任務並不算難。或許伊塔世界設置本次任務的目的隻是為了考驗玩家。
    凱哥擔任第一司機,導航初魚坐副駕駛,可憐的丁時隻能坐在後座中間的位置上。他個子雖不矮,但還能勉強坐的進去。反觀左邊的日天,腦袋已經頂到了天花板,弓著背才能塞得下。
    汽車從出口處駛出,前麵是1公裏的玩家專用道路,凱哥教導大家如何使用離合。左日天,右木木,兩人探頭看,擠的丁時無處閃避。
    離開專用道路,凱哥熟練匯入車流中。沒錯,有車流,機器人開的車,還有機器人行人。
    汽車前行,初魚有些緊張,她一邊看地圖,一邊尋找路標,汽車進入一個轉盤,凱哥:“魚魚,哪個出口?”
    “你再轉一圈。”初魚把地圖轉動90度,看了一會:“沒有博物館的路標嗎?那就第三個路口上去。”
    丁時有不詳的預感,伸頭去看副駕駛初魚手上地圖。初魚沒有注意,繼續指揮:“平安路,左轉,左轉,左轉去平安路。”
    左轉走了幾分鍾,汽車上橋,初魚震驚:哪來的橋?她沒看過地圖,但是她自認為比較聰明,而且在旅行社也能看懂列車圖,為什麽交通公路地圖不太一樣呢?
    初魚趴在地圖上尋找,丁時手指一指,初魚看的清楚,恍然大悟,剛才經過的橋梁不是河橋,而是高架橋,於是道:“前方掉頭,準備右拐,然後走成功路。”
    凱哥:“收到。”
    初魚回頭看丁時:“你會看地圖?”
    丁時點頭:“我在高中參加騎行隊,第一個學的技能就是看地圖。”紙質地圖相對於導航來說,幾乎沒有任何優勢。但也隻是幾乎而已,紙質地圖有一個特點,可以通過顏色來區分地形的高低落差。
    除了騎行隊,驢友和越野愛好者也有不少人使用紙質地圖,沒有路,就開出一條路。而電子導航則會告訴你:請掉頭。
    初魚抿嘴看丁時,丁時疑惑,初魚道:“我問你會什麽,你為什麽不說?”
    丁時道:“這不是什麽了不起的能力。”我還會搏擊,槍械,攀爬……
    初魚招呼道:“凱哥,靠邊停車,你來。”
    兩人換位置,初魚擠到了中間位置上,丁時接管了導航權。不到五分鍾,汽車就離開南陰縣,朝南嶽縣而去。
    丁時把地圖放進汽車抽屜,將自己地圖包拿出來,拉出南下省單元的20張地圖,按照順序一張張的查看。
    木木在初魚耳邊道:“導航,他是專業的。”
    初魚在木木耳邊道:“看人,我是專業的。”
    兩人一起笑,日天使用縮骨功,盡可能的給兩個姑娘讓出一點空間。
    丁時看前方路標,道:“凱哥,前方5公裏後離開國道,轉南南鄉,你注意下路標。穿過南南鄉再上國道,我們可以節約20公裏路程。”
    凱哥:“收到。”
    汽車從國道上駛過,一輛停在岔路口的警車打開警燈,跟上汽車,拉響警笛。
    大家紛紛回頭看,初魚問:“什麽情況?”
    凱哥道:“不知道。”
    丁時道:“先靠邊停車。”
    汽車靠邊停下,警車隨後停在汽車後麵,兩名機械戰警從警車內下來。它們的長相一模一樣,臉部有明顯的機械人特征。
    戰警A敲車窗玻璃,凱哥放下車窗玻璃,戰警A道:“你們壓了實線。”
    凱哥滿臉堆笑:“對不起,對不起。”剛才他實線超了一輛機械人駕駛的三蹦子。
    戰警A道:“罰款10元。”
    戰警B撕下一張單子遞了過去。
    大家鬆了口氣,隻要10元,係統還是很人性化的,初魚遞給凱哥10元。戰警A朝裏麵看了一眼,接過10元,道:“駕駛證。”
    凱哥:“嗯?”
    戰警A:“駕駛證。”
    凱哥:“要駕駛證?”
    戰警A:“要駕駛證。”
    凱哥低聲道:“我沒有。”
    戰警A後退一步,聲音立刻變了,變的非常凶狠:“所有人,馬上下車。”一隻手摸上泰瑟槍。
    戰警B從側麵防守,喊道:“手離開方向盤,下車,全部下車。”
    五個人乖乖的下車,凱哥被摁在汽車上,戴上手銬。
    初魚上前交涉,問:“警官,這怎麽處理?”
    戰警A回答:“無證駕駛,拘留三天,或者繳納300元罰款。”
    初魚毫不猶豫道:“我給錢。”說著,掏出了鈔票,數了30張遞過去。
    丁時頗為驚訝,很多人遇見這種事會先問自己:凱哥值300元嗎?為了團隊,舍棄凱哥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戰警A用鈦金眼掃了一下鈔票,解開手銬道:“請不要挑戰法律,下一次將拘留30天,或者罰款3000元。”
    初魚和凱哥連聲道:“是,是。”
    戰警B對其餘四人道:“需要我們叫拖車嗎?”
    初魚心驚肉跳,問:“多少錢?”
    戰警B估計下路程,道:“200元。”
    木木靈光一閃:“我們可以推著車走吧?”
    戰警B:“占用交通從事非交通活動,罰款20。”
    丁時掏出一本駕駛證,遞給戰警B,道:“我有證。”
    大家一起看丁時:你有證?為什麽不開車?
    麵對大家質疑目光,丁時嚇一跳,弱弱問道:“難道開車不應該有證嗎?”有證駕駛不是常識嗎?為什麽你們和見鬼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