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隨手一撕
字數:4125 加入書籤
港台歌壇喜歡跟歐美學,愛出EP。
所謂EP,就是小專輯嘛,普遍三四首作品的樣子,也有人喜歡把一些探索性質、實驗性質的錄音版本放進去,但基本不算成品。
絕大部分人做EP,究其本質,就是為了試探一下市場的反應,為接下來的新專輯選歌方向,又或個人音樂風格上的調整做準備。
可惜大部頭的網絡小說沒法這麽搞,要不然網文會減少90%的太監書。
說白了都是為了掙錢恰飯,市場給麵子、認賬買單,才有玩下去的意義。
單就滾石這邊來說,蘇惠倫是最愛出EP的了!
她一年正常兩到三張專輯,外加大概兩張的EP——她發EP甚至都發出規律來了,基本上就是一年一張粵語EP,再來一張英語EP。
可惜,都不成。
但她接著試,反正成本不算很大,也的確會有她的部分歌迷買單,一張EP大差不差也能賣個八千一萬張的,基本能保本了——EP這玩意兒,定價不可能做的太低,作品又少,正常歌迷普遍購買意願不大。從投入產出比來說,唱片公司當然不願意給你投入大成本搞宣發,所以基本上純粹靠個人知名度拉銷量。
當然,EP裏發過,口碑不錯的作品,很多人還會把它再收錄進接下來的某張專輯裏就是了。所以說,實驗嘛!
但陳舒華的意思說的很明白,老段覺得一張EP裏本就塞進了三首主打歌級別的好作品,又有了一首本來隻會被收錄進《冷酷到底千萬慶功版》裏的《禮物》,這就四首了——哪首市場反響好,當然還可以收進隨後的專輯裏,但一首可以,兩首也忍了,你總不能三首四首都塞進新專輯吧?
不放,好歌浪費了,放,你猜買了EP的鐵杆歌迷會不會惡心?
所以嘍,兩個思路,一是幹脆出一張新歌加精選,從陳舒華過往的作品裏,選兩三首大熱過的,再選幾首所謂“遺珠”,哎,這就湊夠一張了。
但同樣有點埋沒了林見鹿給她做的那幾首歌。
《夏天的風》被滾石內部的製作人和歌手們,集體認為是迄今為止華語歌壇除了林見鹿《冷酷到底》裏的幾首之外,最出色最好聽的華語R&B。
普遍認為那首歌有大火的可能。
《這世界那麽多人》被老李極度欣賞,被認為是絕對的上上之作,或許單靠它大紅不容易,但這首歌的底色,卻足以撐起一整張專輯的口碑了,甚至足夠讓一張中等質量的專輯,憑借這麽一首歌,一下子就拔高一個維度。
《鬧哄哄》跟上麵兩首歌相比,顯得不是那麽的華彩,但無論詞曲都溫暖潺湲——老牌的江湖人物,當然很明白,越是這樣子的歌,反倒越是容易被市場普遍接受,從而流行起來。它很容易形成傳聽、傳唱。
所以嘍,這樣子的三首歌,不用試驗我們也都知道它們很屌,它們加一起,已經足夠撐起一張大專輯,且保證相當程度上的熱賣和暢銷了。
非要把它們做成一張EP,又或搞個新歌加精選的,浪費掉嗎?
湊一張大專輯吧!
林見鹿無所謂,湊唄,你們隨便!
但陳舒華卻一臉詫異,試試探探,“真的?你沒有意見?”
林見鹿比她還詫異,“我為什麽要有意見?”
她抿嘴,笑了笑,目光不離林見鹿的眼睛,但話出口之前,卻還是猶豫了幾猶豫,“你跟其他人真是好不一樣!正常來講,像你這樣子的成就,無論是做歌手,還是做製作人,是很少會允許有人來插手你的作品的。”
“哦……”
懂了!
到現在為止,陳舒華這張EP,基本上算是林見鹿徹底一手包辦的了。
全部的詞曲創作,編曲,外加製作人。
張愛嘉代表林見鹿跟滾石談下來的版稅分成,這張EP林見鹿個人要直接拿15%的,跟陳舒華這個歌手拿一樣——製作團隊的頂格分成。
而僅僅隻是半年之前,簽《冷酷到底》的製作人合同的時候,同樣是詞、曲、編曲、製作一人包辦,林見鹿隻拿到了5%。
那現在要是再補個六首到八首的其他作品進去,幾乎所有人都默認,會是其他的詞曲作者和製作人,從林見鹿這裏占了大便宜!
跟著人家林見鹿打造的作品一起大賣、分錢了嘛!
當然,視乎其他作品的創作人、製作人、作品成色的不同,整張專輯的分成比例還有的談,除非是老李、老羅出手,否則的話,其他的人,哪怕是滾石內部的大牌製作人諸如陳晟、小蟲,也不會認為他們的一首歌應該跟林見鹿的一首歌拿一樣的價錢!然而,身為一個藝術家,還是林見鹿這樣的超新星藝術家,他會不會很在意他打造的作品的完整性?會不會很厭惡滾石這種純商業的做法?
所以……怪不得老段這個老板來了好幾天,愣是從頭到尾隻字不提,一幫人出去玩了,故意留下一個陳舒華,也要小心翼翼地跟自己商量,“那也不對呀!你商量就商量嘛,就幾句話,也不至於非得耽誤你去承德玩吧?”
她臉色本就紅意未褪,頓時又添新媚,“你管我!”
“嗨……”
滋溜滋溜咂兩口茶,他幹脆到旁邊的躺椅上躺下,“賺錢嘛!我無所謂你們決定怎麽做的,分成要調整,你讓老段找張愛嘉再去談一下就好了。”
陳舒華好久都沒說話。
一直到林見鹿訝異地抬頭,看向她,她眸光瀲灩,“給我再寫首歌吧,可以合唱的那種,我想跟你合唱一首。”
哎呦喂……
真不錯,到底是年齡大幾歲,穩重,她居然憋到了現在才提。
不過到底還是提了。
迄今為止,她是第四個提出來想跟自己合唱的。
第一個是梁泳琪,第二個是老王,第三個是蘇惠倫。
林見鹿一個都還沒答應過呢!
反正嘴上哈哈哈哈的,說以後有機會一定,但根本不動彈。
他要真想合唱,腦子裏合適的作品一大摞,哪至於猶豫。
倒不是他不喜歡,甚至排斥男女合唱這種合作風格,他主要是懶——給陳舒華做這張EP,已經真的是他的格外“寵愛”了。
掙錢嘛,怎麽不是掙?
歌曲作品多的是,但時間和精力卻是有限的,有那個時間,自己再錄一張專輯賣不好嗎?又不缺錢了,自己往家裏一貓,歪在躺椅上吐茶葉沫子不舒服嗎?
但事情卡在這裏……
“哎呦喂,好吧好吧,你容我想想!”
主要是挑選。
一分鍾後,他起身,進到自己的臥室裏,陳舒華愣了一下,目光追隨著他,扭頭看著那臥室的門。
他很快出來,手裏拿著個厚厚的大大的筆記本。
嘩嘩嘩的翻頁,翻到其中一頁,他隨手一撕,扯下一張來,遞過來。
“就這首吧!”
陳舒華目瞪口呆。
接到手裏一看,歌名叫《屋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