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秦娜
字數:4258 加入書籤
慕長生看著身旁的尹瀅,摸了摸尹瀅的秀發:“過兩天,你會有一個驚喜。”
尹瀅聽到驚喜,有些好奇的看向慕長生:“什麽驚喜?”
“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慕長生露出神秘的笑容,讓尹瀅心裏不由有些期待。
“對了,既然你要跟林策離婚,那就重新在南城縣買一套房子吧。”
慕長生對著尹瀅淡淡的說道。
“重新買房子?”
“現在南城縣修建地鐵之後房價大漲,現在最少都要一百多萬才能買一套,我現在哪裏有錢啊。”
尹瀅不由露出苦澀的笑容。
“我給你安排一套。”
慕長生掏出手機給崔玉蘭發一條消息,要是記得沒錯的話,當初崔玉蘭負責開發南城縣的房區和天神鄉的房區。
沒過一會那邊就立馬回複了。
慕長生收我手機,將崔玉蘭發過來的合同發給尹瀅:“你回去複印一下然後編輯一下,去售樓區,前台會給你安排的。”
尹瀅隻聽見手機“嘟”的一聲,一條消息就發了過來,正是合同文件。
尹瀅張了張嘴,這就是有錢人的世界嗎?
都不用親自去買,直接給你安排啊。
而且還是樓,那不是別墅嗎?
可不是小平層。
尹瀅現在算是明白了,怪不得女人願意坐在寶馬車裏哭也不願意坐在自行車裏笑。
有錢就是TM的爽。
隻是尹瀅有些納悶,這就是慕長生要給自己的驚喜嗎?
一套別墅?
對尹瀅而言,的確是很大的驚喜。
慕長生說白了就是不想讓尹瀅跟著自己去天南市,畢竟天南市那邊,慕長生已經有了不少女人,帶尹瀅過去著實有些麻煩。
還是留在天南市比較好,反正也近。
尹瀅現在畢竟是林策名義上的妻子,所以還需要去警察局,慕長生就沒有繼續陪著尹瀅了,剩下的事情,郭耀祖會自己解決的。
慕長生則是驅車回了丹霞大酒店,路上的時候買了一些吃的準備給趙千芸帶上去。
慕長生看到丹霞大酒店外麵的白色汽車,這都幾點了,這女人還沒睡醒?
是真的能睡啊。
慕長生無奈的搖搖頭,拎著吃的乘坐電梯回到了酒店房間。
此刻的趙千芸也已經幽幽轉醒,剛醒來,身體上就是一陣刺痛,渾身都是酸痛的感覺,沒有一處是不疼的。
趙千芸揉著脖子,不滿的喃喃道:“該死的混蛋,折磨死老娘了。”
“真是一個畜牲,不知道哪裏來的那麽好的體質。”
“那麽好的身體給他簡直就是純浪費。”
“人麵獸心的東西。”
趙千芸剛吐槽完,就想要起床,但是劇痛讓趙千芸根本沒辦法動彈:“靠..好疼啊。”
肚子裏這時也傳來了“咕咕咕”的聲音。
昨天晚上累了一晚上,又睡到大下午,一頓飯沒吃的趙千芸都快被餓扁了。
趙千芸現在是體會到了,原來還有女人打不過男人的時候。
不過剛起來的趙千芸反應有些遲鈍,這才發現慕長生早就消失不見了。
“這家夥跑哪裏去了?”
趙千芸環視一眼酒店房間根本沒有慕長生的身影,但是趙千芸有些不解,那家夥昨晚透支身體,也不覺得累?
還醒這麽早?
趙千芸有些搞不懂,男人的體質怎麽能差這麽多,趙千芸一陣口幹舌燥,還有一股尿意襲來。
趙千芸強忍著刺痛,扶著牆壁朝洗手間走去。
趙千芸上完廁所,簡單的洗漱完之後,看著鏡子裏麵的自己,皮膚比之前似乎白了不少,趙千芸捏了捏自己的臉蛋,比之前白嫩,緊致了不少。
“果然,男人就是女人的最好的美容產品。”
“哎,隻可惜那個家夥簡直就是個畜牲。”
“不行,鬼知道他還回不回來,我要先跑才行。”
趙千芸腦子裏突然閃過靈光,打算收拾東西離開酒店。
“你要去哪啊?”
這時,屋內傳來慕長生那戲謔的笑容。
趙千芸聽到這股聲音,臉色一變,該死,怎麽說什麽來什麽啊。
最主要的是趙千芸現在就沒穿幾件衣服,實在是憋不住想要去廁所了。
慕長生坐在椅子上,看著站在那裏的趙千芸:“趙老師還真是性感十足啊。”
趙千芸聽到慕長生這話,以為慕長生還要,嚇的趙千芸連忙轉身捂著身體,警惕的看著慕長生:“不要了,再繼續下去,我會死的。”
現在自己全身都是痛的,要是再讓這家夥侵犯,豈不是要直接一命嗚呼,提前去西天取經?
趙千芸還年輕著呢,可不想死。
慕長生嘴角掀起一絲輕笑:“看樣子昨晚對趙老師而言還真是印象深刻啊。”
趙千芸發現慕長生沒那個意思,心裏鬆了一口氣,隨即陰冷的看著慕長生:“我告訴你,今日之事,我不會忘的!”
“忘不忘隨你。”
“我想趙老師想忘估計也忘不掉。”
“畢竟趙老師剛才的反應可是...”
慕長生眼裏的玩味頓時讓趙千芸臉色一變,立馬否定道:“你別得意了,全世界肯定還有比你更厲害的男人。”
慕長生聽到這話,緩緩的站起身來 ,臉色有些陰晴不定的看著趙千芸:“看樣子趙老師還是身心活躍啊。”
趙千芸見慕長生站起身來,頓時怕了,連忙改口:“我剛才說錯話了,我承認,你很強。”
“不要再繼續了,再繼續下去,我會死的。”
慕長生笑了笑,也沒有朝趙千芸走去,而是緩緩的解開了打包的飯盒,一陣香味撲麵而來,逐漸在屋內蔓延開來。
已經快要餓壞的趙千芸聞到這個味道,肚子再次不爭氣的“咕咕”叫了起來。
趙千芸咽了咽口水,目光下意識望向桌子上的飯盒。
好香啊...
好想吃。
慕長生餘光注意到趙千芸的目光,笑道:“需要我抱趙老師過來吃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