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罪有應得
字數:3926 加入書籤
任萬強眼裏劃過絲絲冷意,然後接通了電話。
他倒要看看這個老東西還想怎麽坑自己。
孫付臣見電話通了,眼睛頓時亮了:“老任啊。”
“老孫啊,我不是記得咱們前不久剛通的電話嗎?”
“怎麽又打過來了?”
“雖說咱們是老同學,但是你我身份敏感,要是總是這樣在工作的時候打電話,要是被有心人注意到,後果你也應該明白。”
孫付臣聽到任萬強的話,心裏嘀咕一聲,這任萬強此話的意思,明顯有一種想要跟自己疏遠的意思啊。
“啊...老任啊,我下次會注意的,但是今天我這邊確實出了點麻煩,實在是沒有什麽辦法,才會來找你的。”
孫付臣看著一旁苗芷靜不斷使眼色的目光,心裏暗道:罷了,再丟一點臉算了。
任萬強聽到孫付臣又是來求自己,心裏冷笑,坑老子坑上癮了啊。
你那鱉孫兒子,什麽德行,自己還不清楚嗎?
要不是老子沒機會,有機會早就把你兒子給送進去了。
“老孫啊,你說到這個了,讓我不由想到前不久你那兒子的事情可是讓我頗為頭疼啊。”
“你兒子犯的強奸案,我看在咱們多年交情的份上幫你,可是冒了不少風險啊。”
“前不久被雄廳長知道了這件事,可是把我狠狠地批了一頓啊。”
“我現在還記憶猶新啊。”
孫付臣聽到這話,臉色一變,自己兒子的事情居然被廳長知道,那豈不是說...強奸隻要讓那個廳長不願意,那自己兒子豈不是完蛋了?!
孫付臣的言語頓時有些哆嗦了:“老任啊...”
孫付臣還沒說完,任萬強就就繼續說道:“老孫啊,奉勸你一句,有些東西沒了可以再有,但是有些東西沒了,那這一輩子就真的沒了。”
“我這邊還有工作,先掛了。”
“嘟嘟。”
孫付臣聽著手機裏的嘟嘟聲,臉色有些蒼白的放下手機。
苗芷靜看到孫付臣難看的臉色,有些緊張的問道:“怎麽樣了,任廳長願意幫咱們嗎?”
孫付臣僵硬的看向苗芷靜,喉結滾動一下:“一切都完了....”
“咱們兒子的事情被省裏的廳長知道了。”
“什麽?!”
“被廳長知道了?!”
苗芷靜臉色一顫,大驚道。
“你還不會想說,那廳長為了保任副廳長,故意讓林市長過來收拾咱們孫家的?”
孫付臣的臉色有些苦澀:“能讓林市長親自來這偏遠小縣,還能有什麽原因?”
苗芷靜聞言,身體頓時軟了,從沙發上滑落下來,一陣哭腔:“我的兒子...”
孫付臣看著隻會委屈流淚的苗芷靜,臉色陰沉,這些女人隻會哭,關鍵時候一點用都沒有。
孫付臣煩躁的站起身來,怒罵道:“你就知道哭,還不趕緊轉移資產,兒子死了還能再生,錢沒了,什麽都沒了!”
苗芷靜聽到孫付臣想再要個兒子,臉色一顫:“再生一個?”
“咱們都什麽年齡了?”
“你難不成想和你的小情人生?!”
“孫付臣我告訴你,我苗芷靜隻有這個一個兒子,無論如何,我都不會讓我兒子出事的!”
孫付臣見苗芷靜如此不可理喻,直接上去就是一巴掌:“閉上你的臭嘴,想滾進去也好,老子也受夠了。”
“苗芷靜,你他媽說說你有什麽用?”
“你和你那個小兔崽子隻會花老子的錢,出事了還要讓老子腆著臉求人,現在還在這裏給我耍不要臉?”
孫付臣氣不打一處來,直接把今天肚子裏的火氣全部撒出去。
“我告訴你,老子早就對你不耐煩了,年輕的時候看你還有幾分姿色,現在完全就是一個黃花婆,肌膚鬆弛的跟鬼一樣,老子碰你一下就覺得惡心。”
孫付臣一點也不留情麵,怒罵道。
“不想跑行,你就留在這裏等死吧。”
“老子是不奉陪了。”
“我倒要看看,老子走了,以後誰還能給你錢,買你那些破首飾。”
孫付臣的話,讓苗芷靜臉色鐵青,但是正是剛才那一巴掌,也把苗芷靜給打清醒了。
雖然自己很心疼孫天犀,但是現在已經無計可施了。
省公安廳廳長都親自下令了,林市長更是親臨成陽縣,他們一個小小的孫家又有什麽辦法?!
.......
成陽縣法院內
孫天犀被帶著手銬,看著上麵坐著的法官,對著那邊的慕長生冷笑連連:“你們以為有市長撐腰就能拿下我了嗎?!”
孫天犀此刻內心還幻想著自己老爸能喊人救自己呢,殊不知自己老爸已經把他給拋棄了。
慕長生一副看傻子的表情。
坐在法院裏的陳苗雨此刻內心也是一萬個野馬奔騰而過,此刻的陳苗雨經過醫院的治療,意識已經清醒了。
但是陳苗雨卻沒有辦法安定下來,因為她給秦娜下藥,不僅沒有得手,反而把事情鬧得更大。
甚至連天南市市長都來了。
陳苗雨緊張的握著秀拳,內心慌張不已,現在自己陷害了秦娜,秦娜肯定不會再站在自己這邊了。
陳苗雨現在隻能把希望寄托在孫天犀身上了,反正自己跟孫天犀算是合作關係,孫天犀要是不保下自己,那他恐怕也離完蛋不遠了。
範銘也有些緊張,沒想到今天天南市的林市長也會到場。
範銘深吸一口氣,目光冰冷的看向孫天犀:“孫天犀涉及強奸案、外境走私非法藥物,更是與他人聯合謀害他人,其次之前便是多次利用金錢帶來的權利,玷汙其他女性,更是非法聚淫,欺壓人民,罪不可恕,因此孫天犀犯下強奸罪、威脅國家安全罪,非法經營罪、妨害藥品管理罪......”
“多罪並罰,處以死刑,立即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