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光頭楊愛花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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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來得突然,林婉晴當時還在睡夢中就聽見了樓下的電話鈴聲,當時聽見警察這麽說,本來昏昏沉沉的腦子,立馬就清醒了過來。
    她想過要不要喊上司也,猶豫了下還是自己出了門。
    警察局裏燈紅通明,林婉晴到的時候,辦這個案子的警察已經等在這裏很久了。
    “我們是想讓你人確認一下,這些東西是不是張誌傑的。”
    警察把一個兒童鞋和兩件衣服放在了林婉晴的麵前。
    那鞋子是林婉晴之前讓人給張誌傑定做的小牛皮鞋,在這年代價格昂貴,沒幾個人消費得起。
    還有這衣服也是林婉晴之前找裁縫給張誌傑做的。
    林婉晴猜測,估計這些是張誌傑死亡的時候穿在身上的,大概是有人瞧著質量好,樣子新穎,所以就留了下來。
    “是我兒子的。”林婉晴點頭,“這衣服和鞋子都是我找裁縫做的,我認得出來。”
    “他的衣服,我都會讓裁縫特意繡上他的名字的縮寫。”
    林婉晴翻開衣服,讓他看,上麵果然寫著張誌傑這三個字的字母縮寫。
    這年頭懂拚音的人不多,加上繡得隱蔽,所以輕易讓人發現不了。
    要說這衣服發現得也很離奇,當時這警察的愛人給孩子去買衣服,一眼就瞅上這幾件了。
    她媳婦是個眼尖的,認出這衣服料子好,鞋子也是用真材實料的東西做的,立馬就掏了錢。
    主要是價格便宜啊,那賣家也不幫著掖著,說東西都是穿過的,隻不過不合身了,看著還挺新就想賣個二手。
    衣服因為仔細洗過,又熨燙過,張誌傑也是剛沒穿幾天,所以看著著實新,他媳婦見賣家老實說真話,二話不說就買回了家。
    給孩子一換上,一家人都誇,這料子真不錯,鞋子質量也好,但是仔細看,鞋子有些磨損,這警察就不幹了,幹啥給孩子買別人穿過的?
    誰知道上一個穿這衣服的是誰啊,多犯忌諱!
    “你說說你怎麽圖便宜給孩子二手的?”
    “要是之前穿這衣服的人有病咋辦?你都不認識,就敢買。”
    這年頭有些家底的喜歡把自己孩子穿過的衣服送人,被送的人可開心了,畢竟白撿麽。
    花錢買二手貨,那就不劃算了。
    “便宜啊,你瞅瞅這質量,這鞋子一看就是牛皮的!”他媳婦來回來地給他展示,“你瞅瞅這做工,這個價格,那才是撿到大便宜了好吧?”
    “我是那種花冤枉錢的人嗎?”
    這警官也是強勁來了,非要找出這衣服不值這個價格的問題來。
    結果一頓翻找就看見了這衣服上繡的字母。
    要是他沒管這個案子,他自然也不會多想,當他看見那繡在衣服上的字母上,當即就想到了張誌傑。
    這三個字母不就是張誌傑三個字的首字母縮寫麽?
    是巧合?還是他多想了,當即他抱著衣服就來了警察局。
    之前去林婉晴家裏取證的時候,他看過張誌傑平時穿的衣服,那質量一看就是富家子弟該有的派頭,從裏到外每一件衣服都精致,尤其是外衣,都繡著這三個字母。
    立馬他就斷定,這衣服就是張誌傑的!
    他立馬又回家問自己媳婦,這衣服是從哪裏買的。
    他媳婦當時嚇得夠嗆,一個勁地問:“咋了?”
    他沒敢告訴他媳婦,這衣服和鞋子是從死人身上扒下來的,找了個別的借口。
    “這事你不能和任何人說,知道不?”他很是認真地警告了自己媳婦,又趕緊折回了局子喊來林婉晴辨認。
    “這麽說,我兒子的屍體在哪兒有線索了?”林婉晴的聲音顫抖,那張媽能不能被定罪?
    “你先回家等消息吧,晚點我們再聯係你。”警官拿上手邊的東西,迫不及待地走了出去。
    他著急抓人啊!
    林婉晴知道自己一直等在警察局也沒什麽用,於是就回了家。
    等林婉晴走後,那警察就立馬帶人進了買衣服的那男人家裏。
    仔細問過才知道,這人在殯儀館工作,這衣服就是之前在這裏火化的張誌傑身上的,他看著質量不錯,尤其是那鞋子,一看還新著呢,他轉手賣了說不定還能換一兩塊錢買煙抽,於是就趁著光頭不注意,把衣服和鞋子都脫了下來。
    “這事和光頭居然真有關係。”警察之前就傳喚過光頭,但當時沒有太多線索,隻能簡單地問過話後就讓光頭走了,今天這麽一看,這是板上釘釘的鐵證啊。
    立馬抓捕!
    房間內,光頭正在和楊愛花溫存,倆人從回了家就開始折騰。
    楊愛花有心犒勞她,更是變著花樣地來。
    光頭這人身板子本來就好,體力強得出奇,自然是來者不拒,倆人就這麽一直折騰到快天亮還沒完事。
    警察破門而入的時候,倆人皆是光著腳抱在一起的狀態,當時楊愛花一陣高昂地叫一個拐彎,立馬就嚇得捂臉。
    光頭幹過的事太多了,都不知道自己哪件事情東窗事發了,也不吵也不鬧,大咧咧地把被子往楊愛花身上一裹,還笑嘻嘻地說:“等我回來。”
    “等什麽等啊,穿上衣服一起走吧。”
    楊愛花和光頭是男女朋友關係,楊愛花又是張誌傑的大娘,這裏邊說不定就存著什麽勾當呢。
    楊愛花揪著被子問:“我離婚了,我們沒有搞破鞋,這也要抓啊!”
    這話把在場的人逗笑了。
    “行了,趕緊穿衣服,趕緊走!進了局子就知道找你們是因為什麽了。”
    楊愛花的心立馬就狂跳了起來,如果不是因為亂搞男女關係的罪名那還能是什麽?
    難道是張誌傑的事?
    不對啊,她不是剛找過張媽,讓張媽閉嘴麽?那她就應該沒事啊,那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此時天已經亮了,壓著她們出來的時候,不免有人圍觀,尤其是楊愛花這人披頭散發的,還衣衫不整,讓圍觀的人好一頓猜疑。
    “發生啥了啊?他倆什麽時候勾搭在一起的?”
    “這人我認識,是廠子翻譯部的楊愛花!天啊她居然和光頭有一腿!”
    “我之前就見過她!這是因為什麽事啊,咋還一起抓了?”
    楊愛花的頭一直低著,不想讓任何人看見她的臉。
    進了局子後,倆人分開審問。
    光頭還依舊是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笑著說:“咋了,在自己家和自己對象睡覺犯法啊。”
    “別這麽嬉皮笑臉的,一會有你哭的。”警察直接把張誌傑的衣服舉了起來,“來認認,這是什麽東西。”
    光頭隻看了一眼,臉色就變了,真是張誌傑死前穿的那套!不是應該隨著火化一把燒了麽。
    怎麽現在在這裏?
    但是即使這樣,他依舊不認,嗬嗬一笑,“我哪裏知道?”
    “我現在問你,是給你機會,一會可就晚了。”警察又把那在殯儀館工作的男人照片遞給光頭看,“這人你認識吧。”
    光頭這才暗道不好,居然把他處理張誌傑屍體這事情給查出來了。
    他換了姿勢,臉上終於沒了之前的嬉皮笑臉,嚴肅起來。
    “說吧。”警察往椅子上一靠,很是悠閑地說:“這人可都招了,我勸你還是主動交代得好。”
    光頭低頭笑了下,說:“行,你們想知道什麽我都告訴你們。”
    “說吧,張誌傑的屍體你是怎麽發現的?和楊愛花有什麽關係?”
    “和楊愛花沒什麽關係。”光頭想了想說:“就那天,我跟蹤那老太婆,發現她居然把自己孫子埋在了山上,然後我就想用這個事威脅她和楊愛花,讓楊愛花和我好,我就把屍體轉移了,把張誌傑的吊墜摘了下來去找楊愛花。”
    “說她不和我好,我就舉報張媽,讓她們家完蛋,就這樣,楊愛花隻能被迫和我在一起。”
    他把一切都推到了自己身上,並祈禱楊愛花能聰明一些,千萬別說實話,按照她們之間約定好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