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繞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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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沒多久,其他人也陸續起床了。
他們各自來到大廳,點了不同的食物,三三兩兩地聚在一起閑聊。
付晨首先找到蔡誌遠。
而蔡誌遠在短暫思考片刻之後,又起身叫上李仁淑和曹海川,把他們喊到大廳一旁的小會議室內。
這個建築裏有很多尺寸各不相同的小隔間,裏麵的布置也各有不同,似乎是鼓勵這些人將它們用於不同的用途。
林思之是最後被叫來的。
“我想和大家研究一下,有沒有能幫丁叔的辦法。”
付晨也沒賣關子,簡明扼要地把丁文強遇到的問題給解釋了一番。
“之所以沒在公共場合說,主要是因為這件事情多少還是涉及到丁叔的隱私,我怕他麵子上掛不住,拒絕我們的好意。
“人多了討論起來也亂。
“所以我想請各位先私下裏商量一下,大致想出一個方案,如果可行,我們再去說服其他人。”
付晨看向在座的另外四人。
蔡誌遠搖了搖頭:“我不覺得能成。
“嚴禁玩家之間進行任何關於簽證時間的直接或者間接交易行為,這是社區的基本規則。
“也就是說,假設我買了一份炒飯,假裝丟在一旁,然後丁叔吃了,這也是違規行為。
“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輕則扣除簽證時間,重則直接驅逐出社區。
“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在雷區上蹦迪。”
很顯然,蔡誌遠屬於是極度理智的性格。
他考慮任何事情,都會優先考慮可行性、概率這些東西,甚至會不自覺地過濾掉人本身的情感波動。
或許這也是程序員的某種職業病?
不過林思之一直覺得,蔡誌遠雖然具有程序員的某些特征,但卻和一般程序員給人的那種“木訥老實”的刻板印象完全不同。
付晨看了看曹海川:“曹警官,你覺得呢?”
曹海川攤了攤手:“這些事情你找我可是找錯人了,我是個粗人,除了破案和處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衝突之外,其他的一概不會。
“我覺得,遊戲規則這種東西能不違反的話還是盡可能不要違反吧。
“下次遊廊再開,如果我們中有人運氣好跟丁文強分到一組,拉他一把也就是了。”
李仁淑倒是低著頭,眉頭緊皺,並沒有像蔡誌遠和曹海川那樣很快地給出結論。
“雖然暫時想不到很好的辦法,但我覺得盡快建立某種社區的保障製度,還是很有必要的。
“這並不隻是為了丁叔一個人,也是為了我們自己。
“現在簽證時間最短的是丁叔,但以後呢?
“誰能保證自己在遊戲中永遠不會輸光簽證時間?或者受傷?
“遊廊中極有可能出現一些非常危險的遊戲,而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社區的累贅。
“如果我們能想辦法解決吃飯的問題,這等於是在社區建立起了某種基礎保障,從長遠來看,實際上增強了整個社區的抗風險能力。”
蔡誌遠沉默了片刻,勉強說道:“嗯,也有道理。”
很顯然,他認可李仁淑的“道理”,也就是認為如果真有這樣一套保障機製的話,確實能夠照顧弱者、增強社區整體的抗風險能力。
但他並不認為自己會是那個弱者。
在場的眾人都陷入了沉默,很顯然,此時擺在他們麵前的是一件應該做、做了也有好處的事情,可這件事情看起來卻幾乎無法辦成。
付晨看向林思之:“林律師,你的看法呢?”
林思之考慮片刻:“我覺得,社區的規則雖然看起來很死板,但未必沒有繞開的辦法。”
此言一出,付晨的眼中閃過一絲希望:“是嗎?詳細說說?”
另外三人也有些驚訝,因為林思之在他們眼中一向是個靠譜的人,不會信口開河,這話應該是有幾分把握。
可規則就是規則。
林思之稍微頓了頓:“大家還記不記得,我們在遊戲中遇到了第3社區的人。
“江荷她們一開始之所以吃了大虧,就是因為第3社區的四名玩家已經形成了十分緊密的組織。
“但事後想想,這其實不合常理。
“在遊戲中,即便是同一社區的玩家,也並不具備太多合作基礎。因為牌桌上的贏家隻有一個人,贏到的籌碼很難分給其他人。
“換言之,就是會有‘分贓’的問題。
“但在遊戲中,另外三個玩家卻心甘情願地打配合,把自己的籌碼輸給陸心怡。”
蔡誌遠想了想:“或許是類似於PUA或者精神控製的手法?”
林思之微微搖頭:“這種可能性不大。
“我更傾向於,第3社區的玩家們掌握了某種可以在社區成員內部分配簽證時間的方法。
“隻有這樣,他們的利益才能捆綁在一起,建立更加穩固的聯盟。”
眾人陷入沉思,顯然,這個具體的事例還比較有說服力。
林思之繼續說道:“禁止任何關於『簽證時間』的直接或間接交易行為,這是寫在社區基礎規則裏麵的,當然不能違反。
“但是,我們或許可以想辦法繞開。
“第一,能夠抗衡基礎規則的,隻有另一條基礎規則,所以我們應該在其他的基礎規則裏想辦法;
“第二,我們要摳字眼,隻要我們想出來的辦法不算『交易行為』,那麽就不算違反規定。”
李仁淑若有所思:“不算交易行為,但是卻可以將我們多餘的簽證時間勻給時間比較少的人……”
蔡誌遠還是沒太明白:“真的有這種辦法嗎?”
李仁淑和曹海川互相看了看,顯然他們兩個已經同時猜到了答案。
“有的。”
李仁淑認真說道:“在現實社會中,我們一般管這個東西,叫做稅收和社會福利保障。”
蔡誌遠瞬間恍然。
稅收和福利保障,這是現實社會中本就存在的東西,隻是來到這個所謂的『新世界』之後,蔡誌遠一時間忽略了。
單從概念上說,稅收和福利保障,確實不算是交易行為,也確實可以為低收入群體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這與他們的動機完全符合。
到了這一步,眾人也幾乎同時想到了要用什麽樣的方法。
“社區基礎準則的第二條,提出議案!”
之前在介紹基礎規則的時候,其實就曾經提到過這個方法。
簡而言之,所有人都可以向社區提出議案,審核通過之後,就由全體社區成員進行投票表決。
當投票多於半數的時候,也就是至少需要7人同意,那麽這份議案就可以推行。
付晨微微點頭:“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提出一份關於『社區最低保障』的議案。
“不過這份議案顯然也不是隨意提的,因為它首先要通過社區的審核。
“它不能違背社區的基本規則,同時,得具備一定的可操作性。”
蔡誌遠突發奇想:“如果我們提案,社區每天向我們每人發放一萬分鍾簽證時間,會怎麽樣?”
曹警官搖了搖頭:“應該不會通過審核。我們大概率隻能分配自己已有的簽證時間,想用這個規則從社區薅羊毛,顯然是想太多了。”
蔡誌遠表示讚同:“嗯,我猜也是這樣。但我們也可以試試,即便審核不通過,至少也沒什麽明麵上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