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剖繪刑罰者!

字數:4297   加入書籤

A+A-


    隻剩下四殿?
    看著沈庭的留言,群成員立刻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沈翊:"的確應該是四殿。
    凶手之前五次的作案時間,呈現出強規律性。
    兩起案件的間隔,一直是七天。
    從掛曆來看,第五起案件被油炸的受害者,大概率是九天前被殺的。
    那兩天前,凶手應該用第六殿卞城王,大叫喚大地獄的手法,已經殺死了目標。
    隻不過,受害者的屍體,現在還沒有被發現。"
    kikO:"咦,七天殺一個人,一周不正好七天嗎?
    我強烈懷疑,凶手是打工牛馬,而且很可能是單休,一周隻有一天空閑,有時間殺人。
    ?乛?乛?"
    這個……
    好像還真有可能!
    因為幾名受害者的死亡時間,的確都是周末。
    當然也有矛盾的地方,凶手折磨了第五起案子的受害者,足足十三天。
    苦逼打工仔,好像沒這麽有空吧?!
    →→
    "不管怎麽說,每周末至少單休一天,確實可以作為一條調查依據。
    大京這地,能有個穩定單休,還能拿出那麽多時間調查目標、設計殺人方案,其實也不太容易。"
    沈庭留言:
    "這刑罰者案,目前最緊要的,是找到第六起案件的受害者。"
    連環殺人案,找到的案件越多,就有可能找到更多案件共同點。
    這些共同點,有可能指向殺人狂的核心特征。
    運氣好的話,能指明後續調查方向。
    至少,也能讓凶手的形象更加飽滿,這對尋找凶手,也是有利的。
    至於怎麽找到第六起案件的受害者?
    沈庭拿出手機,查看第六殿地獄的相關內容。
    刑罰者最突出的特征,自然是用道教地獄裏的手法殺人。
    第六起案件的目標,自然犯過第六殿對應的罪業。
    大叫喚大地獄,分管的十六小地獄,包括車崩地獄、毒蛇鑽竅地獄、石磨地獄等等。
    對應的罪業有褻瀆信仰、輕生自殘、詛咒天地他人等。
    "範圍有些廣,就算加上掀起過輿論這一條,也夠嗆。"
    沈庭微微搖頭。
    剛剛這起案子,被油炸的受害者,當年後母害死他女兒後,也在網上鬧得很大。
    後母被判了死刑,他這個親生父親,雖然被判了五年。
    但不少人都覺得,這判罰過輕。
    因此!
    凶手從網絡輿論裏,尋找合適的目標這一條,應該沒問題。
    但第六地獄對應的罪業,有些抽象。
    從以往的輿論事件裏,篩選出凶手的殺害目標,太難了!
    沈庭想了想:
    "或許可以嚐試對凶手進行剖繪。"
    剖繪的結果,通常能反映凶手的犯罪心理。
    說不定,還能搞清罪犯選擇目標的更多標準。
    "可惜劉慧明不在,不能和他討論。"
    劉慧明通過前幾起案子,對罪犯進行剖繪,並"賜名"刑罰者後,就離開專案組,去參與其它案子了。
    要不然,邵明可能還真不好意思,再找沈庭過來幫忙。
    "剖繪的話,從涉案地開始吧……"
    目前為止,案發地基本都是受害者家中。
    其中律師、基金經理的住處,安保等級比較高,
    但還是被凶手輕鬆闖入。
    家庭監控都被事先破壞。
    現場也沒有留下明顯的物證。
    顯然,凶手的反偵察能力比較強,對監控係統很熟悉。
    對警方的調查技巧,也有一定的了解,估計事先做過不少功課。
    另外,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跡。
    那基金經理,可能怕被客戶線下真實,常年練習散打。
    但第四起案子的現場,物品被損壞或者反抗的痕跡,一點都沒有。
    這說明,凶手的身手大概率很好。
    闖入屋子後,以絕對的武力,瞬間控製受害者。
    "身手好、反偵察能力強。
    心思還縝密,智商肯定不低。
    凶手現實生活裏,混得估計非常好。
    可能是某些領域金字塔尖的人物。"
    "接下來是受害者特征!"
    這個也比較明顯,至今為止,七名核心受害者,多少都犯過錯。
    嚴重的,被判刑坐過牢。
    輕一點的,道德也有問題。
    "凶手眼裏容不得沙子?
    凡是犯過錯,但沒有遭受懲罰,或者他認為懲罰過輕的人,都會讓他心生不滿,要親自出手懲戒他們?"
    "不過,這懲戒,明顯超過了正常範圍。
    絕對可以算是虐殺了!"
    "更矛盾的是,凶手殺害了兩名核心受害者的四名家人。
    這可比造謠嚴重多了……"
    "凶手的理念和作為,似乎有一點割裂。"
    沈庭現在還拿不準,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什麽。
    受害者的第二條特征,自然是掀起過輿論。
    "凶手很聰明啊!
    在輿論事件裏尋找目標,警方很難鎖定他。
    否則!
    如果直接在自己身邊尋找目標,通過目標的生活範圍或交際圈,交叉對比後,很容易被警方逆向鎖定。"
    顯然!
    刑罰者作案,不是心血來潮。
    從第一起案子開始,就有嚴密的計劃。
    甚至,連警方這邊可能會怎麽鎖定他,都想到了。
    "第三個剖繪依據,是殺人手法……"
    在這次案子裏,刑罰者的殺人手法,顯然是最特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