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消費者維權基金?總局,這是我中消協的活,你可不能硬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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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老師氣壞了的時候,工商總局正在開小會。
幾位核心領導聚在一起,商討這次由“假貨必賠消費者維權基金”引發的輿論風波與後續處置,總局是否要下場。
通常來講,網絡上的消費者輿論也好,社會上的消費者輿論也罷,不會那麽快地鬧到工商總局這裏。
且不說各省市縣(區)有工商管理局,單論總局代管的中消協,就是一個緩衝層。
絕大部分消費者權益事件,在中消協這個層次就足夠處理了。
然而事涉如此規模的電商打假,又關係到群星科技集團,工商總局的核心領導們就很有話說了。
畢竟前不久,工商總局剛和對方打過交道,印象極其深刻。
擬出台《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指導意見》的七部委裏,可就有一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就是這次交道,讓工商總局的核心領導們深入領略到了群星科技這家集團公司的尿性。
這家夥在給人民群眾爭取和維護利益上,絕對是玩真格的,不是喊口號!
而總局代管的中消協那邊,獲悉群星科技在網絡上掀起的“假貨必賠消費者維權基金”的輿論風波之後,立即積極發聲,展露出將這個基金攬到自家名下予以監督的意思。
就像2011年樂蜂網聯合中消協設立的“百萬基金,先行賠付”的正品保障項目那樣。
中消協這麽積極,當然不是閑得沒事幹。
而是因為這件事處理好了,就是白撿來的政績。
要知道,中消協積極呼籲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事宜,正在大力推進當中。
且擬於今年(2013年)10月25日在京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進行表決。
若能通過,則於次年(2014年)3月15日,也就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起正式施行。
這是該法自1993年頒布、1994年1月1日施行以來的首次重大修改。
不僅修訂幅度很大,由原來的55條增加到63條。
還對原法的大部分條款都進行了修改、補充和完善。
而且修訂宗旨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特別是網絡購物的興起,回應消費者關切,解決維權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進一步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修訂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了消費者“七日無理由退貨權”,加大了懲罰性賠償力度,減輕了消費者舉證責任,加強了網絡交易平台責任,並強化了消費者協會的作用。
總而言之,群星科技集團發起,強東自營重度參與,正在廣邀盟友如四十大盜的這個“假貨必賠消費者維權基金”,完美地踩中了時代發展的一個趨勢,把住了國家深化改革、強保民生的脈絡。
並且讓中消協看到了一次風口。
正值修訂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即將上會表決的重要關頭,中消協與幾大頭部電商平台聯合搞出一個“假貨必賠消費者維權基金”,由頭部電商平台出錢,中消協監管,替消費者發聲,這是多美的一件事!
中消協的作用和地位,或許還能借此進一步提升!
基於此,工商總局也心動了,想要下場摘一顆桃子嚐嚐。
你們中消協要政績,我工商總局就不要了?
隻不過總局真要下場的話,麵臨著很多問題。
一來職能兼容性有限。
工商總局的核心職能是行政執法與市場監督,不包括直接管理賠償基金。
二來職能定位衝突。
工商係統以事中事後監管為主,且正在推進商事製度改革,重心在“寬進嚴管”而非金融補償。
三來資金管理風險。
行政部門沾上錢,麻煩事肯定一大堆。
鬧不好後續可能會自砍好幾刀,得不償失!
然而一顆這麽鮮美多汁的桃子擺在麵前,就這麽讓它水靈靈地溜到別人嘴裏,當真是舍不得。
因此,工商總局的幾位核心領導充分調動了主觀能動性,想出了各種辦法。
會議末尾,大領導魄力十足地為此次小會做了總結並拍板決定:
“同誌們,我黨的優良傳統是不怕困難、勇於擔當,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
總局決定擬出台《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以規範網絡交易平台的責任,配合修訂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施行,確保消費者權益得到切實保護。
為體現民主,總局決定於8月5日,在京召開一次座談會,與各大網絡交易平台負責人深入交流,向各大平台傳達精神,同時聽取各大平台的主張與訴求。
這次座談會的宗旨,是依托總局的信用公示與行政調解職能,促進各大網絡交易平台自願建立賠付機製。
規格要高,聲勢要大。
要讓廣大人民群眾知道,工商總局在保護人民群眾的消費者權益上,決心堅定,態度誠懇,手段紮實。
同誌們如果對此沒有異議,那就散會執行。”
幾位核心領導當然沒有異議了。
於是,工商總局做出了集體決策,並效率奇高地落實執行。
就在群星王總發微博喊話馬老師共襄盛舉的第二天,工商總局向中消協發送通知,向各大網絡交易平台發送邀請,告知《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座談會的舉行宗旨、舉行時間和地點。
人在星城的群星王總,遠在北美紐約的強東自營劉董、四十大盜的馬老師,幾乎同時收到了出席座談會的邀請函。
三人反應不一。
群星王總和強東自營劉董很有一種正瞌睡呢政府就送枕頭來了的暢快。
四十大盜的馬老師則不得不臨時結束行程,返回杭城總部,開會研判這個事先沒有任何風聲的座談會的政策深意。
按理講,他都已經卸任集團CEO的職位了,是可以不回的。
奈何座談會邀請函直接發到了他手裏,隻要還想在國內發展業務,他就不得不回。
徒呼奈何!
而積極與群星科技集團法務部、政府關係部、公共關係部的聯合團隊接觸的中消協負責人傻眼了。
義父,我的好義父啊。
不是早就說好了,消費者權益相關的事務由我負責的嗎?
遵照約定,消費者維權基金是我中消協的活啊,你總局可不能硬搶!
對於中消協的些許抱怨,工商總局表示,這顆桃子太大,你把握不住,得我先啃一口再給你。
隻要你乖,這事過後,總局會給你獎勵的。
比如推動立法明確中消協管理公益基金的地位。
中消協一看總局畫的這個餅又大又香,隻能接受到嘴的鴨子被總局搶走一大半的事實。
於是,假貨必賠消費者維權基金的性質,就變成了工商總局促成、中消協監督、群星科技和強東自營發起並組織、各大網絡交易平台出資參與。
待飛機落地,馬老師知道此事,不禁仰天發出一聲長歎。
喊家長的風終於吹到了網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