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他隻是想寫書而已,他有什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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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台後,餘惟的第一反應是記錄……
    雖然網絡小說文學性不高,但也講究一個真聽真看真感覺,沒有經曆過的東西,很難寫的精彩。
    評論區有個梗是“你當過XX嗎,一些東西亂寫”,其實這句話也不無道理。
    就像他這種窮撲街,自然也想象不出富人的生活,絞盡腦汁也隻能豪車豪宅名表,其實有點想當然。
    餘惟是寫文娛的,對於這行來說,上過舞台表演就是極為寶貴的經驗,必須得利用起來。
    不過他回到後台還沒來得及動筆,就被幾位隊友叫住了……
    確切的來說,現在應該叫前隊友。
    “你小子,悶聲幹大事?”
    看完餘惟的演出,他們的心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他們是同一批練習生,彼此之間不說特別熟,至少也大概了解對方的情況。
    以前餘惟是什麽水平,他們再清楚不過,可以說,餘惟除了這張臉和為人本分之外一無是處……
    家境不好,毫無背景,個人能力也不突出,可以說是要啥啥沒有,幹啥啥不行。
    但現在不一樣了。
    他們從章淩燁嘴裏聽說,《心牆》居然是餘惟自己寫的,這意味著什麽?
    這意味著他不需要任何背景和資源,他自己就是自己的資源……
    這年頭,創作型歌手太稀缺了。
    尤其是在短視頻爆火後,沉下心來創作的人越來越少,音樂行業徹底進入了“大裁縫”時代,塗塗改改又是一首。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獨立創作出精品音樂的年輕人會是什麽地位?
    都不討論後續的培養價值,僅靠這一首歌,他的反響都不會低,隻要稍加營銷,他就是新一代的“音樂才子”……
    文娛小說裏,主角唱完歌後有一個永遠繞不開的話題,這首歌值多少錢。
    小說裏會有一個具體的數值,但在現實裏,歌曲的價格很少單獨提及。
    進入網絡時代後,娛樂圈的交易已經不是一分錢一分貨了,與其說它值多少錢,倒不如說它能值多少錢。
    就像一個毛絨玩具,成本價也就幾十,但如果它是個ip,外加名人效應和炒作,它的價格會高到無法想象……
    這首歌也是同樣如此。
    它的本身值多少,但如果捆綁餘惟這個創作者呢,再營銷出一個“音樂才子”呢?
    歌重要,但沒那麽重要,重要的是他這個寫歌的人……
    不知道是不是餘惟的錯覺,他總感覺下台後幾個老隊友對他的態度明顯發生了變化。
    雖然表麵上依舊稱兄道弟,但似乎又有點小心翼翼。
    怎麽說呢,沒以前那麽放得開了。
    這種心態很複雜,驚訝,欣慰,懷疑,羨慕,尊敬,甚至巴結,奉承,其實都有可能,畢竟人本身就很複雜。
    要是跟他一起撲街吹水的群友忽然一書封神,他的心態肯定也會變……
    餘惟還沒來得及和老隊友有過多接觸,下一秒他的經紀人劉濘來了。
    劉姐平時在工作場合永遠板著臉,但今晚她是笑著的,這份笑容,不摻雜任何心思與算計。
    隻有她是真正為自己感到開心。
    劉濘直接以工作為由把餘惟叫走,把他帶離了是非之地,也絕了其他人的念想。
    這群小年輕心裏打的什麽算盤她還不清楚嗎?
    目送餘惟離開,幾人隻覺得心情複雜,以前他們沒把餘惟當個人物,關係也僅停留在表麵朋友。
    現在,悔之晚矣……
    娛樂圈這行,營銷走得快,但實力走得遠,走得快不算贏,走得遠才算。
    他們太想進步了!
    章燁淩早就知道,心態還算平靜,除了他之外,祁緣是所有人裏最沉得住氣的那一個。
    他當然也羨慕餘惟的這首歌,但他同樣明白,小火靠捧,大火靠命。
    比起羨慕,祁緣更多的還是挫敗,餘惟這首歌,把他一直以來的自信擊穿了……
    四年的光陰裏,他從未把這個平庸的隊友當成對手,也沒有正眼瞧過他。
    祁緣贏章淩燁用了四年;
    但餘惟贏他隻用了一夜。
    這麽一個不起眼的隊友,上來直接給他秒了……
    這讓他有些無所適從。
    他擠出一絲苦笑,正想找錄播多聽幾遍這首歌,屏幕上方卻彈出了妹妹的新消息。
    這是來取笑自己的?
    以前被她嘲笑,祁緣都會直接懟回去,但今天他被打擊到了,選擇躺平任嘲。
    祁緣做好了被嘲笑的準備,誰知道祁洛桉是來找他要餘惟的聯係方式的。
    更難受了是怎麽回事?
    ……
    劉濘是帶著餘惟重新去簽約的。
    RUIKO解散後,他之前的合同已經到期,本來今晚是餘惟的最後一舞,但他又重新舞回來了。
    說好溺亡,你表演水中芭蕾?
    這種自救方式劉濘從業十來年來從未見過,因為基本上有退圈危機的都是平庸之輩,想翻盤也沒東西。
    餘惟是個例外,有了這首歌,四年的籍籍無名算什麽?
    不過是些許風霜罷了。
    “公司害怕夜長夢多,讓我今晚就聯係你續約。”劉濘嘴角的笑意都沒停過,話都比平時多了不少。
    “主要是怕你被其他經紀公司挖了牆角。”
    自從音樂監督跟上麵溝通換歌以後,餘惟續約的事就已經提上了日程。
    尤其是看完他今晚的演出後,螢火華文更加堅定了要續簽的心,長得又帥又有才,有現成的代表作,這種人才憑什麽不簽?
    值得一提的是,明星合同並不像小說裏寫的一樣寫的都是賣身契,而是有不小的可操作空間。
    藝人約大致分為三種:商務約、經濟約、全約。
    其中全約就是所謂的“賣身契”,一次簽很久,八年十年,直接全包了明星的人身權利、商務合作和衍生ip。
    簽了這個就隻能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基本沒有人身自由,但好處是資源會傾斜很多。
    全約一般都是純新人和純老登才會簽,新人想出頭隻能賣命,老人則是直接吃老本養老。
    全約餘惟是完全不考慮的,讓他打打工還行,賣命那是不可能,而且他也確實也不缺資源……
    另外兩種都是半約,商務約類似於商業合作,隻幫忙代理作品,安排商務合作,自由度相當高。
    商務約適合有作品的,沒有作品,公司就不會把你當回事,也沒有保底。
    經濟約則是雙向選擇,藝人的工作重心會放在公司上,但也仍然保留一定的自由時間。
    好處是有保障,但還是得聽公司的。
    商務約是掛名,經濟約是打工,全約是賣命,三者的優缺點都很明顯。
    “商務約可以了,隻賣藝不賣身。”
    餘惟選擇的很快,似乎早已做出了決定。
    劉濘心裏其實是希望他簽經濟約的,就算他後續寫不出其他歌,有經濟約照樣吃得開。
    不過她也尊重餘惟的選擇。
    他既然選了商務約,說明他對自己的以後的作品很有信心啊……
    其實,餘惟壓根沒得選。
    經濟約和全約都有個要求,藝人不能同時有其他合約。
    但餘惟現在還是個簽約作者……
    他隻是想寫書而已,他有什麽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