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隻是誤會了而已
字數:3186 加入書籤
隔天早上八點。
沈月舒家門被敲響。
“你涉嫌故意殺人,請跟我們走一趟。”
劉明今早七點報警。
指控她在他回家路上持刀行凶,刮掉他腿部皮肉,砸斷他小腿。
警察問沈月舒是否屬實。
“不屬實。”沈月舒否認:“刮掉腿部皮肉是無心。我沒有砸他的腿。”
辦案要證據。
最直接的證據是口供。
沈月舒坐在冰冷的審訊室裏。
聽他們複述走訪餐館得來的同事口供。
同事說她平日裏傲慢、孤僻、不合群。
大家都很厭惡她。
劉明不一樣。
熱情、盡責、樂於助人。
“你同事說劉明對你不是霸陵,是上司對下屬的正常指導。你經理說你的確找他反應過這件事,但經他多日觀察,霸陵隻是你臆想,根本不存在。”
審訊者說沈月舒證詞前後矛盾。
找經理反應了,就代表她認為是霸陵。
那麽她口中對劉明的無心傷害不成立。
沈月舒有充分的故意作案動機。
“你為什麽要砸斷他的腿。”
“為什麽要把正常指導扭曲成霸陵。”
“沈月舒!”
“沈月舒!”
“沈月舒,回答我!”
冷厲審訊被敲門聲中斷。
來人遞來份資料,“她上學那會也幹過這種事。”
“上學那會?”
“是,還不止一次。和現在情況一樣,主張自己是受害者,後被確鑿證據推翻。她故意傷過的除了她同學,還有個她……”
“我認。”
啞啞的軟聲腔調打斷對話。
沈月舒額頭的厚重劉海,不知何時被汗水浸透了。
她一隻手抓著胸口衣襟。
一隻手死死扣著審訊室的桌板。
用力到指骨寸寸青白。
沈月舒說:“別說了,我……”
她低下頭,輕輕的說:“我認。”
“我不認。”
輕飄飄漫進的三個字,像天外來音。
沈月舒茫然抬頭。
觸及門口陳朝的刹那。
唇角下撇。
撇到極點後。
大顆大顆的眼淚,從鏡框後滑落至臉頰。
沈月舒仰頭看著從天而降的陳朝。
像被欺負的孩子見到了可以為她撐腰的家長,泣不成聲。
陳朝說了不認。
但沒用。
甬道監控已經查實。
沈月舒的確出入過那個甬道。
劉明呈上的腿部初始繃帶上有沈月舒指紋。
一院外科主任更新來的病曆檔案確認劉明送院時除了構不成傷級標準的皮肉傷。
還有能構成刑罰的斷腿。
沈月舒要被拘留,待結案後等待法院判決。
午夜。
陳朝辦完取保。
把沈月舒從裏麵帶了出來。
“故意殺、人太扯,故意傷害跑不掉。法院那你別擔心,我找人出麵促成你和劉明和解,想辦法不讓你坐牢。”
“月舒?”
“月舒?”
沈月舒腦袋輕抵車窗。
低聲說:“我沒有……”
她想說我沒有錯。
錯的真的、真的、真的不是我。
可直到臉都扭曲了。
那個‘錯’字也從喉管裏爬不出來。
像被一雙無形的大手牢牢按死在最深處。
陳朝說:“你沒錯。”
沈月舒唇角下彎,眼眶再次濕潤了。
不等委屈的淚水下落。
微微發燙的心口被一盆冰水濺透。
“隻是誤會了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