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400章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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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呢。
    依舊是先感謝禮物。
    感謝榜一寶子又送的禮物之王,還有新的寶子送的催更,禮物......
    感謝你們~
    好的進入正題。
    老登老登,你準備寫多少?
    瑪德怎麽還在問!我也不知道啊~
    我就想寫個一百萬字的!但是很明顯,一百萬不夠寫。
    我也母雞啊~~~
    總之我會把該寫的努力寫完,寫完就好了~
    (竟然寫了那麽多,我都不敢想我自己是怎麽做到的,額啊~吐血~)
    內心OS:已經,好久沒休息了,真想快點完結啊!!!
    其次。
    關於進展問題。
    嗯......說快也快,大概高三一寫完就......
    但是說慢也慢,因為中間還有很多事要寫感覺......
    和上本書一樣,我這本書也萌生了想寫到過年的想法,但是上本夭折了......
    咳咳。
    烏鴉嘴烏鴉嘴,不瞎承諾,避免跟張晨一樣不守約定哦~
    寫得差不多,該交代的都交代完,就會完結,不會一直拖著。
    至於能不能寫到過年?
    最好是過年以前就寫完吧,過年大家都在玩,我踏馬還要碼字!?
    正常人誰寫小說啊!!!!
    不過現在說完結的事,可能還有點早。
    距離過年春節,還有四個月呢,早著呢,所以說這些沒有意義,湊點字數,嘿嘿嘿。
    不用擔心,我的大綱是真還挺多的,好幾張紙呢!
    還有挺多要寫,肯定不會那麽快完結。
    老登老登,這個穿越會不會穿回去?!
    不會的,我這不是填坑嘛,總說張晨跟星星不是青梅竹馬......
    現在不就是了!?
    不過這個點,後麵我自己要是想整點活,可以寫點番外,你們就不用在意啦~
    老登老登,你這是自傳嗎?
    瑪德這怎麽可能是自傳啊!
    我是純愛!這都是虛構!虛構!
    看了一下,好像也沒有其他的什麽問題了。
    接著呢,說說我自己的心裏話。
    總還是要讓我一吐為快的。
    頭一次寫這麽長的文,我呢,問心無愧了。
    光是每天下班坐電腦前都要坐一個小時構思,尤其這兩個月。
    真的已經盡我自己的最大努力,花最多的心血去對待它了......
    我愛它~
    這本書呢,寫的過程中,也肯定是有很多問題的!
    反正各有各的看法,所謂毒點啊,還有接受不了的東西啊什麽的......
    這個東西怎麽說呢,其實作者寫的過程中,自己是意識不到的。
    也或許在創作的過程中,我就是覺得挺合理的,但在你們讀者的視角看來,就不太好。
    這也許就是一個資深作者才能具備的本領?
    我就一菜鳥~
    就比如最近這幾章,群裏還挺多人說,張晨不守約定這點不舒服。
    尤其星星黨,對此很義憤填膺哦。
    沒有把星星放在心上,真的放在心上就不會忘記什麽的......
    嗯......
    其實這句話,我是不太讚同的。
    這不耍流氓呢嘛,是個人就總會犯錯。
    哪能因為一次錯就推翻人之前所做的一切呢。
    再者,張晨又不是故意的,這不有原因嘛。
    再相愛的兩人,也會吵架,也會有爭執,這個人與人之間,總會有摩擦啦。
    所以,在我看來,張晨這個點,不是什麽太嚴重的事。
    而且,總要讓他出生一點的。
    五個女孩子,相當的出生啊!!!
    給我罵死他!
    ......
    本來呢,我是想寫個番外的關於星星的故事的。
    但是可能有點胃疼,還是算了。
    我直接講我的靈感來源吧。
    也是一個簡單的故事。
    故事來源,是我以前上大學的時候,玩過的一款遊戲。
    揀愛。
    這兩天找靈感的時候突然想起來,又玩了一下。
    我最喜歡裏麵的第二關。
    也是講青梅竹馬的。
    裏麵男女主呢,女主喜歡音樂,男主喜歡修理一些小東西,電器什麽的。
    兩人一起上小學,一起長大。
    但是到了上初中的時候,女主要搬到市裏麵去了,好像是什麽音樂寄宿學校我記著。
    總之就要分開了。
    女主把男主叫到家裏來,叫他幫忙修一個小東西。
    然後告訴他這個事情。
    小小的年紀,他們還不懂什麽是喜歡,什麽是愛。
    但是肯定舍不得對方。
    這就是我說的,南星晚她小時候也不懂什麽是喜歡。
    長大一些後,她隻是不想張晨變壞。
    星星很好而已。
    繼續說這個故事哈。
    我就選的男主,悶頭修那個小東西,然後說,我還沒有聽你彈過鋼琴呢。
    於是,女主就帶著男主,一起彈了鋼琴。
    我還一直過不了彈琴那裏來著,一直到後麵女主直接給提示哈哈哈。
    彈完之後,小小的女主就親了男主一下。
    即使對兩人來說,那個親,什麽也代表不了。
    代表不了什麽一吻定情。
    但就是因為這麽件事,兩人分開後,就保持了聯係。
    如果沒有這一個親親,兩人就再也不會有聯係了。
    然後就是,上初中,兩人隻能用手機電話聯絡,聊天南海北。
    對於兩個小孩子來說,即使市和縣城的距離也不算太遠,卻依舊是完全跨越不了的距離。
    一直到高中,男主能搬到市裏了。
    但是這個時候,女主卻要出國了。
    於是,在男主來到市裏的那天,把女主邀請出來。
    去遊樂場玩。
    也是在遊樂場,摩天輪,男主牽了女主的手。
    沒有所謂告白。
    順其自然就成了。
    所以啊,我應該不會花太多筆墨去寫表白的事情。
    就現在張晨跟幾個女生的關係,除了沒有明確的說......(主要是申鶴也不會過的。)
    但,心裏對這份情感,她們都是已經清楚,默認了。
    後續我再加強一下張晨,你們應該會更好理解一些。
    繼續講故事。
    後來,兩人上高中了,繼續像初中時候一樣,電話聯絡,網絡興起,還可以網絡聯絡了。
    隻是這次,距離不再是市區和縣城的幾個小時車程了。
    而是半個地球。
    長大之後能夠克服的市區與縣城的距離,一下子就又克服不了了。
    一直就這樣到高中,大學畢業......
    兩人之間一直就這樣微妙的保持著。
    可。
    裏麵的一句話說得很好。
    有些事,不說,不代表它不存在。
    有些問題,不提,是因為它解決不了。
    女主畢業後在國外發展得很好,她麵臨一個選擇。
    回國,回到男主的身邊,但要放棄自己的夢想。
    或者,留在那邊完成自己的夢想,放棄男主。
    這個時候,男主該怎麽辦呢?
    我當時玩到這的時候,老胃疼了!
    女主想留在那邊有錯嗎?沒有錯。
    但是她不愛男主嗎?怎麽會不愛呢......
    難道說,她要是真的愛男主,就應該把男主放在第一位,就應該立馬回到男主身邊?
    我們不應該那麽自私,對吧?
    欸?這還可以拿來否定我前麵不認可的那句話,哈哈哈。
    當然了,我第一次選擇,也確實是強行把她留在身邊。
    不想分手,讓她回來。
    她也真的就回來了。
    可是,她的夢想沒了。
    她不愛嗎?
    一叫她她就回來了,寧可放棄她自己的夢想......
    可是那以後,她的眼睛裏再也沒有光了。
    而第二次選擇,則是主動提分手。
    這次就達成了所謂的完美結局,但兩人就不在一起了。
    各自在各自的領域發光~
    但是,其實兩個結局我都不滿意。
    都胃疼。
    根本沒有完美結局。
    所以。
    我隻是想借這說的是。
    後一章還是寫一個甜的吧!
    胃疼什麽的,還是算了~
    愛這個東西呢,它真的是很複雜的。
    我們不是小孩子,就不要說一些,幼稚的想法了~
    也不要被網上的一些文案洗腦啦!
    好好的,對自己愛的人好好說話,好好的珍惜。
    好好的去愛。
    不要因為一次忘記,就否定掉愛的人為你所做的一切。
    不要那麽苛刻的對待自己愛的人。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對吧。
    而且呢,哪怕你很愛很愛一個人,也絕對,不應該把她作為自己生命的全部。
    生命之外,還有很多更重要,更美好的東西。
    世界上也不是隻有愛情一種情感。
    比如鳴人和佐助的情感,這是我們之間的羈絆啊!!!
    好了,愛你們,麽麽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