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給員工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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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個小時後,身材已經有些發胖的陸氏集團法務部主任張正偉走進了陸家貴的辦公室。
    “陸主席,您找我是為了南京孔景宇那個案子嗎?”張正偉問道。
    “嗯。”陸家貴指了指對麵的椅子,讓他坐下,直接問道:“你對這個涉及我們集團員工的案子怎麽看?”
    張正偉坐下後回答道:“主席,從法律角度,法官汪皓的言論極其不專業。”
    “民事訴訟遵循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原告吳琴雪指控孔景宇撞人,要賠償,就該讓她提供證據,而不是讓孔景宇自證清白。”
    “法官更不能以所謂的常理和生活經驗來進行有罪推定,認定孔景宇撞人,這是嚴重違反司法程序的。”
    陸家貴點點頭,對張正偉的專業性表示認可:“如果我們集團法務部介入,幫助孔景宇進行無責辯護,有多大把握幫他擺脫責任?”
    張正偉道:“這個案子本身並不複雜,關鍵在於證據。”
    “我們可以尋找事發現場的目擊證人或監控錄像,甚至開出賞金都行。”
    “隻要我們能找到證據證明孔景宇確實沒有撞人,或者證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就能幫孔景宇免責。”
    “當然,無論證據結果對孔景宇是否有利,我們都可以就法官汪皓的不當言論,向其上級進行投訴,追究其不當言論的責任,甚至更換主審法官。”
    陸家貴點頭道:“好,這件事你親自帶隊負責!”
    “第一,立即成立一個辯護律師團隊,趕赴南京為孔景宇提供全方位的法律辯護,費用全部由集團承擔,畢竟這是我們自己的員工。”
    “第二,動用一切合法手段,尋找對孔景宇有利的證據。”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們要投訴法官汪皓!”
    “必須揪住他有罪推論的這句話不放,要求上級司法機構對其進行調查和處理!”
    “我們要通過這個案子,告訴所有人,法律不是兒戲,法官作為審判員,更不能信口開河,對被告進行主觀的有罪推論!”
    他頓了頓,想到前世彭宇案最後彭宇承認撞人的情況,於是語氣加重:“記住,哪怕最後調查結果顯示,孔景宇撒了謊,是他碰到了那個老人,我們也要堅持追究法官汪皓的責任!無論事實怎麽樣,法官都不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進行有罪推論。”
    張正偉點了點頭,表示明白。這不僅僅關乎一個基層員工的名譽和利益,更是一場關乎社會風氣和司法公信力的輿論戰。
    張正偉離開後,陸氏集團強大的法務和公關力量開始高效運轉起來,目標直指法官汪皓。
    陸氏集團法務部的介入,讓原本就受到全社會關注的“孔景宇扶老人案”更加引人矚目。
    張正偉親自帶領一支由集團法務部精英律師組成的團隊抵達南京,同時帶來的還有陸氏集團強大的調查資人員和資金。
    他們高價懸賞,尋找事發當時的目擊證人,並請求交警部門協助,調取了公交車站周邊所有可能拍到事發情況的公共監控和商鋪監控。
    雖然這個時代監控少,但在陸氏集團強大的資源整合下,還是有所進展的。
    與此同時,陸氏集團的公關部門也開始引導輿論,將飛訊網、QQ微博、搜知貼吧討論的重點從“該不該扶老人”轉移到“法官的審判邏輯是否合法”上來。
    飛訊網、微博、搜知等平台出現了大量法律專業人士撰寫的文章,詳細剖析“有罪推定”的危害性,呼籲維護司法程序的正當性、嚴肅性,駁斥汪皓的言論。
    巨大的輿論壓力,首先讓南京市的相關部門坐不住了。
    法院係統內部也對汪皓的言論感到不滿,認為其給整個南京司法係統,甚至全國司法係統都抹了黑。
    在陸氏律師團隊的不懈努力下,終於找到了一些證據。
    一位當時在公交站台等車的大學生出麵作證,他表示親眼看到老人吳琴雪是因為自己沒站穩而摔倒的,當時孔景宇距離她還有一兩米遠,是看到老人摔倒後才跑過去攙扶她起來的。
    另外,律師團隊在馬路對麵一家文具店的戶外監控錄像中,找到了模糊但能說明問題的畫麵,印證了大學生的證詞——畫麵顯示,老人摔倒的一瞬間,孔景宇距離老人有些距離,並未與其發生任何接觸。
    關鍵證據出現,案情瞬間明朗!
    張正偉作為孔景宇的辯護律師提交了《關於要求更換主審法官及對法官汪皓涉嫌違法審判進行調查的申請》。
    申請書中,張正偉言辭犀利地指出:“法官汪皓在第一次庭審中發表的‘不是你撞的為何要扶’言論,嚴重違背了《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舉證責任原則,構成了事實上的有罪推定,其思維方式已先入為主,難以保證本案後續審理的公平公正。鑒於其已不具備公正審理此案的基本素養,特申請將其回避本案審理,並提請檢察機關對其審判行為進行合法性監督。”
    這份申請通過媒體報道後,再次引發軒然大波,網民們為陸氏集團的“剛正麵”拍手叫好。
    “陸氏集團牛逼,就是要這樣硬杠!”
    “支持,這種法官不配坐在審判席上!”
    “這才是大企業的擔當,不僅保護員工,更為社會正義發聲!”
    在輿論和上級機關的雙重壓力下,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迅速做出反應。
    首先,批準了陸氏集團的申請,將法官汪皓調離此案,更換了新的主審法官。
    緊接著,市檢察院啟動了對汪皓在審理此案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調查。
    新法官接手後,案件審理迅速回到正軌。
    麵對確鑿的證據,原告吳琴雪及其子女的態度軟化。
    但監控中也出現了孔景宇在下車時碰到老人拐杖的情形,老人幾秒後踉蹌摔倒的情況,很難說不是因為被碰了拐杖、失去重心導致被絆倒的。
    最終,法院作出再審判決:駁回原告吳琴雪的部分訴訟請求,孔景宇承擔30%的賠償責任。同時,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強調,倡導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司法審判應保護善行義舉,不能以臆測和“常理”代替證據。
    至於法官汪皓,調查組很快給出了處理意見:其在案件審理中言論不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業務能力存在明顯瑕疵,不再適合擔任審判職務。最終,汪皓被撤銷法官職務,調往某個街道辦事處的司法所,成為一名普通的司法工作人員,職業生涯基本宣告終結。
    消息傳出,網絡上分成兩個陣營,一方認為正義得到了伸張,陸氏集團為所有人出了一口惡氣;另一方則認為法院還是在和稀泥,怎麽還讓孔景宇承擔了30%的責任呢?
    孔景宇也覺得自己很冤枉,他碰老人拐杖那一下,是三四秒之前,跟老人三四秒後摔倒有什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