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明星綁架案,悍匪王立華(四)

字數:3432   加入書籤

A+A-


    王輝是來這裏理發的,這個理發店的老板叫董蓮豔,跟王輝一家人都很熟悉,王輝家裏人也經常來這裏理發,是這家店的老主顧。
    中午一點半左右,王立華命令其他四人開始行動,因為自己之前和王輝見過麵,所以他留在車上沒有動。
    其他四個人穿著假警服衝進了理發店,直接把王輝給圍住了:“你叫王輝是吧?有個案子需要找你了解一下,跟我們走一趟。”
    四個人不容王輝狡辯,直接把人薅出來,塞進了桑塔納車裏,然後直接開車走人。
    王輝上車之後,一看到王立華,當時就明白過來是怎麽回事了,但是已經晚了。
    王輝被人從理發店裏帶走,理發店的服務員趕緊通知老板董蓮豔,董蓮豔馬上給王輝他爹打了個電話,把這件事通知了他。
    老王趕緊發動自己的關係,打聽兒子的下落:“我兒子被幾個警察給抓走了,不知道是哪個分局的,你們幫我問一問,到底是怎麽回事。”
    那邊王立華他們直接開車去了河北燕郊,然後把王輝眼睛一蒙,扔進了王立華之前在這租的那個平房裏。
    直到這個時候,王立華才給手下的幾個小弟互相介紹了一下,之前他們根本就沒見過麵,隻是全認識王立華,其他人互相連名字都不知道。
    大家都認識了之後,王立華這才過來拍了拍王輝的臉:“輝哥,給你爹地打個電話吧。”
    電話撥通之後,老王這才知道兒子被綁架了,緊接著王立華一把將電話搶了過來:“王總,你的實力我是很清楚的,我也不跟你多要,500萬買你兒子一條命,敢報案我就撕票。”
    說完這句話,王立華就把電話掛斷了,老王在那邊考慮了一下,最後直接去報案了。
    接下來就是連續好幾輪談判,最後談過來談過去,王立華最後把贖金降到了300萬。
    不過在談判的過程中,王立華讓董立民在院子裏挖了個坑,又給了他一瓶農藥,並且叮囑他:“我們出去取錢,你等我消息,如果有意外情況,就把人弄死埋了。”
    9月7號晚上九點十分,王立華給王輝的老爹打了個電話:“你現在帶著錢,自己開車往順義方向走,隨時等我電話。”
    接下來王立華用電話遙控老王,一會上四環,一會上三環,一會走大街,一會穿小巷,跟所有綁架的套路一樣,就是繞來繞去。
    其實老王在前麵開車,警方一直在後邊換著車跟蹤,但北京的車實在太多了,跟近了怕被發現,跟太遠了就很容易跟丟。
    另外老王救人心切,到後來就不太配合警方了,所以警察跟著跟著,就把車給跟丟了。
    大約晚上十一點左右,老王按照王立華的命令,把車開到了京開高速收費站附近,此時王立華、唐興旺和李傑三人已經開車跟了他一會了,覺得應該沒什麽意外,就讓老王把車停了下來。
    王立華告訴唐興旺和李傑:“車別滅火,你倆在車裏等我幾分鍾。”
    隨後王立華抽出手槍,跑到了老王的車旁邊,用槍逼著他把車窗搖下來:“別動,敢亂動就打死你!把錢遞出來!”
    老王趕緊把兩個大手提包扔了出來,王立華打開看了一眼,馬上命令老王:“你馬上開車給我滾,回去等我消息。”
    等老王離開之後,王立華趕緊拿錢上車,唐興旺一腳油門,瞬間就逃離了此地。
    在路上的時候,王立華考慮了一下,一方麵覺得老王可能是報警了,另一方麵王輝認識自己,所以為了安全起見,還是殺人滅口比較穩妥。
    王立華馬上給董立民發了一條短信,隻有簡單的兩個字:“辦了!”
    董立民接到短信之後,一看老大發話了,就趕緊到另外一個屋裏對王慶曉說道:“華子讓辦了!”
    王慶曉回答道:“讓辦就辦了吧!”
    兩人趕緊把那瓶農藥拿過來,然後走到王輝麵前:“來,乖啊,把它喝了,喝下去你就享福了!”
    王輝肯定是不能喝,他閉緊了嘴巴,拚命的搖頭晃腦,死活都不肯喝,就是灌都灌不進去。
    兩人一看這樣不行,再灌一會藥都灑沒了,正好屋裏有個注射器,兩人直接把農藥抽進注射器裏,注射到了王輝體內。
    幾分鍾之後,王輝就不動了,兩人趕緊把人抬出去,扔到那個坑裏,三下五除二就給埋了。
    不過事後法醫驗屍的時候發現,王輝根本就不是中毒身亡的,而是因為窒息而死,也就是說王輝當時可能是裝死,或者隻是被毒暈了,就被兩人給活埋了。
    王立華這一次就弄了三百萬,但是僅僅過了一周,開車的唐興旺就被警方抓獲了。
    警方是通過監控視頻找到唐興旺的,雖然當時北京路上的監控並不多,但警方通過大量排查,還是鎖定了唐興旺的那輛車。
    唐興旺被捕之後,王立華就浮出了水麵,但就是不知道人在哪,他這段時間一直沒回過家,而且交際圈特別混亂,警方一時半會還真沒什麽好辦法。
    唐興旺被抓,王立華根本就沒當回事,正好少一個分錢的,他給另外三人一人分了十五萬,剩下的錢就全都自己留著了。
    王立華這樣分錢,有自己的理由,本身我就是大哥,這事都是我策劃的,我多拿一點是應該的。
    另外這些錢我也不是留著自己花,我還得出去采購武器呢,綁架都是小錢,咱們以後還得幹更大的事呢。
    話雖然是這樣說,但有了錢之後,王立華馬上就開始花天酒地了,給小費都是三千五千的扔,反正就是天天吃喝嫖賭一頓霍霍。
    不過正事該幹也得幹,王立華事後交代,他買槍花了六十多萬,隻要聽說誰有路子能搞到槍,那就直接交定金,其中在一個人手裏就預定了160條長槍短炮。
    但這件事的真假不能確認,因為王立華被捕之後,全程都是嬉皮笑臉,滿嘴胡說八道,而且他說的這個人,警方也無法查到真實身份。
    不過有一點可以確認,2003年十月份,王立華通過一個叫張海量的人介紹,聯係上雲南的兩個槍販子,買到手四支五四手槍。
    王立華又買槍又交定金,再加上大手大腳的揮霍,手裏錢肯定下的很快,所以必須還得想辦法,繼續弄點錢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