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做我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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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餘額:108萬+!
    廁所隔間裏,王清予望著自己的餘額,激動的手舞足蹈。
    爽!
    有這係統在,誰他媽還做生意!
    誰他媽還做實體!
    去你嗎的經商環境!
    去他嗎的這證那證!
    拉著許明月的行李箱出了金店。
    王清予抬起手,看了看手上的貔貅手鏈,嘴角也是不禁揚起一抹微笑。
    “哥,我們接下來還去哪兒嗎?”許明月眼中閃過一抹豔羨,嬌俏問道。
    她也想早點工作,掙錢,可以買自己想買的東西,可以孝順報答媽媽,帶著媽媽吃喝玩樂,給她買好看的首飾。
    “前邊五百米,就是南湖公園。”
    “要不要去轉轉?”
    經過兩個小時的相處,王清予又不是直男,也看出女孩多少對自己有點意思。
    決定帶她去免費的公園約會一下。
    兩人說說笑笑的來到湖邊,像是普通情侶般慢悠悠的散步聊天。
    得知王清予竟然已經三十歲,許明月還有些驚訝。
    光看容貌,她還以為王清予二十五六歲的樣子。
    轉了一圈後,兩人便在長椅上坐下。
    “這麽說,我還是你學長呢啊?”
    “是啊,真的好巧~”
    許明月完全沒想到會有這麽巧的事,救自己的人,竟然是自己的正經學長。
    她心裏有些激動,感覺緣分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
    千裏迢迢回老家,遇到了瘋狗,被一個帥氣的大哥所救。
    而這大哥,竟然是江城大學畢業的學長。
    王清予微微一笑,注視著少女那雪白幹淨的俏臉。
    婉約柳眉下,是一雙花間晨露般澄澈純淨的美眸。
    此刻,笑意把美眸彎成了月牙。
    那雙纖薄鮮紅的粉唇,也勾起了明媚嬌豔的弧度。
    猶豫了下,他又從口袋裏拿出兩枚金戒指。
    大的那個是男款,樣式質樸,他直接戴在了自己的左手中指。
    低頭看著那略小些的女款,樣式精美,他輕輕撫摸了下,忽然轉頭看向一旁的許明月。
    “明月~”
    “嗯~”
    許明月低低的嗯了一聲。
    見王清予拿著戒指看向自己,想起在金店他買的兩款男女對戒。
    當時他說,一款給父母,一款留著給自己和未來的女朋友。
    她似乎預感到了什麽,雪頰不由泛起微微紅暈。
    羞澀的低下螓首,雙手局促的放在腿上,緊張的像個犯錯的孩子。
    “我想把它送給你~”
    果然,王清予的話清晰的射入耳中,射入身體直襲內心深處。
    讓許明月的芳心瞬間提到了嗓子眼兒。
    向她表白的人很多,情書收到手軟,送禮物的、送戒指的也不少。
    但這還是第一次,讓她緊張的忘了呼吸。
    緊張之餘,又有些激動,甚至她還清晰的感受到來自心底的竊喜。
    “哥,這,這個太貴重了~”
    許明月緊張的說話都有些結巴:“我,我不能收~”
    王清予嘴角一揚,聲音帶著幾分意味深長:“別管貴重不貴重,你隻需要問問自己是否喜歡就好。”
    說著,他忽然拉起許明月的左手,溫柔脈脈的凝望著少女絕美的容顏。
    在他的注視下,許明月本就白裏透紅的桃花粉麵,更是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紅到了耳根。
    但她並未抽回自己的手,隻是紅著臉將頭埋入胸口。
    那一低頭的嬌羞媚態,果然是徐誌摩吟唱的那般誘人。
    王清予眼中笑意加深,繼續溫柔的說道:“明月,雖然我們才認識兩個小時。”
    “但我也喜歡了你兩個小時。”
    “從轉身那一刻,隻一眼,我就愛上了你。”
    “做我女朋友吧,我一定好好愛你。”
    仿佛整個世界都安靜了下來。
    隻有那直白的情話,重重落入許明月耳裏心裏,如重錘猛烈的敲擊鼓麵那般的震耳欲聾。
    一股從未有過的感覺湧入心頭。
    許明月隻感覺自己的臉在燃燒,心在鹿撞。
    她被表白太多次,有的人送花,有的人當眾下跪,有的人送昂貴禮物。
    但都不及眼前這真誠的感情表白、自然的情感流露,讓她感動,讓她歡喜。
    果然如小說裏講的那般。
    麵對喜歡的人,僅僅隻是對方的表白,就能讓人幸福的身心顫簌。
    甜蜜的感覺自芳心深處蔓延,襲遍全身。
    許明月羞紅滿麵,貝齒輕咬著嬌豔鮮紅的薄唇。
    微微猶豫了下,確信自己真的也喜歡對方,真的也想和對方在一起,真的期待對方帶來的甜蜜愛情。
    她在王清予的注視下,終於輕輕點了點頭。
    “嗯~”
    低若蚊蠅的聲音,卻是用盡了少女最大的力氣,方才自舌底吐出。
    讓初次體會到愛情甜蜜的少女,瞬間羞澀難耐,直接紅了耳根。
    但又立馬道:“不過這金戒指我,我不能收,太貴重了。”
    聽到青澀少女的回應,王清予驚喜不已,激動的一把抱住眼前少女。
    早已談過六次戀愛,有過九個女人的他,竟然像是一個懵懂不知情事的初哥一般,內心激動得翻起驚濤駭浪。
    “明月~”
    能不激動嗎?
    當初在大學的時候,還都很單純,談戀愛不用怎麽花錢。
    後來相親,別管同不同意,先讓你請吃飯,逛街買禮物。
    同意後要的更多,今天讓你買衣服,明天讓你買戒指,後天讓你買手機。
    見一次麵至少就是幾百上千。
    一個節日就要準備花,準備禮物,準備大紅包,準備大餐。
    到了談婚論嫁,要車要房就算了,還要幾十萬的彩禮,還要不和父母居住。
    還是小姑娘好騙.....啊不,還是小姑娘純潔善良,不物質,不做作。
    金戒指別說主動要了,你自己主動給都不要,怕花錢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