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這案件跟平賬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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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江影皺起眉頭,雙眸中閃爍著好似是獵豹一般冷冽的目光,看向了房間門。
    “保潔阿姨,你說你敲了兩次門是不是!”
    保潔阿姨轉過頭看向陸江影,不由得打了個冷顫。
    此時,陸江影的身上的氣質,比凶手還像是凶手。
    “是……是啊,敲了兩次。”
    “中間間隔多久?”
    “大約有一分鍾!我也不確定!哪有什麽固定的數麽。”
    “對方第二次是立刻開門的嗎?”
    “差不多,也就兩三秒!”
    陸江影用手指了指房間門背麵。
    “房間門上有耳紋,陳警官提取一下看看。
    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擦拭掉的話!”
    耳紋和指紋一樣,都是獨一無二的生物特征,並且常用於刑事偵查。
    李海龍有些不理解:“門上有耳紋?”
    陸江影站在原地,目光看向窗外。
    “犯罪嫌疑人站在我這個位置,就可以將殯儀館門口的情況一覽無遺。
    我剛才查看了殯儀館的監控和旅店的監控。
    薑欣妍是9點42從抵達的殯儀館,保潔大媽是9點44敲響的房門。
    如果我是犯罪嫌疑人……。”
    環視過案發現場,陸江影對於犯罪現場進行分析,帶入犯罪嫌疑人的視角。
    一時間,陸江影的眼神中透露出一股獵殺的欲望、獵人的貪婪和獵物的警戒。
    拋棄了人的屬性,仿佛化身為自然界中獵食者的一環。
    她既是捕獵者,也是被捕者。
    “犯罪嫌疑人,已經在這裏做好了射擊前的一切準備,立刻就要開槍擊殺薑欣妍。
    不過,這個時候保潔大媽敲響了房門,打斷了犯罪嫌疑人的計劃。
    犯罪嫌疑人便立刻收起了狙擊槍。
    一向小心謹慎的犯罪嫌疑人並沒有立刻開門,而是將耳朵貼在門上偷聽外麵的動靜。
    發現屋外沒有任何動靜,並且保潔大媽敲響了第二次房門之後,犯罪嫌疑人才打開了門。
    房門上必然會有他的耳紋,前提是他沒有擦掉的話。”
    聽完陸江影的陳述,陳慶勇立刻打開證物箱開始幹活。
    果不其然,在房門背麵拓下完整的右耳耳紋,這讓重案組喜出望外。
    這一刻不僅李海龍有些抑鬱,就連陸行舟都有些抑鬱!
    難道老姐也開掛了?
    這合理嗎?
    在案發現場走一圈就知道哪裏有證據?
    隔壁哥幾個開掛的都沒有這麽強好嗎?
    陸行舟走到陸江影旁邊:“姐, 你不會也開了吧?”
    陸江影一臉疑惑:“開什麽!”
    “當然是開掛了,房門後麵的耳紋,這是正常人能夠 想到的角度?”
    陸江影聳聳肩,恢複了那一臉輕鬆的模樣。
    “那你對於案發現場分析師這個職業不了解。
    我的研究生導師說,對於一名案發現場分析師來說,警察和罪犯之間的界限是模糊的。
    進入到案發現場後,要帶入到犯罪嫌疑人本人的角度起思考,要想象、模仿、揣測、還原犯罪嫌疑人的貪婪、執念與恐懼,客觀思考他們的目的與困難。
    我的導師當年也遇到過一起,犯罪嫌疑人將案發現場處理的十分幹淨的槍擊案,你知道他最後在哪發現的證據嗎?”
    陸行舟有些好奇:“在哪?”
    陸江影用手指了指房間內吊燈:“在燈泡上發現了犯罪嫌疑人所飼養金毛犬的毛發。”
    陸行舟聽完目瞪口呆,目光不得看向吊頂。
    陸江影輕笑一聲:“你是不是覺得不可思議,金毛犬的毛發怎麽可能會出現在燈泡上?
    覺得不可思議就對了,所以犯罪嫌疑人並沒有清除燈泡上的痕跡。
    因為他也沒有想到。
    金毛犬的毛發之所以出現在燈泡上,就是因為犯罪嫌疑人是以處決式的方式擊斃的被害者。
    所謂的處決式,就是讓對方跪在地上,槍口朝下擊殺的對方。
    射擊噴出的氣浪,將犯罪嫌疑人身上的狗毛,吹到了燈泡上,才留下的證據。
    導師說過,就算最聰明、最細致的犯罪嫌疑人也無法完全磨滅案發現場的所有證據。
    根據洛卡德交換原則,兩個物體進行接觸,必然會發生交換。剩下的就要交給刑警的想象力了!”
    陸行舟看著燈泡,嘴角抽搐:“這是有些費想象力啊!”
    誰能想到,在燈泡上發現毛發證據的。
    這要是讓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被燈泡上的狗毛定罪的,估計入土了都要給自己兩個大嘴巴,表示不甘心。
    李海龍看向陸江影:“那有沒有可能是其他顧客的耳紋呢?”
    陸江影還沒有回答,陳慶勇提前否決了。
    “不可能,這個耳紋非常新鮮,上麵的油脂還沒有完全幹涸,一定是半個小時內留下的耳紋。
    這半個小時內,除了警員之外,隻有保潔大媽和狙擊手兩個人,出入過房間。
    耳紋隻要不是保潔大媽的,就是狙擊手的!”
    李海龍表情輕鬆了一些。
    “通過,監控攝像頭、耳紋,可以基本確定持槍者的身份弄清楚了,就是這個房間的住客。
    等到理化試驗結果把,如果確定那把槍是擊殺孟憲的人,就能確定,這就是我們一直在追逐的狙擊手。”
    李海龍在自己的記事本上,寫下了破案進度。
    一、殺死孟憲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也是薑柏宇的犯罪嫌疑人(暫稱為一號犯罪嫌疑人)。
    二、一號犯罪嫌疑人,是否與彩票店的假鈔案有關……(問號加大)
    三、一號犯罪嫌疑人,是否與劉藝明的大規模殺人(注1)有關……(問號加大)
    四、陸行舟在泰山旅店看見和消失的人,是否為一號犯罪嫌疑人。
    五、一號犯罪嫌疑人,是否與齊教授棺材裏的屍體有關……(問號加大)
    不總結還好,怎麽一總結所有案子都與一號犯罪嫌疑人有關!
    要不是邏輯合理,還以為拉一號犯罪嫌疑人平賬呢!
    這才幾天,把刑法的幾條重罪全犯了一個遍。
    “李隊,人失蹤了?”
    一位警員著急忙慌的跑到房門口。
    李海龍將手裏的筆放下:“什麽人又失蹤了!”
    “訂這間客房的人失蹤了!”
    要不是因為有普通群眾在,李海龍直接就開口說髒話了,他還不知道訂這間客房的人消失了。
    警員連忙喘著粗氣:“李組,我不是說那個犯罪嫌疑人,身份證!身份證上的人,開這間房身份證上的那個人消失了!”
    李海龍明白了,被一號犯罪嫌疑人頂替的人失蹤了!
    這麽簡單的事情非要說的如此複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