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40章 程霄雲你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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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向晚心情愉悅極了。
    也不知道程菲菲是真蠢還是假蠢,她剛剛解釋兩個人的答案純屬巧合,因為她的筆記是借的吳小柳的。
    但王書記哪裏是那麽好騙的,銳利的雙眼掃一眼過去就知道了她卷子背麵那大片的空白就知道了是還沒抄到。
    他聽也沒聽程菲菲的解釋,就直接把她的卷子拍到了台上,當場宣判她取消她的考試成績。
    哈哈哈哈哈哈哈
    想起程菲菲剛剛那張綠吃屎一樣的表情,她就想笑。
    黎向晚還是很樂意於給她添堵的。
    要是程菲菲靠自己背書的本領寫出來的,今天倒是沒有這檔子事了,但現在抄襲被抓到當場丟臉,直接麵子裏子全都沒了。
    剛十八歲的姑娘,即使再怎麽蠻橫無理,但骨子裏的自尊還是要強的,黎向晚剛走出考場沒多久,程菲菲就捂臉哭著跑回家去了。
    喜大普奔。
    黎向晚不會同情她的。
    黎向晚回到家時,恰逢程霄雲修好了他放在手上好幾天的那塊上海牌手表。
    表冠裝回去,順手調好時間,側耳聽見鋸齒慢慢轉動,有規律的聲音,他好看的臉上勾起一抹淺淺的笑。
    “你看看這塊表還有沒有哪裏有問題。”
    黎向晚剛喝了水,轉頭就看見程霄雲把手裏的表遞過來,“幫我檢查一下有沒有還有哪裏有問題。”
    黎向晚把手表拿在手上轉了一圈,表盤線條幹淨利落,表針規律地擺動著,完全看不出兩三天前還是一塊轉都轉不了的壞表!
    程霄雲已經把它完全修好了!
    之前看他修那台收音機的時候黎向晚還沒多大的感覺,但直到現在,她眼睜睜地看著他從什麽都看不見,完全是用那雙手,把從精細的刻度,
    他到底是怎樣做到的!
    怪不得原書裏改革開放之後,程霄雲能憑借這一雙手藝發家致富,合著現在的手藝就這麽厲害了。
    他隻是缺一個好的時機,能一飛衝天。
    黎向晚是很佩服他的,眼睛看不見也能硬生生憑著非凡的意誌力,殺出一條血路,這不是天賦是什麽。
    黎向晚雙眼亮晶晶的,很大聲地誇獎了他一句,“真好看,修得跟新的一樣,程霄雲你好厲害!”
    “我可以戴戴試試看嗎?”
    男人嘴角微勾,用手抵在唇邊,輕笑了下,“可以,我幫你戴上試試看。”
    說著,程霄雲解環扣式表帶,將手表戴到了她左手上試了試。
    這是款男士手表,戴在她纖細的手腕上,大出來一大截。
    但是真的很好看,如果她能擁有款女士手表就好了。
    剛剛在考場的時候她就因為不知道時間而困惱,要是能跟王書記一樣,能擁有一塊表,那得多好啊。
    這樣她隨時都能知道時間。
    穿過來的幾天,她被迫看日頭推測時間大概是幾點了。
    夏天,天微微亮,那大概就是五點多六點,如果太陽開始曬了,那大概就是九點多十點左右。
    手表真好看,可這塊手表,都要一百五十多塊錢,還沒算上每塊表需四十多張工業券,而工業券的獲得才難。
    如果一個工人每個月工資二十塊,每十塊錢就發放一張工業券,那每個月才有兩張工業券,而為了買一塊手表,那至少需要攢上兩年才能湊夠一塊表要用到的券!
    所以說壞了都要想辦法修。
    黎向晚戀戀不舍地把表摘下,歎了一口氣,她什麽時候才能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表。
    “是不是還有哪裏有問題?”
    見她一言不發,程霄雲不知怎的,竟然有點緊張,就好像是有人提著刀在他頭頂上,宣判死亡的那種感覺。
    他掌心微微蜷縮,手心出了汗。
    “你修得很好,沒什麽問題。”
    程霄雲微鬆了口氣,“那就行,孫誌剛說下午過來拿。”
    這是他幫孫誌剛修的第二個東西了。
    上次那個收音機是他給孫誌剛老婆修的,而這款表,則是前幾天孫誌剛去找他廢品站找他表叔。
    他表叔是在廢品站工作的,他去的時候恰好就看見他表叔收了塊爛表,孫誌剛看上了。
    最後央了他表叔,花了三塊收下了。
    孫誌剛說讓他試試看,如果修好了到時候拿去黑市碰碰運氣,二手的表應該也還能賣上點價格。
    如果賣出去的話,到時候平分。
    程霄雲微垂眸,他本來沒這個想法,也沒打算孫誌剛的提議的。
    但前兩天因為麥乳精的事情,跟黎向晚鬧了不愉快,他突然覺得孫誌剛這個提議也未嚐不可。
    試試看呢。
    既然眼睛重見光明的機會,那就不要輕言放棄。
    黎向晚這樣好的一個姑娘,也不該跟著他一直吃苦。
    程霄雲胡亂地想著,這時又聽見黎向晚說有點事情要跟他說。
    “我剛剛去考試的時候,舉報了程菲菲,她考試作弊。”
    黎向晚細細跟程霄雲說了剛剛的事情經過。
    說罷,她雙手交疊搭在桌子上,那雙水潤的杏眸裏閃過一抹困惑,
    “你會因為我舉報程菲菲的事生氣嗎?”
    不過想了想,又加上了一句,“我是故意的。”
    是的,她就是故意撞掉她卷子的。
    考試如果不公平,那這場考試的意義是什麽?
    程菲菲如果抄吳小柳的卷子進了培訓,那她又如何對得起那些起大早,就站在門外背書的知青,他們有些頭頂露水外,有些人的指甲縫裏還有泥巴。
    常年的辛苦勞作,幾乎不能有喘息的機會,抓筆的手已經僵硬得不行。
    黎向晚沒覺得自己有偉大到那樣要把機會讓出來的地步,但也確實不能接受程菲菲這樣走捷徑。
    黎向晚一方麵理直氣壯,一方麵又覺得自己要坦誠,畢竟從血緣關係上來說,程菲菲還是他同父異母的親妹妹,從小一起長大的。
    萬一程霄雲心疼了呢,他們現在才認識了不到十天的半陌生人。
    會比得上他跟程菲菲的關係那麽親密無間嗎?
    “為什麽會生氣,我從八歲那年就跟程家人沒有任何關係了,以後你想做什麽就盡管做,不用考慮我的想法。”
    程霄雲晦暗的雙眸中劃過一絲冷厲,自從他八歲那年他親媽去世之後,他就暗暗發誓,這輩子就跟程家人不共戴天!
    這些年如果不是一直靠複仇的念頭支撐著他,那八歲那年,他偷買的那包老鼠藥早就下到了程偉毅的飯菜裏。
    他厭惡程偉毅厭惡到想讓他去死,但他的身體裏卻還留著他肮髒的血液!
    黎向晚一拍桌子,激動道:“那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