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治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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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發地距離很近。
    兩人趕到的時候,現場有不少群眾在圍觀,導致非機動車道有了些許擁堵,但並不影響正常通行。
    女人脾氣不小,老遠就能聽到她的罵聲。
    “你一個男人!一點擔當都沒有是不是?一句話不說是不是?”
    “我跟你說話呢!你特麽啞巴了!”
    人群有了騷動和驚呼,好像是女人又動手了。
    韓淩和張思磊將自行車停在附近,打開執法記錄儀,而後快步走了過去。
    “警察來了警察來了!”
    人群分開一條道路,韓淩兩人來到衝突中心,正好看到身穿粉裙的女人收回右手,身體距離麵前的男人很近,幾乎要貼上去。
    男人三十六七歲,瘦瘦的,穿格子衫,老實巴交,看起來像整日坐在電腦前的宅男。
    麵對粉裙女的攻擊,男人安靜的坐在電動車上,並未有任何回應。
    “疏散一下現場。”韓淩說了一句。
    聞言,身旁的張思磊回頭:“都別圍在這了!那邊的!別霸占非機動車道,把路讓出來!靠邊靠邊!感謝配合!”
    韓淩把當事者帶到了路旁的行人道,見粉裙女叉腰想說話,打斷道:“先冷靜一下,不要激化矛盾,對你沒好處,說一下經過吧,你說。”
    他指向格子衫。
    男人情緒很穩定,開口道:“我正常行駛,她突然掉頭逆行,沒刹住撞在了一起。
    她還罵人、打人,打的我左臉,很多人都看到了,警是我報的。”
    聽到這裏粉裙女急了:“誰打你了?我沒打你!”
    衝動會影響人的理智,當看到警察來了之後,粉裙女上頭的怒火明顯滅了大半。
    “打了!我看到了。”
    “我也看到了!”
    不等男人說話,圍觀群眾自發當起了證人。
    “你們眼瞎了?!我沒打!”粉裙女越發激動,“這麽多人欺負我一個女孩子是不是?!”
    韓淩雙手抬起下壓,示意大家安靜,隨後指向半空:“這位女士,看那。”
    “啥?”
    粉裙女抬頭看了過去,臉色變了變。
    韓淩指的是監控攝像頭,剛好能拍到事發現場。
    近兩年天網工程已經開始著手建立,雖然還沒有全麵普及,但城市的監控數量已經有了一定規模,尤其是道路監控。
    剛好,這條路監控很多。
    “逆行,打人,是嗎?”韓淩看著粉裙女詢問,語氣自始至終都很平和。
    “我……”粉裙女糾結了半天,知道有監控在躲不了,突然怒道:“是又怎麽樣,他撞了我啊,拋開事實不談,他就沒錯嗎?你看!我手臂都擦傷了!”
    拋開事實不談?
    韓淩微愣,這句網絡流行語有點耳熟,好像十年之後才有?
    六個字引爆了現場氣氛,有人忍不住罵了出來:“不談事實,你談你媽呢?!腦子有病!”
    “誰罵我?!”粉裙女猛地回頭,噴火的視線掃視。
    沒人承認。
    事情已經很清楚了,都帶回所裏即可,對於粉裙女的打人行為,有可能會給予拘留處罰,除非男人諒解不追究。
    治安案件不是公訴案件,彈性很大,打人者賠償到位即可,所以才會有被打者直接【買車買房】的調侃說法。
    “都跟我回派出所吧,做個筆錄,然後看看怎麽處理。”韓淩說道。
    男人點頭,一切聽警察的。
    粉裙女就有點慌了,很是抗拒:“去派出所幹什麽?我不去!那個……我原諒他了,我原諒他了。”
    說完,她轉身就要走。
    人群響起噓聲,果然隻有警察才能治得了這種不講道理的家夥。
    韓淩攔住了她:“這位女士,你已經涉嫌一起治安案件,不是你想走就能走的,請跟我們回派出所。”
    “我不去,讓開!”不得不說粉裙女膽子很大,敢和警察硬鋼,直接推開了韓淩的手。
    另一邊,張思磊也圍了過來:“請配合!”
    粉裙女似乎意識到後果脫離掌控,想強行走,被韓淩兩步衝上來抓住肩膀。
    “放開我!你想幹什麽?打我嗎?!”粉裙女回頭,怒聲開口。
    韓淩神色平靜:“第一次警告你,請跟我們回派出所。”
    粉裙女迎麵走來:“我不去!你想怎麽著?來來來,打我!”
    雙方距離越來越近。
    韓淩後退。
    “第二次警告你!”
    “我怕你警告?!”
    粉裙女指著韓淩。
    韓淩繼續後退,人群分散開來,這下有熱鬧可看了。
    “第三次警告你!”
    話音落下,見粉裙女還在上前,韓淩驟然停住腳步,抓住對方的手腕猛地別到背後,並單腳將其撂倒。
    手銬在下一秒拿了出來,卡住女人手腕。
    “我們是望樓派出所的民警!現在依法對你上銬!請予以配合!”
    “放開!放開我!”女人掙紮,但是沒用。
    人群爆發歡呼,甚至還有了掌聲,女人狼狽的模樣非常解氣,你不想體麵,警察會幫你體麵。
    張思磊趕緊過來幫忙,看向韓淩的眼神中帶著一絲驚訝,他沒想到韓淩如此果斷,說動手就動手,畢竟對方隻是剛入職幾個月的新警,而且剛拿到執法資格證。
    他突然有點羨慕,到底是科班出來的,經過了警校的正規培訓,如果自己當年也報考警校就好了。
    “讓巡邏組的同事把人帶回去。”韓淩將女人拉了起來。
    派出所裏為數不多的警車,優先滿足巡邏組使用,他們比較方便。
    “好。”張思磊通過對講機聯係同事。
    很快警車到了,同事下車詢問情況後,帶走了兩名當事人。
    韓淩和張思磊留下疏散群眾、處理當事人電動車,順便說了兩句普法宣傳,隨後也向派出所趕去。
    回到所裏的時候,男方在調解室,而女方直接進了審訊室。
    這種事實清楚的治安案件根本不用審,隻需固定證據拿到筆錄即可,韓淩沒有進審訊室,有其他同事負責。
    韓淩來到調解室,給男人倒了杯水,詢問對方這件事想如何處理,如果可以的話,雙方最好還是和解。
    沒有受傷,也沒有其他不良後果,能和解是最好的,避免矛盾升級惡化。
    讓受害者和解並非偏頗,警校就是這麽教的,朱躍也是這麽教的。
    舉個例子,如果像類似的治安糾紛,最終過錯方都進拘留所了留下治安違法記錄,那麽過錯方存在可能懷恨在心,出來後有報複的幾率。
    一個人不敢,兩個人不敢,那一千個人呢?一萬個人呢?當基數變大了,總會出現睚眥必報的狠人。
    到時候,就不是治安案件那麽簡單了,萬一發生刑事案件得不償失,因此促成和解是為了最大程度的維護社會穩定。
    再者,雙方和解可以快速了結案件,不必走複雜的程序,減輕司法的工作負擔。
    總體來看,和解是最佳結果。
    “不和解,我也不要賠償。”男人很堅定。
    韓淩倒是沒想到,這位看起來很老實的男人鐵了心要把女方送進去,看來之前在事發現場的時候,對方憋了一肚子火。
    之所以不敢還手,是擔心警察定性互毆。
    很正確的做法。
    至少在當前年代,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