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重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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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啟賢表情冷靜,目光審視,打量著坐在床邊的林天盛,心中暗道:“媽的,守水塘三年,阿盛頭腦靈光了,有誌氣了,連身體比以前強壯,不知道的,還以為去倫敦留學了。”
    “行。”
    “我幫你。”雖然,他還將信將疑,不覺得林天盛能說到做到,但殘黨正需要一個帶頭人。
    以前林天盛就靠敢打敢拚出名,肯出來博,不管走什麽方向,對他們而言都是好事。
    要知道,留在港島前華探長已不多,其中大半在監獄,少部分閑居,留在警界隻剩林天盛一人。
    當時,他剛擢升為探長半年,負責灣仔轄區,收到樂哥的風,提前做了準備。散盡家財,壯士斷腕,才躲過一劫。
    為什麽不跑路?很簡單,剛升職的林天盛,口袋空空,積財不多,跑到國外都沒錢養活自己,幹脆主動請纓,留在港島搏一把。警廉衝突時期的林天盛,其實非常出位,隻可惜一杆給鬼佬打翻,看清時勢,選擇明哲保身,守著水塘,消磨光誌氣。
    以七十年代的眼光,往前看,老華警們的時代結束了。但以千禧年後的眼光,往回看,香江正是黃金年代,不管什麽位置,什麽身份都大有可為,並且港警的曆史證明,它需要一個話事人!
    不做總華探長,不做港英當局的執刀人,做一名真正的港警。
    林天盛得到承諾,麵帶笑意:“有你幫手,那我不用去赤柱進修了吧?”
    “連水塘都不用守了。”黃啟賢站起身道:“昨晚界限街,可是有鬼佬警司在盯著,得罪洋警司,還想優哉遊哉地釣魚呀。”
    “休假幾天,我調你去重案組。”
    林天盛表情驚訝:“黃sir這麽有實力,人事調動都能說上話啊。”
    “灑灑水啦。”
    黃啟賢擺擺手,不甚在意道:“多講你幾句話,再建議鬼佬弄死你,鬼佬自然就調你去最危險的地方。”
    “不是要爭一口氣嘛,我讓你爭到威威風風!”
    他不是一句話能叫鬼佬賣麵子的太平紳士,隻是一個小小的高級督察。不願用去老方法借江湖餘孽的勢,隻從低開始,一路拿命搏。
    黃啟賢離開不久,便有人上門發出停職調查令,並收走林天盛的證件。有了冠冕堂皇的休假理由,他倒不用再住宿舍,離開警署,搭了一輛小巴回到佐敦區,上海街,榮昌大廈十三樓的家中。
    這是廉政風暴後,前身留下的唯一財產,不到一千呎麵積,四室兩廳,市價四十萬港幣,按照從警十年的收入,加上家庭援助,勉勉強強,得以通過廉署調查,拿到財富調查科的證明。
    買來的時候,是拿來給父母養老用的,裝修簡單,隻有風扇,冰箱,沙發等基礎家電,連台空調都無。
    前兩年,父母相繼過世,房子成為他的住所。其餘收黑錢來的物業,地產,都交給外人代持,有的是黑社會,有的是情人,出事後全被卷走,沒有例外。
    林天盛回到家裏,打開冰箱,發現裏頭可樂、啤酒,麵包都有,廚房櫃子裏,有新補的杯麵。
    床套還是新的,餐桌,櫥櫃都擦過灰,叫人為之意外:“這年頭,還有蠢女人。不給她錢了,照樣打理家務,每周來做衛生?”
    記憶中,他包養過的情人,斷掉零花錢後,都很快去傍新大款。唯獨有個叫阿鳳的,沒花過一文錢,隻幫過幾個小忙,最尾竟趕都趕不走。有次來做衛生被撞見,遭到前身打罵,仍然樂此不疲。
    名字還和著名女星“李曬鳳”對得上,是不是真的啊?前身對女人的印象都太淡薄,光靠模糊的印象,根本無法確定,得等個機會驗驗貨了。
    開了瓶啤酒,聽完“呲”的放氣聲,林天盛表情享受,蹺起二郎腿,拿起遙控器,打開電視。
    屏幕裏,TVB正在放映新劇《上海灘》,英俊帥氣的周閏發,黑色長袍,迷倒萬千少女,溫婉靚麗的趙雅之,青春動人,成為一代“大眾情人”
    和故事的劇本一樣,八十年代的香江,繁榮鼎盛,機會遍布,好似混亂當年的上海,成為對外窗口,經濟高速發展,草莽出豪傑,寒門有將相,再小的人物,都有機會幹一番大事業。
    多少明星,富豪,政治強人,在往後十年間,或許是異軍突起,或是奠定地位。
    既然偷閑休假幾天,林天盛也沒吝嗇口袋裏的幾張港幣,把佐敦廟街幾間茶餐廳,三溫暖,洗腳店都逛了個遍,深入大街小巷,體驗著香江風情。
    兩天後,荃灣警署來電話,表明調查結束,恢複上工。
    林天盛身穿便裝,麵色輕鬆的回警署報到。督察秦保基拿出證件,交給他後,再拿出一份調令,出聲道:“恭喜你了,林探長,能調到西九龍重案,好好幹,前途明亮。”
    “借你吉言呀,秦幫辦。”林天盛拿過調令在手,譏笑道:“有天發達了,一定不忘秦幫辦關照。”
    秦保基皮笑肉不笑,扯扯嘴角:“談不上。”
    當人走後,他叼起煙,臉色頓露猙獰:“媽的,叫你再囂張,當重案組是守水塘呀,碰上那些旗兵,悍匪,看你死多慘。”
    “下個月的死亡名單,一定有你名字。”
    一個水塘警被調到重案組,絕對算高升,何況,還是從鄉下的新界區,調到有油水的西九龍。
    明眼人卻懂,林天盛是把鬼佬得罪慘了。當他離開荃灣時,一個送行的人都冇,連水塘共事三年的幾位下屬都見不到人影。
    林天盛麵色如常,帶著東西,搭的士來到西九龍警區。
    在出示證件後,根據路牌索引,很快找到在二樓的重案組辦公區。有位滿臉胡渣,身材高瘦,留著鍋蓋頭的青年人,坐在門口,起身歡迎:“是林sir吧?阿頭在辦公室等你。”
    大半工位坐著人,有人在閱讀卷宗,有人在吃早餐,有人在閑談。聽到動靜後,紛紛抬頭望來,眼神帶著審視,驚訝與生疏。
    林天盛把裝有個人物品的盒子,放在桌麵,握手道:“你好,怎麽稱呼?”
    “陳升,叫我阿升好了。”陳升咧嘴一笑,非常誠懇:“23號那晚我在界限街。”
    西九龍是個大區,不是間小警署,重案組有四十多個人,由一名高級督察負責,向行動科總督察匯報。
    手下配有幾名小隊督察,麵前的陳升就是其中之一。林天盛客氣道:“陳幫辦,多關照,你們阿頭是邊位?”
    “皮誌邦,皮sir。”陳升講話間,已帶路來到拐角一間小辦公室,舉手輕叩房門。林天盛嗤笑道:“挑那星,原來係他,皮皮蝦。”
    陳升驚訝的瞥他一眼,推開房門,挺直腰杆,邁步向前,立正敬禮:“皮sir!”
    林天盛跟在後頭,有樣學樣。
    “皮sir!”
    皮誌邦麵色穩重地揮退下屬,繞出辦公桌,拿出盒雪茄,遞上前道:“盛少,還是叫我阿邦好了。”
    “皮sir聽起來太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