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十大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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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上午,八點鍾。
    馬德龍、何立,高子聰,劉毅達四位水塘軍裝,早早便在重案組就位,當林天盛到崗後,立刻起身,敬禮喊道:“林sir,盛哥!”
    “早啊。”林天盛微笑點頭,打量四人道:“精神都不錯呀,走,帶你們去領槍。”
    “yes,sir!”雖然,對調來重案組,四人都有些忐忑,但聽見領槍,表情不由振奮。出來當差,有槍冇槍,兩個等級。
    提著早餐來到辦公區的陳升,見到林天盛笑道:“早呀,林sir。”
    整個重案組都知林天盛的背景,但大多數人,還是敬而遠之,既不得罪,也不逢迎,保持著默默的觀察。
    四個幫辦裏,唯有陳升比較熱情,純粹是在賣皮sir的麵子。
    當五人從槍房回來的時候,穿著一身黑色皮夾克,內搭白色針織衫的張錦榮才姍姍來遲。
    十月,港島涼風陣陣,天氣微涼,外套加內衫的搭配很常見。可張錦榮的小牛皮夾克,打理得油光發亮,手上還戴著摩托車手套,胡子剃的十分幹淨,留著大背頭,十分騷包,與重案組夥計們簡單的襯衫格格不入,收獲不少人打量的視線。
    林天盛朝馬德龍四人介紹道:“高級警長,張錦榮,以前在灣仔跟我的。”
    “張sir!”四人連忙彎腰握手,表情客氣。
    吃喝嫖賭,四大沙展嘛。
    對盛哥有點了解的都知道啦。
    “盛哥同我話過你們,水塘調來的‘蝦兵蟹將’嘛,往後一起共事,互相關照嘍。”張錦榮客氣了一句,摘下手套,坐到椅子上,瞥了眼他們腰間的槍袋。馬德龍,何立等人聽見蝦兵蟹將的稱呼,並不氣惱,以港島有花名文化,喊綽號有時表示的是親近,以張錦榮的資曆,有資格給他們取個花名,後邊有沒有人認,就是另一回事咯。
    張錦榮寒暄完後,低聲說道:“大佬,有風聲,跟蛇佬雄過海上岸的人不一般,叫作‘李旭東’,人稱大東,大圈幫的十大通緝犯。”
    年輕警員高子聰耐不住氣,驚呼出聲:“打劫皇家鍾表行,搶走一千三百萬名牌手表的李旭東?”
    四零年起,港島便流行起瑞士鍾表,不少富豪都靠二手奢表,和維修行起家。
    同時,鍾表,黃金,珠寶等物品,貨量輕,貨價高,易脫手,更受省港旗兵的鍾愛。
    大名鼎鼎的皇家娛樂集團老板楊授誠,早年便經營表當,依靠拿下歐米茄,勞力士,卡地亞等奢牌手表代理權發家,後來再兼營珠寶,投資影視,成為港圈新貴。
    近幾年,各區陸陸續續爆發過多起針對珠寶,黃金,鍾表店的械劫案。其中“李旭東”,名聲最響,身上背著警隊十萬港幣的懸紅。
    林天盛能清晰聞到張錦榮身上還有酒氣,但並未多說,連警隊都沒拿到的情報,張錦榮一個晚上就套出來,可見能力不俗,真選對人了。
    而以皮誌邦的表現來看,不至於坑他,應該是連情報科都不知“李旭東”會過海。
    畢竟,警務改革後,黑白兩道,不再同舟。
    很多在江湖上,不算絕密的消息,警隊聽不到半點風聲。何況,李旭東過海,絕對算秘聞,非是手眼通天的人物,收不到風聲。
    一個圈子,有一個圈子的玩法。
    張錦榮的老派,反叫江湖人放心,雙花紅棍的身份,還有幾分薄麵......
    “是他,蛇佬雄就係他大佬,專門負責銷贓,跑路。不過,我手上沒他們上岸的時間,地點。”
    林天盛道:“我手上有,情報科的人,探不明江湖事,但會穿針埋線。”
    張錦榮笑道:“看來警務改革,選出來的不全是廢物。”
    馬德龍隱隱有些擔憂,出聲道:“林sir,李旭東可是十大賊王,是不是叫阿頭,多調一組人支持?”
    林天盛麵不改色:“我會寫報告,申請長槍,防彈衣,但調人,冇可能的。不是我不答應,是上頭不答應。”
    “問就是警力不足,自己解決,不信,你去敲皮sir的門。”
    馬德龍回頭看見工位上待命的十多名夥計,吞吞口水,按下不安。
    張錦榮在夾克裏,掏出一個方酒壺,旋開蓋子,飲了口威士忌,眼神渾濁,敷衍道:“什麽十大賊王,聽起來唬人,隻是扛槍的打手,幫大佬做事的馬仔。”
    “不是搶的多,人就威,就像幹女人,抖的快,你就雄風振啊!”
    “快,真的就隻是快。”
    林天盛抬手搭住兩位警員肩頭,出聲笑道:“放心啦,老馬,阿聰,我就你們幾個兵,死光了,還在重案組混個屁啊。”
    “今晚的行動,我來安排,死都死在你們前頭。”
    馬德龍四人立刻敬禮,服從命令:“yes,sir!”
    十大賊王隻是指身上“花紅”最多的十個悍匪,犯案金額,隻代表他們的作案能力,並不代表戰鬥力。
    當然,因此疏忽,是要吃大虧的,可高估對手,同樣是個錯誤。根據以往李旭東作案的人數來講,六名至八人,並未占據太大的優勢。
    警隊的人手,哪怕是水塘警員,都受過準軍事訓練。而李旭東本人隻是“惡匪”,沒有參軍經驗,手下應該招募不到老兵。
    張錦榮匯報結束,抽著煙,把大佬攬到一旁,低聲道:“盛哥,這個消息要我兩萬塊,借的貴利,九出十三歸,一天收我三厘息。”
    林天盛長歎口氣:“知道了,算我賬上。”
    要培養自己的勢力,還是得有鈔票,有財路,光領死工資,隻能打工仔。不過,林天盛目光一轉,又把手摸向了張錦榮的夾克口袋,摸索著問道:“剩下多少,交出來,我有用。”
    張錦榮尷尬道:“沒了,沒了。”
    最後,林天盛掏出一小疊港幣,出聲道:“就這麽點?”
    “就這麽點。”張錦榮歎氣。
    林天盛點了點,共計三千六百塊,抽出一張,還給張錦榮:“拿去買飯,把桌上的領槍報告交給皮誌邦,晚上的行動要長槍。”
    “皮皮蝦?”張錦榮瞪大眼睛。
    “人家是我們阿頭來的,放尊重點。我先去辦點事,下午回來。”林天盛揣著鈔票,走出警署,攔了輛的士車,出聲話道:“師傅,深水埗,電器街。”
    在沒有時間訓練,沒有辦法調人的情況下,想立刻提高水塘“蝦兵蟹將”的戰鬥力,得從裝備著手。
    匪徒是晚上抵港,那麽最好是有夜戰裝備,找裝備科拿,想都別想。以他的軍事技術,要是能在電器街淘到零件,手搓一個紅點瞄準器,並不算太過困難。
    因為,一次性的裝備,不考慮耐久,高精度和續航,隻要核心元器件有貨,外觀配件糙一點就糙一點咯。
    花小錢,辦大事,提高勝算要緊,美觀能當飯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