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判決書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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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魏小娥的話,林長河寵溺的在她手上拍了拍、
    “放心吧,我一個人也能夠養活你跟孩子的,你就安心的在家裏把家給咱照顧好就行。相信我,一定會讓你過上好日子的。”
    “嗯,我相信你。”
    ...............
    一夜無話,第二天。
    陳向陽依舊是沒有去衛生室那邊,隻不過有兩個治落枕的來家裏找他,他也沒好意思說不治。
    今天一天陳向陽連大門都沒出,就在家裏待著。
    一直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時候,林改柱帶著幾個穿著製服的人來到了陳向陽家裏。
    “你好陳向陽同誌,我是縣檢察院刑事檢察科主任,我叫郭向東,這位是縣法院的主任範晨濤同誌,這兩位是縣公安局的同誌,分別是勞苑傑同誌,以及成俊宇同誌。
    想必你也知道我們今天過來的目的了吧。”
    陳向陽跟幾人一一握手後說道:“應該是為了林海波他們的事情來的吧,屋裏請。”
    隨後陳向陽帶著幾人走進了院子,張小夢跟林明珠兩人趕緊給眾人拿凳子。
    凳子就放在院子裏的大梨樹下麵。
    本來就是大夏天,屋裏反而沒有院子裏麵涼快。
    張小夢把熱水壺送過來後,陳向陽就開始給幾人泡茶。
    閑聊了一會兒後,郭主任就示意法院的範主任把文件拿出來。
    範主任從自己帶過來的手提包裏掏出一個檔案袋。
    打開檔案袋後,從裏麵拿出了一張紙。
    “陳向陽同誌,我代表法院給你宣讀一下法院的判決結果。”
    見陳向陽點頭後,範主任就照著文件讀了起來。
    陝省B市太白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1971刑初第106號
    公訴機關:太白縣人民檢察院。
    原告:陳向陽,男,漢族,1952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證號.................
    委托訴訟代理人:郭向東,檢察院刑事檢察科。
    被告1:林海波,男,漢族...........
    被告2:林海洋,男,漢族............
    被告3:周梅,女,漢族..............
    原告陳向陽與被告林海波,林海洋,周梅案,敲詐勒索一案。
    本院於1971年7月7日立案後,依法展開案件調查。
    本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
    經調查,被告林海波,林海洋,周梅三人在1971年7月4日下午20時許.............
    本院認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整個事件證據充足,被告三人構成敲詐罪。
    綜上,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林海波,林海洋,因敲詐勒索且數額巨大,情節惡劣,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0元。
    被告人周梅,因考慮到其年齡已超過50歲,且認罪態度積極,經綜合考慮,判處有期徒刑5年。
    以上判決即日起生效。
    審判長:衛國華。
    陪審員:周立。
    陪審員:蘇紅軍。
    1971年7月9日。
    “陳向陽同誌,以上就是本院的判決通知書,如果你對本案判決不滿的話,可在十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進行上訴。”
    “範主任,我對法院做出的判決很滿意,不會進行上訴,辛苦了各位。”陳向陽接過判決書後說道。
    “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人民公仆為人民嘛,既然陳向陽同誌已經收到了判決書,那我們就先走了。”
    “郭主任,請稍等,借一步說話。”
    “那行,那你們先去車那邊等我。”郭主任跟幾人說完後就跟著陳向陽走進了屋裏。
    陳向陽進了屋裏後,拉開抽屜從裏麵拿出一個信封。
    “郭主任,一點心意,我就不請你們吃飯了,辛苦了,我就不一個一個給了。”
    郭主任拉扯了一下這才收下信封。
    接過信封後,拿在手裏感受了一下厚度後,郭主任也是立馬就把信封裝進了口袋。
    “你太客氣了,哪天有空到縣裏的話,記得來檢察院找我,咱一起吃個飯。”
    “哈哈,那肯定沒問題啊,到時候我安排。”
    “好,那我就先回去了,回去還要補充材料。”
    “我送你。”
    陳向陽把郭主任送到了門口後,郭主任就說道:“就送這裏就行了,車子就在大隊部那邊呢,走了。”
    林改柱去送了郭主任。
    陳向陽則是回到了院子。
    這會兒,張小夢跟林明珠正拿著判決書在看。
    ................
    這邊,林改柱把人送到了大隊院子,郭主任上了副駕駛後。
    車子就掉頭朝著村外開去了。
    等車子出了村子後,郭主任這才從口袋裏掏出信封。
    把信封裏麵的錢倒了出來。
    憑借他的經驗,光是捏一下厚度他就能估出來多少。
    數了一下,還真是自己估的五百。
    隨後郭主任先是數了兩個50(5張大黑十),轉過身遞給了後座的兩個縣公安局的同誌。
    “你們也辛苦了,這是陳向陽同誌給的辛苦費。”
    “我倆這都沒出什麽力,咋好意思拿呢。”
    “行了,給你們你們就拿著吧,這件事就咱四個知道就行了。”
    見兩人收下後,郭主任又把剩下的分成了兩份。
    把自己的一份隨手裝進口袋,另外一份重新塞進信封。
    “呐,這是給你的。”
    開車的範主任也沒客套,直接就接了過來。
    “你說咱收了這錢,他會不會跟魏縣長說?”範主任對著副駕駛的郭主任問道。
    “放心吧,不過後續的事情可得給人家辦好了,老範,你姐夫不是在監獄嘛,你給打個招呼,讓他好好‘照顧’一下他們。”
    .....................
    這邊,送走了幾人後,林改柱就來到了林誌強家裏。
    林誌強這會兒正在院子樹蔭下的躺椅上閉目養神。
    聽到有人進來了,他就睜開了眼睛。
    見來人是林改柱後,他就坐了起來。
    隨手拿起邊上的小馬紮遞給了林改柱。
    林改柱接過來後就坐在了林誌強對麵。
    “剛才縣法院,檢察院的人來了,林海波他們判了。”
    聽到林改柱的話,林誌強一下就來了精神。
    “這麽快,咋判的。”
    “林海波跟林海洋一人被判了15年,一人罰了50塊錢。
    周梅因為年齡大了,被判了5年,不過估計她熬不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