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合作達成,梅燕芳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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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一點,
    陳舒芬一行人回到華星。
    路上梅燕芳欲言又止張了好幾次口,卻被張國容在暗中攔了下來。
    等到了樓上,陳舒芬說了一句她要休息,就將梅燕芳等人擋在辦公室門外。
    見狀,梅燕芳隻能跺跺腳,不情不願的被張國容拉走。
    回到辦公室的陳舒芬,臉上看不出是喜是憂。
    事實上,確實如此。
    喜的是,這位台彎來的周董答應,隻要周惠敏在這次比賽中獲得好的名次,隻要是前三甲,哪怕不是冠軍。
    他都會親自給周惠敏第一張專輯寫歌。
    煩的是,對方沒有接受她的邀請加入華星,
    還表示歌曲的版權不會賣斷,華星隻有使用年限。
    要不是對方後麵說可以跟顧家輝一樣,成為華星的音樂顧問,陳舒芬都想翻臉。
    真是臉大,打秋風打到她頭上了。
    不過這樣一來,反倒是給原本自信滿滿,穩操勝券的陳舒芬,當頭一將。
    把這種為難的選擇拋給華星。
    不答應,人家立馬就退賽。
    而且,陳舒芬也當麵問過周惠敏媽媽,周媽媽表示她不懂,一切聽從自己這位子侄的安排。
    退賽意味著,他們會轉投到其他唱片公司舉辦的歌唱比賽。
    如此大才,就這麽眼睜睜的被自己推走。
    先不說大老板會不會怪罪,陳舒芬自己都會覺得有眼無珠。
    萬一以後要是對方真的成為業內頂級詞曲家,那她陳舒芬真要被釘在音樂史的恥辱柱上。
    不對,以今天陳文彬展現出來的天賦和實力,成為頂級詞曲家隻是遲早事。
    如此,連同著華星在對方成名後,也會一並被媒體拉出來譏諷。
    但是就這麽輕易答應吧,陳舒芬心裏又很不痛快。
    陳文彬的打算她看的很明白,無非就是借華星這個平台給自己揚名。
    而且其人的野心不小,不賣斷版權就是最好的證明。
    思慮再三,陳舒芬還是撥通大老板的號碼。
    電話很快被接通,卻是一個女人接的。
    “打擾了,方小姐。”
    “嗯。”
    電話那頭的女人輕輕應了聲。
    陳舒芬沒有覺得對方是在擺架勢,反而坐直腰背,語氣恭敬的將今天所發生的事,一五一十的如實相告。
    電話那頭的那位方小姐聽完後,先是沉默一陣,然後才低聲問道:
    “陳經理覺得這位周董用的不是真名?”
    陳舒芬語氣肯定的說道:“據我觀察應該是假名字,不過台彎過來的這點應該也做不了假。”
    是不是用的真名,以陳舒芬的老練,稍微從周惠敏的態度上就能試探出來。
    至於為什麽認定對方是台彎,而不是內地過來的。
    歸其原因就是陳文彬對台彎,特別是對台北的了解,佐證對方的來曆。
    如果陳文彬在此,聽到陳舒芬的分析,估計哭笑不得。
    他對台北的了解,全靠林清霞平時聊天的講述,以及台彎那些舔狗們寄來的信。
    “嗯。”
    那位方小姐微微頷首,對於陳舒芬的判斷還是很認可的,隨後她又問道:
    “那麽陳經理,你的建議是什麽?”
    陳舒芬認真思忖一會,才回道:“可以先答應對方的條件,華星可以給他機會,如果揚名,對於華星而言多了一位當紅歌手。”
    “那版權的事呢?”
    “先談買斷,如若真不行,那就稿酬+共享版權+錄音版權買斷,隻不過....”
    這是巨頭唱片公司與頂尖詞曲家最常見的合作模式。
    隻不過如此一來,就得犧牲一部分利益。
    比如,機械版稅分成,也就是唱片銷售分成。
    黃霑和顧家輝目前跟TVB就是采用這種合作模式。
    經兩人創作的歌曲,華星和TVB要給到百分之10到15的唱片利潤分成。
    當然,現在的陳文彬還沒有這個資格享有這種分成。
    陳舒芬指的是另外一種,表演版稅分成。
    1979年,為了維護作曲作詞人的權益,香江成立作詞及作曲家協會CASH。
    頂尖詞曲家通過CASH管理非錄音相關的表演權、廣播權等。
    比如顧家輝早年創作的《上海灘》就是通過CASH產生版稅收入。
    陳舒芬的意思也是這個。
    電話那頭的方小姐,沉默了片刻,說道:“我會轉告六叔。”
    說完,電話就掛斷。
    陳舒芬長籲了一口氣。
    當天下午,
    陳舒芬就得到回複,廣播版稅分成可以給,表演版權第一年不行,往後看專輯的銷量再做協商。
    於是,當天陳舒芬就再次約見陳文彬和周惠敏。
    第二天,陳文彬考慮再三,同意陳舒芬提出的合作方式。
    他知道這是華星最大的讓步,也是整個業內唱片公司最普遍的合作模式。
    換一家也不會比現在好到哪裏去。
    慢慢來,先吃下廣播版稅分成,下一口就是整個表演版稅分成,然後就是機械版稅分成。
    簽合同的時候出現尷尬的一幕,
    陳舒芬這才知道她認定的天才【周董】用的是假名。
    而且還不是台彎人。
    陳文彬對此早已有應對之策,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說了一遍。
    還一臉惆悵的說自己背負賭債,擔心被催款,這才不得已換個假名字。
    並且還說希望陳舒芬幫忙保密。
    陳舒芬將信將疑,卻還是點頭答應。
    至於事後會不會去查驗,就是兩說。
    就此,一場“潛規則”就在這間不大的辦公室裏完成。
    出來的時候懵懵懂懂的周惠敏手上多了一份合約,一份等同於五年的經紀合約。
    從這一天開始,周惠敏就要接受專業的音樂培訓,直到月底28號決賽。
    學藝的師傅就是業內知名的音樂老師戴思聰。
    而推薦人不是別人,正是與戴思聰有半師之緣的梅燕芳。
    她因為“看好”周惠敏的前途,又得知周惠敏家境不容易,
    才將周惠敏推薦給戴思聰。
    其實顧家輝推薦是最好的,就像去年黎曉田推薦呂方一樣。
    如此華星可以對外聲稱是音樂人個人行為,與華星無關。
    華星秉承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比賽絕無內幕。
    隻不過梅燕芳主動攬下來。
    陳舒芬知道她的目的,也就沒攔著。
    陳文彬對此也沒意見。
    投桃報李,就答應將《夕陽之歌》交給梅燕芳來唱。
    條件還是跟之前說的一樣。
    一旁的張國容看的很眼熱,奈何大好的機會被梅燕芳搶走。
    幾次欲言,都被陳文彬視而不見。
    《夕陽之歌》就算是給周惠敏唱,以她的嗓音條件也不出那種味道,
    至於《千千闕歌》陳文彬還在考慮,這是一首真正能火出圈的歌曲。
    這麽輕易給出去,他還是有點舍不得。
    除非最後周惠敏實在唱不好,到時再另作他算。
    事情圓滿結束。
    在陳文彬送周惠敏和周媽媽上巴士,準備打車回去之時,
    一輛香檳金色的敞篷平治停在跟前。
    梅燕芳戴著墨鏡,那張偏厚的嘴唇笑容燦爛的說:
    “周師傅去哪啊?”
    “梅小姐。”陳文彬輕點了下頭,算是打招呼,卻沒有告知自己去哪。
    梅燕芳揚了揚眉:“這裏不好打車的,上車吧周師傅,我捎你一段。”
    剛好一輛的士從邊上路過。
    場麵頓時有些尷尬。
    陳文彬也不說話,微笑的看著梅燕芳。
    梅燕芳輕咳一聲掩蓋尷尬,說道:“主要是感謝周師傅將這麽好的歌讓給我唱,我想請周師傅吃頓便飯。”
    陳文彬拎起公文包笑道:“如果是這個,梅小姐大可不必如此客氣,你已經感謝過了,不是嗎?!”
    包裏不是別的,除了幾份合同,還有就是梅燕芳給的稿酬。
    還不少,兩萬塊。
    要知道,盧國沾這種頂尖的作詞人除去版權費,稿酬也不過這個數。
    “那是周師傅應得的,算不得謝。”
    梅燕芳不死心,還擺出一副可憐的樣子:
    “難道我就長得這麽不入周師傅的眼,連同吃一頓飯的麵子都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