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隻是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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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慢,矜貴,冷漠。
    幾乎凝聚了上流社會中所有權貴的縮影。
    赤裸裸揭開。
    宋墨均曾在無數人身上看見過相似的傲慢。
    那些貴族總是習慣於用偽善的外表,來遮掩骨子裏的冷漠。
    如果遇到相同的場景,他們或許會選擇彎下腰,將瘦弱可憐的學生從陷阱中拯救出來。
    或者選擇處決以後,用言語掩飾行徑。
    沈清辭以平靜的語氣述說著不加修飾的真相,是覺得他身上毫無利用價值,所以不加遮掩。
    還是真把他當朋友看了呢?
    應該是前者。
    沈清辭那樣獨立冷靜的人,怎麽可能會坦然地將一切交付出來?
    他隻是骨子裏透著一股傲氣,傲慢到不將所有的人看在眼中。
    所以對於懶得應付的宋墨鈞,連一句遮掩的興趣都沒有。
    真是夠冷血。
    宋墨均有些搞不懂,冷血到極致的沈清辭,為何總是讓他的視線不由自主地停留。
    人總是本能厭惡同自己相似的人。
    因為過於了解自私的本性,所以連一點點的相似都深覺無趣。
    沈清辭長得漂亮,但外貌隻是最次的一部分。
    宋墨鈞從來不會因為一張臉,而去對一個人特殊關注。
    比起沈清辭的優點,他的劣根性反而展示的更加明顯。
    冷血無情,自私傲慢,所有的一切,都是足夠讓人望而卻步的特征。
    卻像是帶著鉤子一樣,隻要揉雜在沈清辭身上,就會彰顯出一種獨特的魅力,讓所有見到他的人,都會情不自禁地將更多的關注給予他。
    所以看清楚了沈清辭惡劣本性的景頌安,也是如此淪陷的嗎?
    宋墨鈞若有所思的垂首,眼神沿著沈清辭黑色的衝鋒衣下擺瞥去。
    看著垂掛在腰側的修長指尖。
    被沈清辭捶倒在地的學生似乎還沒有完全昏迷。
    宋墨均路過時,學生依舊在伸長著枯瘦的手,試圖去觸碰宋墨鈞的衣角。
    “救救我,我不能被淘汰,我淘汰了就沒辦法畢業了。”
    宋墨均俯下身子,溫聲道:“你是三年級的學生?”
    “是,我就快畢業了。”
    “你的運氣有些不好。”
    宋墨均微眯著眼道:“能夠在他手底下昏迷是榮幸,在我手下不是。”
    昏迷的學生身上的警報響起。
    用不了多久,就會被接送的工作人員帶走。
    風雨漸大,沈清辭將帽簷壓得更低,在視線不受阻礙的情況下,冷靜思考著下一步該做什麽。
    宋墨鈞的真實目的沒有暴露,但想來不會是什麽好東西。
    在對方提出要求之前,他要盡可能為自己謀劃到更多的利益。
    教訓霍崢是必要的行為,對方的舉動已經觸犯到了沈清辭的底線。
    他不是吃虧的人,如果以世俗標準來評判他。
    他大概算得上是個窮凶極惡的壞人。
    自私自利,虛榮好強,睚眥必報。
    不報仇並不是心存善念,隻是在等待更合適的時機。
    教訓了景頌安,敢用手銬鎖著他的霍崢自然也別想好過。
    此外,狩獵日的第一未必不可以爭取。
    狩獵日第一名的獎牌可以讓履曆更加優秀,發放的獎金也能讓沈清辭的金庫更加充實。
    如此種種,無論是實現前者還是後者,得到點數都是當務之急。
    他要超越所有人,取得更多的道具,才能在遇見霍崢時,搶先成為狩獵者。
    真麻煩。
    沈清辭又有點想祈禱一下天降刀子,最好追著霍崢降,精準定位,準確打擊,一了百了。
    隻可惜老天爺並不接受無謂的請求。
    沈清辭隻好頂著一張冷漠的臉,手指壓著帽簷,在叢林中穿梭。
    熱帶雨林的暴雨會極大程度的影響視線。
    如果運氣倒黴,被奇怪的東西咬到,可能會榮幸地成為第一個淘汰的學生。
    沈清辭找到了一處避雨的山洞。
    身上的衝鋒衣濕透了,沈清辭一件件脫掉。
    隻剩下最後一件背心時,外頭傳來了腳步聲。
    山洞崖壁內有一小條縫隙,組合成了互通的位置。
    沈清辭走的時候穿著衝鋒衣,戴著帽子,發絲沒打濕多少,身上隻有淺淺的一層薄雨。
    宋墨鈞顯然狼狽很多,他身上可沒穿什麽擋雨的物件,隻有一件單薄的襯衣。
    他走進山洞,將發絲捋到腦後時,金絲框眼鏡上沾染著的水珠,順著清俊麵容滑落。
    半透的襯衫下,可以看到清晰漂亮的肌肉線條。
    極為賞心悅目的一幕。
    如果讓學院的追隨者看見,估計會兩眼冒光,表示自己願意跪下來給宋墨均當狗。
    沈清辭當然不會給任何人當狗,他對同性的身體也沒有一點興趣。
    他目不斜視,低頭繼續擦幹淨身上的水。
    轉身時,卻被眼前的一道陰影擋住了去路。
    “吃點東西吧。”
    宋墨均不知道從哪裏弄來的一條魚。
    魚口的位置被鐵線勾著,身上烤的焦香撲鼻。
    跟宋墨鈞全身打濕的狀態不同,那條魚分外的焦香。
    “這裏條件簡陋,我隻找到了一點可以替代酸味的漿果,應該勉強可以入口。”
    宋墨鈞用刀子挖下一片魚肉,為表誠意,他將剝下來一塊魚肉先吃進了口中。
    魚沒有毒,食物又是補充熱量最快的來源。
    沈清辭沒有拒絕他遞來的魚肉。
    分食了一半的魚肉以後,宋墨均溫和的聲音響起:
    “我的家鄉有一種橢圓形的酸果,酸果異香無比,可以增添食物的香味,保姆做飯時喜歡在湯裏麵加上酸果,可以讓肉腥味變淡。”
    山洞潮濕陰冷,空中炸開點點的火星子。
    魚肉香味尚存,酸甜的漿果味混雜。
    舒適的環境,外頭的雨聲,靜謐美好。
    像是好友之間的交談。
    平靜無比的氛圍裏,沒有任何利益摻雜的談話,最容易讓人放下心防。
    沈清辭一條腿微屈,背靠著牆,黑漆漆的眼眸清冷無比,看向對方道:
    “你想說什麽?”
    “你總是對我很戒備。”
    宋墨均回答的無奈:“如果是因為之前的原因,我想我個人性格的缺陷,應該不至於影響我們的合作,至少現在我們是朋友,不是嗎?”
    “隊友。”沈清辭糾正了他錯誤的用詞。
    “隻是隊友嗎?”
    宋墨均語氣中似乎透著幾分失落之意。
    吃完的魚骨丟進火焰裏麵焚燒,油脂被烤到焦香,最後化為灰燼。
    忽明忽滅的火光照著他清俊的側臉,眉眼的間隙同樣落下了幾分落寞。
    “我從沒做過傷害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