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夜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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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很不客氣的問候,從門外傳來。
    宋煊示意陶宏上前詢問:
    “哪位?”
    “我們是縣衙的,奉命巡夜,以前見此地無人,今夜火光不少,前來查驗一二。”
    巡夜這事一直都有,特別是當宋太宗趙光義擔任開封府尹經常夜裏微服私訪巡邏,還抓到過盜竊的罪犯。
    待到他登基後,便推廣夜巡製度。
    可等時間沒過去多久,京師三個士大夫夜裏喝酒,遇到巡夜士卒盤問,士大夫直接一鞭子打過去,並說出那句: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第二天,這件事就穿便了開封的大街小巷,“陳三更,董半夜。”
    “三更半夜”一詞由此而來。
    就這樣,上行下效,半夜之會越來越多。
    到了宋神宗熙寧年間,開封幹脆不再擊“關門鼓”,士兵也不再執行夜巡,正是“夜關不鎖戍無兵,負販行歌樂太平。”
    如今仁宗時代,依舊是有巡夜的規矩。
    聽著外麵的人自爆身份,陶宏這才打開院門:
    “好叫官爺知曉,俺們已經買下此處宅院,早就去了縣衙做過交割。”
    “嗯。”
    為首的捕快,挎著刀,邁著步子走進來,後麵跟著拿著叉子之類的同僚。
    “不知道官爺怎麽稱呼?”
    “你是房主?”
    “俺是。”
    宋煊直接出聲,借著燈籠的光芒仔細打量這群人,沒有一個是跟張亢出差的。
    “你是?”
    為首捕快提起燈籠照向宋煊的臉。
    矮桌上卻有光亮一閃而過,他來不及看清宋煊的臉,便被桌上的琉璃器物所吸引。
    直娘賊!
    當真是個肥羊。
    此子如此年輕,又用得起琉璃,到底是哪家的狗大戶子嗣啊?
    為何一點消息都沒有傳出來!
    “你姓甚名誰,籍貫是哪裏的?”
    “俺叫宋煊,家住寧陵縣勒馬鎮。”
    宋煊自是察覺出捕快的貪婪之色,他們這種長期混跡街邊的,眼力好著呢。
    別看宋煊覺得幾個破玻璃不值錢爛大街的,可好歹是大宋時期,珍貴的很。
    大宋時期的破玻璃到了後代,那也是及其珍貴,都得進博物館。
    “你來此地作甚?”
    “小子乃是受應天府推官張亢相邀,前來考取應天府書院,以便更好的提升自己。”
    宋煊倒是沒想到這麽快就能用到張亢的關係。
    想必這出也不是他故意安排的。
    到底是有人來投身問路了。
    這種事宋煊也見過,外姓人到了新地盤,總是不那麽容易被接納。
    “放你娘的屁”這句口頭禪被捕頭丁哲硬生生的給咽回去了。
    直娘賊。
    他竟然跟張推官有關係。
    這可上哪說理去!
    就算宋煊說的不是真的,丁哲也沒膽子前去核實。
    他隻是一個小吏,跟從六品的官差距猶如皓月與螢石。
    萬一此子真的有關係,那自己豈不是完犢子了。
    若今夜他來哄騙自己,待到查明後,有的是手段去整治此子。
    倒是也不急於一時就做出判斷。
    隻要他在應天府書院求學,將來有的是機會接觸。
    “官爺可是餓了,嚐嚐烤好的羊肉串。”
    陶宏連忙上前遞了台階,避免他尷尬在原地。
    捕頭丁哲臉色略有緩和,手不自覺的就接過肉串:
    “我等正是奉張推官的令,前來巡夜。”
    “哦,是嗎?”
    方才上完廁所,隱沒在黑暗當中的張亢。
    他拖著略微肥胖的身體,施施然的走到捕頭丁哲麵前:
    “我怎麽不記得有此事啊!”
    丁哲當即亡魂大冒,站都有些站不穩。
    他連肉串都沒來得及咽下去,一下子就跪了下去。
    “回推官的話,小人一直謹記推官教誨,帶著兄弟們夜裏巡邏,不敢懈怠。”
    張亢見丁哲跪在地上,雙手背後,全然不見胖乎乎一臉笑意的模樣,而是冷聲道:
    “丁哲,我屢次提醒你莫要伸手,今日我若不在此,怕不是又起了敲詐勒索的念頭!”
    “小人不敢。”
    丁哲連忙賭咒發誓。
    他就是以為許久無人的院子有歹人,恰巧帶兄弟們來查驗。
    絕不敢胡亂生事!
    “明日帶著水火棍來此前堂門口,打你二十輥,以儆效尤。”
    張亢指著丁哲的鼻子道:
    “若是再讓我知道你敢胡亂伸手,欺壓百姓,別怪我扒了你身上這身皮,滾蛋。”
    隨著張亢揮舞衣袖,丁哲連滾帶爬的走了。
    陶宏連忙拿起一把羊肉串,追了出去,遞給幾個捕快路上吃。
    無論如何,都是小鬼難纏。
    “俺真沒想到會這般塊就用到了張推官當俺的背景。”
    宋煊請張亢坐下:“看樣子是有人想要伸手了。”
    張亢也明白,宋城縣衙裏的消息極為靈通。
    宋煊花了近兩百貫來購買房產,足以證明其有實力。
    有錢沒背景的少年,初來他鄉,那就是待宰的肥羊。
    不管是官麵還是破落戶潑皮都想要來分一杯羹。
    這是第一個,但絕不是最後一個。
    張亢隻希望明天的殺威棒能夠起到一些作用,盡量避免有人前來。
    “十二郎,你養狗倒是對的。”張亢同樣站起身來:
    “還是訓練一二,這些狗勿要隨意吃外人的食物,免得糟了暗算。”
    “就算我知道你不在意這些琉璃,可旁人見財其歹心這種事,是防不勝防的。”
    “是啊。”
    宋煊也輕微頷首,用上十貫錢(相當於月薪三四千)就能雇傭人去賣命,更不用說一個玻璃杯價值數十甚至上百個十貫錢了。
    “張推官的勸告,俺也曾聽老人說過相似的話。”
    “哦?”張亢麵露疑色,難不成是晏知府所言?
    “以餘觀之,錢之為錢,人所共愛,勢所必爭。”
    “骨肉親知以之而構怨稔釁,公卿大夫以之而敗名喪節,勞商遠賈以之而捐軀殞命,市井交易以之而鬥毆戮辱。”
    “乍來乍去,倏貧倏富,其籠絡乎一世者,大抵福於人少而禍於人多。”
    “嚐熟視其形模,金旁著兩戈字,真殺人之物,而世人莫之悟也。”
    可是聽著宋煊的話,張亢忍不住眉頭抖動。
    這是方才我說的那個意思嗎?
    我話裏沒有這麽多意思啊!
    “嗯。”張亢連連頷首:
    “不知道是出自誰之口,我也想去拜見一二。”
    宋煊攤手道:“張推官,俺是在路上聽一個老人說的,不知道他現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