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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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掏出手機,撥通了報警電話。
    "你好,這裏是報案中心。"
    "我叫張辰,我要自首。"
    我說出了自己的位置,然後掛斷電話。
    坐在門口,點了根煙,靜靜等待條子的到來。
    說實話,那時那刻,心中非常忐忑。直到今時今日,我還清晰地記得當時的感覺——那種深深的無力感,仿佛躺在屠宰桌上任人宰割的豬。
    十分鍾後,遠處傳來警笛聲。
    兩輛警車停在路邊,為首的條子走過來:"你就是張辰?"
    我笑了笑:"嗯。"
    條子帶我走的時候,我回頭最後看了眼士多店和棋牌室,然後跟著他們上了警車。
    我坐在其中一輛警車的後排,兩個條子一左一右把我夾在中間。
    警車拐過一個路口,坐在副駕駛的條子突然回頭:"一會進了裏麵,該說的不該說的都清楚吧?"
    他毫不避諱身旁的其他條子。
    我點點頭。
    那人又壓低聲音:"這次案件還有省廳的人旁聽,碰到不會回答的問題就裝傻。"
    我依然點頭。
    莞城警察局在市中心,離長安鎮約四十分鍾車程。
    到了之後,因為雙手被銬著,沒法拄拐杖。我被兩個條子一左一右架著往審訊室走。
    下車時我才發現,後麵的警車上坐著阿虎。
    他跟我一樣,也被兩個條子抓著胳膊,朝另一個方向走去。
    我對阿虎笑了笑,他對我點了點頭。
    兩個警察把我丟在審訊室就離開了。
    我百無聊賴地坐在鐵椅上,盯著單向玻璃上自己模糊的倒影。牆上的掛鍾滴答作響,等了快二十分鍾都沒人來審問。
    "嗬,倒是讓我清靜會兒。"
    我幹脆閉上眼睛,打算睡一覺。沒想到真睡著了,還做了個斷斷續續的夢。
    "砰!"
    一聲巨響把我驚醒。我猛地抬頭,發現對麵已經坐著兩名警察,一個年輕的麵容青澀,製服筆挺,一看就是警校剛畢業的菜鳥;另一個約莫四十多歲,眉間刻著深深的皺紋,指節粗大,顯然是老刑警了。
    更讓我在意的是他們身後還坐著一男一女,穿著我沒見過的製服,胸前別著工作證,正低頭在筆記本上記錄著什麽。
    年輕警察翻開筆錄本,鋼筆尖在紙上點了點:"姓名?"
    "張辰。"
    "年齡?"
    "20。"
    "籍貫......"
    身份確認後,年輕警察合上本子:"說吧,把你違法犯罪的事情交代清楚。"
    我靠在椅背上:"交代什麽?我就開了個棋牌室,也有營業執照。"
    我故作疑惑地皺眉:"我還想問你們為什麽通緝我呢。"
    "砰!"
    年輕警察猛地拍桌:"你少裝蒜!"
    他盯著我:"說,為什麽要違法在莞城開設賭場?"
    我思考了幾秒,表情淡然地回答:"因為我沒有能力合法的去澳門開賭場啊。"
    聳了聳肩:"所以隻能在莞城違法開。"
    年輕警察冷笑一聲:"你別給我裝傻!隔壁的李光已經全撂了,你老實點!"
    他敲了敲桌子:"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老實交代還能爭取減刑。"
    我聳聳肩:"李光全撂了關我什麽事?我又不認識他。"
    "李光,綽號阿虎,"他眯起眼睛,"這你總認識吧?"
    "那認識,"我語氣輕鬆,"但不熟。"
    "李光說是在你的指示下開的賭場。"他身體前傾,"說,你是不是他的老板?"
    "我還說李家成是我老板呢。"
    年輕警察"唰"地站起來,擼起袖子就要衝過來。
    旁邊的老警察一把按住他的手腕,抬了抬下巴,示意後麵還有人在旁聽。
    年輕警察憋著一肚子火,隻能瞪著我幹生氣。
    老警察慢悠悠地走過來,從兜裏掏出一根煙塞進我嘴裏,還幫我點上。
    他走回桌前坐下,翻開新的筆錄紙:"張辰,現在由我來給你做筆錄。"
    老警察的聲音很平靜:"我問,你答。你所說的話必須要負法律責任,你明白嗎?"
    我吐出一口煙:"明白。"
    "你跟李光是什麽關係?"
    "合夥人。"
    "你們怎麽認識的?"
    "經過貴利強介紹認識的。"
    "貴利強是誰?"
    我想了好一會兒才想起來:"他叫鄭強。"
    "你跟鄭強怎麽認識的?"
    "我以前開士多店的,鄭強經常去買東西,這樣認識的。"
    我彈了彈煙灰:"後來鄭強問我想不想搞錢,我說想,他就指使我租下我士多店隔壁的空鋪頭來經營棋牌室。"
    "周永翔。"
    "不認識。"
    "張海川。"
    "不認識。"
    "常牛子。"
    "不認識。"
    "李鹵味......雷樓謀"
    老警察接連報了幾十個名字,每念一個就抬頭看我一眼。
    我每次都搖頭:"不認識。"
    ——我是真不認識這些人。
    年輕警察突然插嘴:"這些都是你棋牌室的常客,你給我說不認識?"
    我:"客戶都是貴利強帶過來的,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在裏麵就是打雜的,"不信你可以問那些客人。"
    "你在賭場占多少股份?"
    "兩成。"
    "這麽久你分了多少錢?"
    "分了十來萬。"
    年輕警察冷笑一聲:"李光已經認了,你們賺了不少於一千萬。"
    我猛地一拍桌子:"艸特麽的!"
    我咬牙切齒:"李光跟鄭強居然敢騙我,就給了我十幾萬?"
    "你有沒有參與放貸?"
    "沒有。"
    "有沒有參與鄭強派人去受害者家裏收數的行動?"
    "沒有。"
    "你認不認識黃金城?"
    "認識。"
    "你跟他什麽關係?"
    "大老板。在這邊誰不認識他?隻是他不認識我而已。
    審訊持續了近四個小時。
    同樣的問題反反複複地問,我一遍又一遍地回答。
    那兩條子見再問也問不出什麽,便讓負責押送的警察先把我送看守所。
    2000年那時沒現在嚴格,我跟阿虎是坐同一輛警車去看守所的。
    在車上,我問阿虎:"怎樣?"
    阿虎聳聳肩:"就那樣唄。"
    他壓低聲音:"阿辰,你沒經驗。一會進去有人問你就報城哥的名號,莞城這邊混社會的或多或少都認識他。"
    頓了頓,他又說:"城哥已經安排人照顧了,明天應該會有人帶你打電話。"
    負責押送的民警對我們兩人的對話視若無睹,甚至刻意放慢了車速,給我們留出說話的時間。
    應該是黃金城他們都打點好了。